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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挥发性有机物到底是什么,你了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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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不同国家和组织给出的定义不同,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具有一定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又如,德国将其定义为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而我国环保部2014年给出的定义是:VOCs是指在标准状况下,饱和蒸汽压较高、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常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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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4日,2月24日,在位于上海金山的石化生产装置现场,刚投入使用的大气环境监测车正在捕捉“目标”。(庄毅/人民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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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VOCs指化学性质活泼、具挥发性、会产生危害的一类有机物,其成分主要包括烃类(即碳氢化合物的统称,是由碳与氢原子所构成的化合物,主要包含烷烃、环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即是烃分子中的氢原子被卤素原子取代后的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和含氮有机化合物等,具体包括苯系物(如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氯化物、有机酮、酸、酯、醇、醚、胺和烃化合物等。由于VOCs具有毒性和污染性,国办发[2013]37号文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都明确提出相关污染治理重点和目标。

VOCs来源众多,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其中,自然源包括植物、湿地、草场及动物粪便等。人为源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及移动源(指飞机、火车、轮船、汽油车以及柴油车的尾气)等。这里必须说明,工业源是VOCs产生的主要原因。

那么,作为国家重点治理目标,VOCs到底存在哪些危害?首先,VOCs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1.气味难闻且具有刺激性,会伤害呼吸道系统;2.会造成人中枢神经系统受损,记忆力下降;3.VOCs里面含有一些具有致癌、致畸性及致突变的化学物质(如苯及苯系物)等。其次,VOCs还对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会诱发雾霾天气,破坏臭氧层,造成温室效应等。

现今,VOCs的防治主要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以防为主,治理结合。源头和过程控制主要是通过改变原材料、使用先进设备、改进工艺流程、控制工艺条件等抑制VOCs的产生。末端治理主要是对无法避免已产生的VOCs进行后处理,包括回收法和销毁法两大类。顾名思义,回收法可以实现VOCs的回收利用,主要有冷凝法、吸附法、膜分离法等;而销毁法则是通过生物或者化学手段将其转化为无污染性质的二氧化碳和水,主要有燃烧、光催化、臭氧氧化、低温等离子体等方法。但其实一种方法并不能完全得到无污染分解的最终产物,所以通常是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方法相结合,比如:低温等离子体和催化协同使用。相信在国家和相关学者的不断努力下,对VOCs的治理一定能达到想要的效果。

本文由中科院化学副研究员刘文超进行科学性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