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州的鳄雀鳝刚刚被抓住,与它长相酷似的鳄鱼也来了。从9月初起,网络上频频有人拍到黄浦江里的“新客人”,从花纹看,像是外来物种暹罗鳄,9月18日,它又在黄浦江边滩涂上现身了。去年,橙柿互动也曾报道过,一条家养暹罗鳄出现在了杭州一小区的楼道里……
越来越多凶猛的动物出现在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是怎么回事?它们又从何而来?
黄浦江畔一条鳄鱼在晒太阳
上海警方:抓过,逃了,又在抓了
9月18日下午一点多,有上海媒体在港口轮渡北面的黄浦江边滩涂上拍到一条七八十公分长的鳄鱼。这条调皮的鳄鱼一会儿懒懒地张大嘴好似打哈欠,一会儿又转身游进水里。下午三点,徐汇滨江进木港岸边,有网友看到鳄鱼在晒太阳。一位上海市民表示,一周前就发现这条鳄鱼了,也不知它是从哪里来的。
橙柿互动记者对比了从本月初就散布在网络上的相关视频,发现主角很有可能是同一条鳄鱼。
据滨江安保人员介绍,近日当地公安部门已组织人员进行二次抓捕,但都被鳄鱼逃脱。上海港航公安随后回应了黄浦江畔出现鳄鱼:确有其事,仍在抓捕中。
专家:这是外来的暹罗鳄
有网友问:这是中国特有的扬子鳄吗?
橙柿互动请教了多位国内水产专家,均表示这不是扬子鳄,而是暹罗鳄。
暹罗鳄是从泰国引进的,也叫泰国鳄。成年暹罗鳄最长可达到4米,常见的也有3米左右,主要分布于东南亚等国家。
1996年,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将暹罗鳄列入极危级,也就是比濒危动物还要危险,并且目前依然在列。
暹罗鳄并非中国物种,那么算不算是入侵物种呢?据了解,2003年国家林业局批准了尼罗鳄、湾鳄和暹罗鳄等3种鳄鱼列入首批54种可商业利用的野生动物。因此,暹罗鳄不属于入侵物种哦。
野外灭绝,人工养殖却很多。暹罗鳄皮革在国际上有很高的声誉,并且皮张越大价值越高,有些地方还在专门进行人工养殖,在我国也有人将其当宠物饲养。
我国允许暹罗鳄养殖,但是合法买卖暹罗鳄鱼,必须办理相关合法的养殖证件(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并且具备相应养殖条件(特别是防护措施)才能进行鳄鱼养殖,否则都是属于非法养殖和贩卖。
逃逸还是被弃养?
这条暹罗鳄,是从哪儿来的?
专家有两种推测——
一种,是从养殖场逃逸出来的。尽管养殖场有层层防护,但是暹罗鳄是很凶猛的动物,偶尔会逃逸出来。人工养殖的鳄鱼,攻击性并不高,一旦将其放归自然,很快就会恢复自己的野性。而暹罗鳄作为湿地食物链顶端物种,杀伤力极大。专家表示,它比鳄雀鳝更凶猛,不仅会在水里吃鱼虾,还会爬上岸。
另一种,被弃养。有人买来鳄鱼蛋孵化,像养小鸟一样,0天手养。刚出生的鳄鱼脑袋大大的,身子小小的,牙齿还没长齐,尽管没什么杀伤力,但也不能说它样子呆萌。
只要一年左右,暹罗鳄就能长到80公分,此时它已经具备很强的咬合力和攻击性了,还会散发一股浓烈的腥臭味。一般家庭也难以有足够的空间和勇气继续养下去了。出于害怕,饲养主不敢寻求警方的帮助,只能偷偷放生。
于是,鳄鱼开始流浪。
当我们的视野里,出现越来越多鳄鱼、鳄雀鳝
去年8月,橙柿互动报道:一条灰白相间的小暹罗鳄盘在益乐新村北4区48幢单元楼下的墙角里。
去年8月13日早上七点多,正值上班高峰,又有一条鳄鱼出现在了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沙社区万亚金沙湖一号小区的路上。
今年5月9日,四川宜宾暴雨导致叙州区赵场街道村民投放于自己家门口养殖池里的6条暹罗鳄不知去向。网络上随即传出“6条鳄鱼趁暴雨逃进金沙江”的消息。鳄鱼找到后,为防止鳄鱼再次逃逸,业主全部宰杀。
今年9月,有人在四川遂宁琼江河抓到一条小鳄鱼,专家表示是人为放生的暹罗鳄。
整理一下最近报道的市民发现鳄鱼事件,会发现基本都是暹罗鳄,且体长都在1米左右,刚好是1岁上下的年纪。专家们的推测也基本一致:被弃养了。
还有鳄雀鳝,也基本是家养,然后被放生:
8月26日,浙江诸暨姚江镇霞浦村就有村民在自家农田里捕捉到8斤重的鳄雀鳝,疑似被人为放生。
8月27日凌晨,历经40多天的搜寻,河南汝州中央公园云禅湖水域的两条鳄雀鳝终于被拿下。公园方为捕获它们,持续抽湖水近一个月。
8月29日,橙柿互动报道:杭州紫玉福邸小区水池内出现一条眼斑雀鳝,其凶猛程度不亚于鳄雀鳝。
其实,凶猛的家养动物不止鳄鱼和鳄雀鳝,像大鳄龟、小鳄龟、狼狗等,都具有很强的攻击性。
这些动物从哪儿购买?
本月初,在凤起路花鸟市场,仍有鳄雀鳝出售。
今天在网购平台上,记者分别搜索了“鳄雀鳝”、“鳄鱼”、“鳄龟”等关键词,鳄雀鳝完全没有活体商品在架,鳄龟一搜一大把,而鳄鱼则耐人寻味。几家写着售卖鳄鱼模型的店里,记者在问答区看到有人在问“是真的鳄鱼吗”,下面回答“可以卖的”“联系客服”。
私自放生是有明确罚则的
千万不要私自放生
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渔业执法人员建议:个人尽量不要饲养一些有攻击性或危害性的动物,如果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必须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否则要予以没收并罚款。
私自放生是有明确罚则的,如果之前购买后来又不想养,请联系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或直接拨打110求助,千万不要私自放生。如果是有危害性的外来物种,根据《野保法》第五十四条“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被责令限期捕回者承担。”
橙柿互动记者 韩晨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