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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农村环境整治应有序进行资金管理

智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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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规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我们一起来共同学习下。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是指由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治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重点。

(二)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三)按照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预算安排。(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六)坚持结果导向。专项资金安排时统筹考虑相关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农村环境改善情况,突出对资金使用绩效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较好地区的激励。

同时,整治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期满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形势的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而整治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以下事项:(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二)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

(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四)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不得纳入整治资金支持范围。

该具体怎么分工管理呢,整治资金是由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管理,而财政部负责制定资金分配标准、审核整治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整治资金预算草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指导地方预算管理等工作。

生态环境部负责指导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研究提出工作任务及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组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开展日常监管和评估,推动开展整治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整治资金。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办法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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