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学绿化的保障,这不仅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绿水青山的内在要求,更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大意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为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政策保障,咱们一起来学习下。
我们首先对此意见的工作原则进行基本掌握。一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二是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谋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三是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四是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
我们再看一下此意见主要任务:一是科学编制绿化相关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城市绿化规划要满足城市健康、安全、宜居的要求。二是合理安排绿化用地。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开展绿化。鼓励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庄绿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规范、因害设防建设农田防护林。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禁开山造地、填湖填海绿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三是合理利用水资源。充分考虑降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绿洲农业区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加强天然绿洲和生态过渡带保护,兼顾绿洲保护和农田防护林用水需求,合理确定造林规模和密度,确保农业生态屏障可持续发展。
同时,要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根据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植被生长发育规律、生活生产生态需要,合理选择绿化树种草种。江河两岸、湖库周边要优先选用抗逆性强、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防护性能好的树种草种。干旱缺水、风沙严重地区要优先选用耐干旱、耐瘠薄、抗风沙的灌木树种和草种。海岸带要优先选用耐盐碱、耐水湿、抗风能力强的深根性树种。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要优先选用根系发达、固土保水能力强的防护树种草种。水热条件好、土层深厚地区要优先选用生长快、产量高、抗病虫害的优良珍贵用材树种。同时还要规范开展绿化设计施工。加强绿化施工管理,充分保护原生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植物等,禁止毁坏表土、全垦整地等,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
另外,要科学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和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不断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推进立体绿化,做到应绿尽绿。增强城乡绿地的系统性、协同性,构建绿道网络,实现城乡绿地连接贯通。同时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支持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积极推动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加大人工针叶纯林改造力度,开展健康森林建设,增强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能力建设。实施草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加快退化草原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采取有偿方式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草原及景观资源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提高林草资源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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