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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纳税人出租、转包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免缴增值税

智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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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民致力于成为新时代农民手中的科普建设“新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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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一看到题目就知道了这次要讲的就是增值税,并且用于农业生产的免缴增值税。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土地使用权到底怎么回事呢,就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同时,土地使用权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实务中,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优惠,也是纳税人经常咨询的问题。例如,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村集体将集体土地出租给企业,又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税政一股干部南文倩分析,纳税人租赁土地使用权能否免缴增值税,关键在于流转后土地的用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四条明确,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纳税人流转土地如果用于农业生产,则免缴增值税;如用于非农业用途,则需要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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