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一夫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加强乡村治理的工作部署,重点从抓实效的层面,强调要进一步推动改进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创新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概括而言,主要是围绕新发展阶段乡村治理现代化推进中的突出短板和关键问题,从健全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入手,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提能力,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广义来说,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设,核心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的传统,也是我们的体制优势和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是我们取得革命胜利和建设成就的传统和法宝,是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坚强保障。在此基础上,文件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调了三个方面的重点:
第一,从责任机制角度,强调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这是在脱贫攻坚中探索总结的一条实践经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县委作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一线指挥部”作用的有力举措。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一方面旨在强调县域统筹的战略推进策略,分级落实县、乡、村三级主体的治理职责;另一方面是强调要建优建强乡镇党委这个关键,切实发挥好乡镇作为乡村治理和服务中心的功能。
第二,从干部队伍建设角度,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作用,并强调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这是从责任和目标出发,针对基层一线的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三支人才队伍,给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指导。实践表明,选优配强村级带头人对推动乡村有效治理至关重要。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以后,干部待遇普遍提高了,同时权力和责任也更集中了,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政策指向精准务实,一方面有助于防止“一言堂”“微腐败”,另一方面有利于包括村民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强调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及加强村“两委”干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突出了战略重心由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生历史性转移过程中,对基层干部队伍有效应对新形势、新挑战,作出的重要部署和要求,抓住了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这个重点。
第三,从乡村治理现代化推进的全局角度,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我国,乡村治理的实践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但将乡村治理作为理论和政策研究对象的时间并不长,只是最近几十年,系统化、体系化研究和推进乡村治理的时间更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才首次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基本构建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础上,今年一号文件对健全“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则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性的指导和要求,包括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以及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等。
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今年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际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就有过明确要求:“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的合理适度利用”。中国自古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儒家文化浸润了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因此,在传统上我国既是一个农耕社会,也是一个礼教社会。在这样的历史演进脉络中,耕读文化已自然融入到我们的价值体系,也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宝贵财富和发展底蕴。传承好优秀的农耕文化,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通过文化赋能乡村治理与发展,是有效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重要途径。
文件中还重点提出要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相互攀比之风,是在我国许多农村甚至一些城市地区长期存在的不良风气。基层调研中看到,绝大多数农村家庭对此不堪重负,但又在风气裹挟下感觉很无奈。中央倡导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抵制铺张浪费,深受农村基层百姓的拥护和欢迎。在青海省贵南县塔秀村调研时村民跟我们讲,现在节俭办婚礼、不搞铺张浪费和人情攀比已写入村规民约,原来结婚陪嫁要几十头牦牛,现在最多不超过5头牛或15只羊,彩礼不超过5000元,农民家庭的负担一下子减轻了。针对乡村社会实际,倡导推行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在基层取得实效的同时,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今年一号文件在改进乡村治理方面,重点提出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其中针对有效解决乡村社会矛盾纠纷,提出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这是对“枫桥经验”的进一步发扬。
“枫桥经验”的要义之一是“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随着时代进步,“枫桥经验”也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在各地得到广泛推广。在一些地方,“枫桥经验”应用于乡村治理实践,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方式结合,突出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理念,真正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针对基层矛盾的复杂性,整合各类资源共同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对于解决当前乡村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现实意义。
出品:科普中国智惠农民
记者:宋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