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就住进了安全、亮堂的新房子,党让我有了新家,也有了过好日子的盼头。”年过八旬的绥中县西平坡乡黑水汀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周继勤老汉的幸福之情溢于言表。去年,他家30多年前建的老房子被县里评为D级危房,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月份新房通过县里验收。
今年,像周继勤这样告别危房住新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葫芦岛市有2830户。与此同时,涉及2567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下半年全部开工。近几年,葫芦岛市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2181户,投入改造补助资金3.12亿元,惠及10多万农村贫困群众。
葫芦岛市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坚持从严从细把关,确保实现精准改造。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摸清危房存量底数基础上,葫芦岛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按照20%比例对各县(市)区的危房存量数据进行抽查核实,若发现其危房等级不精准,再按照20%的比例进行第二轮核查,确保危房等级精确、数据无误。兴城市、南票区也专门聘请了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市县两级相互印证,确保等级鉴定更加精准。
为实现应改尽改,不落一户,葫芦岛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了多种改造模式。如通过财政补助和社会援助、干部结对帮建模式,解决贫困户自身无力改造问题。通过特事特办模式,即以事实为依据,部门特事特办补房照、办更名,乡村出具证明材料,解决房照遗失、房屋建设手续不全、房照未更名等问题,把符合条件的危房全部纳入改造范围。此外,还有购买闲置农房和异地建设模式、专业除险加固模式等。
为确保工程质量过关,葫芦岛市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按开工、旧房拆除、基础施工、砌墙施工等8个步骤实施分步监管,制定验收标准,确保改造后的房屋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