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几乎每家每户都会谈及土地流转,可大家知道什么是土地流转吗?土地流转对我们来说,还有什么需要知道和掌握的吗,这次就给大家讲一讲。土地流转其实就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根据2018年12月2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是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是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是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另外,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这里再给大家谈谈钱的事,我们既然土地流转了,就应该收付费用,这些钱就叫做价款。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就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同时,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同时,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如果不超过一年的,文件中也规定了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另外,也有一些保护土地的措施,大家可进一步掌握,就是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为了更好保障土地土壤等安全和土地拥有者的权益,在第四十五条规定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作者:王建凯,国家社会工作师、国家管理师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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