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中,防护栏的基本作用体现在阻挡、缓冲和导向功能三个方面,是提高道路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设施。然而,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多方因素有关,单靠防护栏体系并不能够保障绝对的安全。即使我国高于国外标准的最高HA级护栏(碰撞能量760kJ),在碰撞试验中(碰撞角度统一调整为20度),也只能阻拦55t货车以65km/h的时速碰撞。目前我国应用较多的A级护栏,防护能量为160kJ,虽高于日本应用最多的A级护栏(130kJ)和美国应用最多的TL3级护栏(156kJ),也仅能阻挡1.5t小型车以100km/h的时速碰撞、或10t中型车以60km/h的时速碰撞。实际情况来看,部分高速路防护栏往往并未能有效阻挡车辆翻坠。其中,超速、超员、超载(“三超”)是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