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扶持发展“扶贫车间”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推进“扶贫车间”发展,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助推脱贫攻坚。
《措施》明确,经认定的“扶贫车间”,在用地、用房、用水、用电、用工方面可以申请享受财政奖补、金融支持、土地优惠等各类扶持政策。其中,“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可给予2万元到60万元不等的补助;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人员和省级创业典型创办的“扶贫车间”,按照有关规定给予5万到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鼓励“扶贫车间”对吸纳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助。
《措施》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优先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最高额度10万元;58个特困县区的财政部门提供3年全额贴息,非特困县区的财政部门提供2年全额贴息。乡镇、村集体闲置土地可按有关规定划拨给“扶贫车间”无偿使用,“扶贫车间”租赁土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扶贫车间”建设,安排必要的项目资金,帮助各地完善“扶贫车间”涉及的水、电等各项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