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LE)多发于育龄期女性,如果患者怀孕,疾病本身及药物都会对母婴造成影响,所以LE患者的妊娠必须经过多学科会诊,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妊娠计划,以便将影响降到最低。 1.避孕药物 首先要说的是LE患者的避孕药物。LE分为两类,一类是系统性红斑狼疮(SLE),一类是皮肤红斑狼疮,两者危害不同,处理也有区别。对于含有雌激素的避孕药物可否用于LE存在争议,有人认为雌激素可以加重LE病情,但缺乏足够证据。保守观点认为含雌激素的避孕药可用于静止期、无血栓形成史、无抗磷脂抗体综合征(APS)的SLE患者和抗核抗体、抗磷脂抗体阴性的皮肤红斑狼疮患者。 单纯孕激素避孕药对于LE相对更加安全。氯地孕酮和环丙氯地孕酮是常用药物,副作用包括月经不调、不规则出血、点滴出血或闭经,并不严重。诺美孕酮或非孕烷衍生物不推荐应用于LE。甲羟孕酮因升高静脉血栓风险,禁止用于LE。 去氧孕烯和左炔诺孕酮是法国用量最大的单纯孕激素避孕药,无论口服、埋入皮下或宫内植入,对于LE患者都有很好的安全性,副作用有月经失调、不规则出血等。 2.妊娠禁忌症 孕前咨询的目的是明确怀孕禁忌症,包括LE活动期、肺动脉高压、无法控制的高血压、低耐受度的心瓣膜病。血肌酐清除率低于40ml/min属于相对禁忌,需肾内科治疗。影响母婴健康的因素包括:妊娠前半年内SLE进入活动期,糖皮质激素用量超过10mg/d、器官衰竭、高血压、APS、抗SSA抗体阳性/抗SSB抗体阳性。 当条件允许怀孕时,要开始停用影响妊娠期母婴健康的药物并应用补充营养的药物。如使用过甲氨蝶呤的患者必须应用叶酸,应用糖皮质激素、华法林者及有子痫前期危险的孕妇需要补充钙和维生素D。 3.妊娠与LE的相互影响 SLE活动期后半年内妊娠可导致SLE再度进入活动期。有狼疮肾炎史者也容易因妊娠刺激而导致SLE活动。 SLE患者妊娠死亡率较普通人群高20倍,主要死因是SLE活跃、子痫前期、APS及抗SLE药物的副作用。 LE患者妊娠子痫前期发病率上升30%,唯一处理方法是终止妊娠,以抗血小板剂量口服阿司匹林有预防作用。 LE可导致胎儿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死胎。 抗SSA抗体、抗SSB抗体可导致婴儿红斑狼疮,主要症状是皮损,可自愈,但有小部分婴儿可由此引发先天性房室传导阻滞,这种病死亡率约17%,治疗方法为安装起搏器。 4.APS对妊娠的影响 APS的诊断标准 临床:1. 动脉或静脉血栓;2. 超过10周外形正常的胎儿不明原因死亡;或子痫前期/胎盘功能不全导致的胎儿外形正常的早产;或连续3次不明原因10周前流产。 实验室:1. 狼疮抗凝物阳性;2. 抗心磷脂抗体阳性;3. 抗β2糖蛋白抗体阳性。 APS患者子痫前期发病率升高9倍,HELLP综合征及血栓形成发病率也会升高。治疗方法包括终止妊娠、抗凝治疗、糖皮质激素、血浆置换及免疫球蛋白。 APS对胎儿的影响包括死胎16.5%,胎儿宫内生长受限26.3%,早产48.2%。 5.妊娠期SLE的药物治疗 羟基氯喹和小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