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政策日前“上新”,9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专款专用;12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给满足条件的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专款专用专在何处?家庭成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履行什么程序才能共济使用个人账户?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8号),北京医保政策随之迎来了五大新变化。据悉,其中,有两项医保新政与“北京普惠健康保”相关。
医保个账余额可为本人及直系亲属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
自2022年9月1日起,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账余额为本人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可以为享受北京医保待遇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在支付时,应确保个人账户能足额支付。
2022年度职工大病起付线降至30404元,“北京普惠健康保”自付保障免赔额同步降低。
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自2022年度起,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北京普惠健康保”自付保障免赔额与其起付标准保持一致,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报销60%,5万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北京普惠健康保”再进行赔付,健康人群赔付比例80%,特定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40%,进一步减轻大额医疗支出为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
为全面提高参保人群待遇水平,8月16日,2022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产品方案进行优化升级,确保“北京普惠健康保”惠及更多参保人。
降低自费责任免赔额。特定既往症人群由4万元降至2万元,健康人群由2万元降至1.5万元;降低特药责任免赔额。健康人群和特定既往症人群的特药免赔额统一降至1万元;启动“快赔”服务,简化理赔手续。北京市民可关注“北京普惠健康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为了紧密、充分衔接北京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时间与北京医保保持一致,全面提升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平,新一年度的“北京普惠健康保”正在紧密筹备优化中,预计在第四季度择期上线,集中参保期结束后,保障于2023年1月1日零点即时生效,北京市民可以关注“北京普惠健康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据了解,“北京普惠健康保”的集中参保期是指每年固定的参保时间,只能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参保,过了这个时间段将无法补缴。
“北京普惠健康保”由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导,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负责监督,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报备执行的北京市唯一的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是北京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