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各国军队中,拥有机器人最多的无疑是美军。美军初尝机器人上战场的甜头,始于阿富汗战争中使用无人机,成功“斩首”当时基地组织的二号人物拉提夫。无人机即空中机器人。
在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长时间地面稳定作战阶段,美军开始批量使用陆地机器人。例如,“魔爪”机器人用于遂行侦察任务,“剑”式战斗机器人还具有开火功能。据统计,2004年年末美军投入作战使用的陆地机器人大约为150个,4年后这一数字即增加到约1.2万个。
尽管发展迅速,但现有机器人的数量毫无疑问不足以支撑一场真正的机器人战争。从完成任务上看,机器人的作用也非常有限。例如运用机器人对恐怖分子头目进行定点清除,无人机只能发挥发现敌人和实施攻击两个作用,它不可能摆脱人的控制进行自主决策。即使这样,因为恐怖分子往往躲在平民中,对其实施的打击常常伤及无辜,从而造成外交困扰和国际舆论的道义谴责。
目前对机器人尚缺乏非常专业的定义,大致认为机器人是自动工作的机器装置,可以接受人的指挥,也可以运行预先编排的程序,还可以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其进行装备,以协助人完成工作,或取代人完成某项特定的工作。对于现有军用机器人而言,这一描述大致契合。
而机器人要名副其实,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人性。但人性是极其复杂的,包括智力、行动能力、情感、价值观……单就智力一项而言,现有机器人离人的标准,也有非常大的距离。有人也许认为,围棋机器人不是已经让人类一流选手毫无胜机了吗?是的,但那仅仅是在“人完成某项特定的工作”上的优势,而在某项特定能力上超越人类,并不足为奇,无论怎样的人类大力士,力量能够超越起重机吗?
在对机器的智力要求上,现代科学和人工智能科学家普遍认为,机器人在智能方面并无核心突破,包括技术派科学家扎克伯格在内的业内人士认为,时下的“机器人威胁人类”之说纯属杞人忧天。
微软亚太研发集团主席洪小文认为,今天所谓的“智能机器”的能力都还只是量变,远远达不到质变的标准。他把能力质变描述成四个台阶:功能、智能、智力、智慧,现在全世界最“聪明”的机器人也顶多是站在了第二级台阶上。
现有机器人具有的所谓智能,只是人类智能、经验、思维方法、知识积累中能够用计算机程序语言描述的那一部分。只要机器人不能脱离人类所赋予的、表现为数学模型的经验化、模式化思维,机器人的能力就只是人的体力、经验、程序化智力的延伸和再现。以这个阶段的科学技术支撑的军用机器人,其本质只能是一个无人作战平台。
这样一来,战场上的机器人对抗,其核心内容就是算法对抗。数学模型的构建和求解策略的智力水平决定算法的水平,从而决定了承载这一算法的机器人平台的智能水平。
那么机器人能改变战争形态吗?笔者认为,一定的战争形态对应于一定的战斗力成分。机械化战争的战斗力主要由机动力和火力构成,军队通过机动抢占要地,使用火力消灭敌人。信息化战争的战斗力增加了信息力并且成为主导成分,军队通过信息主导,使得机动力和火力都变得精确,从而提高作战效率和取胜把握。因此,机器人是否会改变战争形态,要看它是否能够催生新的战斗力成分,并且成为主导因素。
军事理论界普遍认为,人类战争已进入信息化战争阶段。事实上,信息化战争的发展,可区分不同的阶段,主流的看法是可以区分为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三个阶段。
数字化解决信息的表述问题。在解决信息的数字化表述这一关键问题之后,微型的信息系统开始以“嵌入”和“贴花”的方式渗透机械化武器平台,成倍地提高了机械化武器装备和部队的作战效能。
以美军的“阿帕奇”攻击直升机为例,进行数字化改造之后,杀伤力增加4.2倍,抗毁能力提高7.2倍。美军战斗试验表明:一个数字化旅的控制地域相当于原机械化师的3倍,作战效能也提高了3倍。
而网络化则解决了信息在战争中的传输和共享问题。网络化的信息共享使得战斗力产生“溢出”效应:结构力。即通过网络化,将预警探测、情报侦察、火力打击、作战保障等各个作战平台或作战系统联成一体,实现“发现即摧毁”和超视距打击。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及在民用领域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加之战场网络技术的成熟和运用,信息化战争向智能化的发展是一个自然趋势。
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决定机器人的智能水平,目前人工智能尚无核心突破的事实,决定了机器人功能作用的有限性。人工智能技术与人类大脑思维能力上的差距,就是人工智能技术和机器人智能的进步空间。
随着机器人的功能越来越强、智能越来越高,主要由机器人担任战场角色的机器人战争将会到来。但由于战场机器人尚无自主决策能力,其核心技术无论是大数据还是云计算等,本质上仍然属于深度的信息利用,所以说,机器人战争仍然是信息化战争,但它是信息化战争的高级阶段。
(作者:吴敏文 单位:国防科技大学信息通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