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核电厂职业工作人员、周边公众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辐射安全规定和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的控制标准。 一、对核电厂液态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实行浓度控制的规定 除3H(即氚T)、14C以外核素的总排放上限值: 滨海核电厂为1000贝克/升;滨河(湖)核电厂为100贝克/升,且下游受纳水1千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