音乐背后的出埃及记(上)

所以,我们大可给这位未来的先知起一个充满了闰土和猹气息的小名 2016-09-28

  在高中,做古诗文鉴赏题的时候,经常会提到一种修辞手法——通感。

  所谓通感,就是把不同感官的感觉沟通起来,借联想引起感觉转移。其中尤以“听声类型”,即从听觉感受转换为视觉画面的手法最为典型。比如白居易《琵琶行》中的“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便以水瓶碎裂、骑兵突击的视觉画面来串联铿锵激越的琵琶声,再比如韩愈《听颖师弹琴》中的“喧啾百鸟群,忽见孤凤凰”,也是以凤凰在群鸟中的孤立高耸形象,来比拟兀然响起的一个高音。

  有这么一首曲子,当你按下播放键的那一刹那,澎湃的音符潮水般涌入耳朵,在耳膜旁起舞回旋,争先恐后地激荡出一圈圈的波动,扩散到全身每一个毛孔,令你忍不住打一个激灵。闭上眼,突然感觉胁下生翼,耳畔生风,时光倒转,史册翻动;睁开眼,你看到了一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队伍,在烈日下彳亍于荒漠中,为首的那个老人,虽衣衫褴褛却依然目光坚定。他是谁?他们又是谁?他们从哪来,又要往哪去?这时你突然想起,这首曲子叫Exodus,它还有个更出名的名字——出埃及记。

  "Crossing of the Red Sea" by Nicholas Poussin 字面意思是跨越红海,但此处“Red Sea”的含义实为“芦苇海”

  哦,原来这幅画面不仅是你的通感,更像是三千多年前的一次宿命征程。

  宿命的起点

  想了解出埃及记,首先得知道这群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埃及。他们的来历,最早可以追溯到其共同祖先,一位著名的先知——亚伯拉罕(Abraham)。

  亚伯拉罕原名亚伯兰,其父亲他拉是乌尔城(在今伊拉克境内)的闪族部落族长,《旧约·创世纪》中记载:他拉带着他儿子,亚伯兰……出了迦勒底的乌尔,要往迦南地去。

  他拉家族按照神的旨意,向西渡过了幼发拉底河,他们被新邻居——迦南地(今巴勒斯坦)的原住民称为“渡河而来的人”,迦南读音为“希伯来”,这种贬称后来便成为了这个民族的名字。

  在乔迁新居后十余年的时间里,亚伯兰先通过自己努力与埃及女仆夏甲育有一子以实玛利(Ishmael),后借助神的洪荒之力使妻子萨莱怀孕生下了儿子以撒(Isaac),自己则被赐名为亚伯拉罕。尽管按照《旧约》的记载,这些事发生在距今约三千年前,但很显然当时就已经有了嫡出和庶出的差别,血统在财产与地位的继承竞争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也是不可跨域的鸿沟。因此亚伯拉罕不得不用饼和一皮袋水就打发了以实玛利和他母亲夏甲,后来以实玛利成为了阿拉伯人的祖先,他被逐出权力中心的结局也是原始氏族家庭中权力斗争的反映。

  Abraham in The Angel Hinders the Offering of Isaac by Rembrandt

  亚伯拉罕接受上帝考验,欲献祭嫡子以撒以示忠诚被天使及时阻止

  再说回以撒,以撒育有二子:以扫(Esau)和雅各(Jacob)。由于聪(奸)明(诈)伶(狡)俐(猾)的雅各用一碗红豆汤骗取了老(目)实(光)憨(短)厚(浅)的兄长以扫的长子地位,又欺骗了老眼昏花的父亲得到了本该属于长子的双份祝福,兄弟俩失和。在母亲的指导下,雅各逃往舅舅家,在那呆了十好几年。

  在外流亡这十几年里雅各也没什么别的,大概就干了三件事:

  1. 放羊

  2. 娶了两位表妹和她们的两位侍女,“齐人之福”成就*2

  3. 与上述四位女子育有12个儿子和1个女儿

  如果说还有一点成绩,就是雅各在回家的路上和一位天使角斗,并获得了胜利。当然此役过后获得的“以色列”称号也是很大的,毕竟这个称号一直流传到现在,成为了如今以以色列民族为主体的国家的名字。

  不过雅各丝毫不用惭愧,因为他的十二个儿子繁衍生息,最后发展成为了以色列民族的十二个支派(the twelve tribes),他本人被尊为以色列民族的先祖,这已远不是“微小的工作”了,更何况他还有一个非常有出息的儿子——约瑟(Joseph)。

  约瑟从小就因为聪颖而受到众兄弟的嫉妒,雅各让约瑟去寻找放羊的哥哥们,结果哥哥们把约瑟卖给了前往埃及的商人,并且用山羊血染了染约瑟的新衣服,带回去告诉雅各约瑟被猛兽吃了……

  Joseph's Coat Brought to Jacob by Giovanni Andrea de Ferrari画中反映的便是雅各听闻噩耗时的场景

  真是“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到了埃及的约瑟在上帝的庇护下,从囚犯一步步做到了宰相,成为了法老一人之下,埃及万人之上的权贵。

  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是也要考虑历史的行程。约瑟的发迹不仅有上帝庇护的原因,更大程度上要感谢当时埃及的政治环境。此时的埃及,正处于中王国时期和新王国时期之间的过渡期——第二中间期,或者根据其统治者的身份而称为“喜克索斯”王朝。喜克索斯(Hyksos)的意思是“外来的统治者”,他们本是西亚地区的一支游牧部落,以闪米特人为主。前面我们提过,先知亚伯拉罕的父亲便是闪米特部落的族长,有了这样一层血统上的亲近关系,在喜克索斯人统治埃及的的公元前17—16世纪,身为亚伯拉罕三代孙的约瑟能当上宫廷的宰相,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都说朝中有人好办事,同属闪米特人的喜克索斯人当政,还有自己人约瑟当了大官,于是在迦南地发生饥荒后,大批以色列族人迁入埃及,并被约瑟安顿在富饶的歌珊地(今尼罗河三角洲),就这样,以色列民族在埃及站稳了脚跟。

  宿命的拐点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眨眼间四百年就过去了。曾经的统治者喜克索斯人早已被赶走,此时以色列人异族人的身份给他们带来了深重的苦难。

  至少《旧约·出埃及记》中是这样描述的:于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辖制他们,加重担苦害他们。他们为法老建造两座积货城,就是比东和兰塞。

  眼尖的读者应该已经发现,积货城兰塞(Ramesse),是不是能让我们联想起一个威武雄壮的名字?

  没错,就是古埃及十九王朝的那位喜欢漂亮宫殿,漂亮战车,漂亮女人的强势法老——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 II)。有些学者认为在这里提到修建积货城兰塞证明了以色列人生存环境极度恶化以及后面他们跨越红海,出走埃及的经历不应早于拉美西斯二世统治的公元前13世纪。不过目前学界对此尚无统一意见,有些学者根据《旧约·列王记上》的相关内容推测出埃及记的年份远至公元前1445年。在此我们不进行过多讨论,且按照第一种说法讲下去,毕竟英雄与英雄间电光火石,基情四射的对♂决,那可是众多好莱坞大片的惯用套路。

  总之!

  以色列民族!

  到了!

  最危险的时候了!

  于是,《旧约·出埃及记》的绝对主角——摩西(Moses),此刻终于来到了我们面前。

  前面我们提到,“齐人之福”成就*2的雅各有十二个儿子,由他们逐渐衍生出了以色列民族的十二个支派,其中的一支利未派,初代宗主是雅各的三儿子利未。摩西的父母都是利未派的人,尽管他们为儿子的出生而感到无比幸福,但是很快便为他的命运而感到无比担忧。因为残酷的法老吩咐众民: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们都要丢在河里,一切的女孩,你们要留存她的性命。

  夫妻俩尽力隐藏了三个月后,迫于现实压力只得把还没起好名字的儿子放进一个竹篓,置于河里任其漂流而下,所以我们可以给未来的摩西先起一个古典主义风格诨名——江流儿。

  截图自1956年塞西尔·B·戴米尔指导的宏伟史诗片《十诫》

  远古版江流儿的运气很好,因为他的篮子被聚众露天穿衣洗澡的埃及公主捡到了。母性大发的公主决定把他当自己的儿子来养,然而稍有生物常识的我们便知道:在○○××、妊娠、生产等生理行为之后,催乳素分泌增加,这样女性才有奶孩子的本钱。于是,在图中那位女孩,也就是江流儿姐姐的建议下,公主把竹篮里捡来的儿子交给了图中的女人,也就是江流儿的生母去奶……好一个漂亮的“空手套白狼”!以极低的成本,赚得了公主的母性与眼泪,并最终换来了安全成长的环境以及实现阶级跃迁的机会!

  当然,还在吃奶的江流儿对此一无所知。

  几年后,江流儿告别了以为是养母的生母,来到了以为是生母的养母身边。养母,也就是那位埃及公主为他起了一个传颂万年的名字——摩西。不过大家不要认为这个彪炳史册的名字有着多么深刻的内涵,它是什么意思呢……

责任编辑:li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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