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遏制商渔船碰撞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海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交海函〔2021〕316号)出台,将以“强化部门合作、商渔共商共治、遏制重大事故、构建长效机制”为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领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防范化解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咱们一起重点来学习下此次方案的行动任务,该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联合宣传教育行动。行动目标是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和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商渔船船长船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维护海上航行作业安全。主要任务是:1.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题培训。采用专家讲座的形式,以市县为单位组织渔业船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2.开展商渔船船员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伏季休渔有利时机,开展渔业船员全覆盖式警示警醒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和防范对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强化企业主体、船东船长及船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推动商渔船避碰宣传工作走深走实。3.开展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组织渔船船长参观商船驾驶台,熟悉商船通信导航设备、人员值班、驾驶特点、视觉盲区等情况。4.全面推广《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在各类宣教活动、现场执法、政务办理过程中,推荐并分发《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实现中国籍运输和渔业船舶全覆盖,抵港商船全覆盖。
其次是商渔船联合执法行动。行动目标:涉海涉渔安全基础大幅提升,船舶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得到治理,出海渔船船员持证率明显提高;重点水域海上船舶航行与作业安全水平得到优化提升;商渔船碰撞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主要任务:聚焦商渔船航行安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深入分析辖区商渔船事故原因,统筹部署执法力量,研究制定联合行动计划,明确行动内容、人员、执法资源等相关安排,确保重点区域、主要事故原因全覆盖。2.全面摸排辖区进出港航路、商渔船交汇密集区、事故多发水域等重点区域,开展巡航检查,严厉查处船舶违反定线制、碍航养殖(捕捞)、不正常值守、不正确显示号灯号型等行为。3.严厉打击渔船职务船员“人证不符”、配员不足、导航通信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对发现渔船职务船员配员不足、设备配备不符合技术规范的,禁止其离港并依法依规处理。4.规范商渔船甚高频设备使用。加大海上商船VHF公共频道守听情况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商船不按规定配备守听VHF行为;加大渔船VHF设备配备监管力度,督促其按照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要求配备,对渔船未按要求配备的,禁止其离港;对不按规定守听使用VHF的渔船依法依规处理。5.强化海上安全信息播发。海事管理机构、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商议编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信息,并分别做好商渔船舶海上安全信息播发工作。6.推进航路与渔区界线划定。共同推动各区域海事、渔业渔政部门落实全国航路总体规划,引导商船使用、渔船避开,切实保障商渔船航行安全。
最后就是行动总结阶段: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要及时梳理联合行动问题清单,联合印发文件通报有关船籍港所在地人民政府、抄报国务院安委办、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相关地区海事、渔业渔政部门负责督促船舶、渔业生产主体等进行整改,形成闭环。希望对以上内容的学习,对大家有所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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