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环境和与其从事的操作有关的辐射水平的数据而进行的监测。
释义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环境和与其从事的操作有关的辐射水平的数据而进行的监测。1
主要目的工作场所监测的主要目的是:①确定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确认安全程度;②为估计在场工作人员可能受到的照射和工作场所安全评价提供基础资料;③及时发现污染事件和事故征兆,以便及时采取对策,防止污染扩散或事故扩大。
分类工作场所监测的实施大体可概括为常规监测、与工作相关的监测和特殊监测等几种不同类型。
常规监测一种确认性质的监测,同连续作业相联系,目的在于表明工作环境对连续操作来说是恰当的,并未发生需要对操作程序作重新评价的变化。可使用连续工作的固定式场所监测仪,以判断是否发生异常或紧急情况。
与工作相关的监测对特定作业进行检查或为某项操作行动的决策提供必要依据所进行的监测。
特殊监测主要针对下述两种场合:①为恰当地监控工作环境所必需的资料尚不够充分;②有可能发生事故或怀疑发生了事故的操作。特殊监测的目的在于为辐射防护和决定操作程序提供更详尽的资料,因此特殊监测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期限,一旦目标已达到,就可由常规监测或操作监测来取代。
工作场所监测的资料还可用来鉴定操作过程和设计特性的优劣,并为工作场所的分区和个人监测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根据监测对象,工作场所监测包括外照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空气污染监测等内容。
外照射监测选用适当的辐射监测仪表,对工作场所进行的巡测,测定周围剂量当量或定向剂量当量目的在于确定辐射场水平,检查工作场所外照射控制效果,鉴定操作程序的合理性,控制工作人员在现场停留时间和空间,并为个人剂量监测的必要性提供依据。
监测计划的制定对于常规监测:①任何能产生辐射的新装置交付使用或现有装置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时(如反应堆或临界装置的起动或关闭后重新起动),必须巡测其周围区域;②常规监测的频度取决于工作场所辐射水平预期的变化,若辐射场不易变化,只需一般性巡测,若易变化则应预先选定监测点进行周期性监测;③如果工作场所辐射水平有突然迅速增加的倾向,且其变化的严重程度又难以预料,则需在工作场所设置可连续工作具有报警功能的监测系统。对于与工作相关的监测,监测方案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进行的作业对辐射场的影响。如果操作本身对辐射场的干扰不大,只对工作人员所在区域的剂量当量率进行巡测即可,但每次操作前均应巡测。若操作本身对辐射场影响很大,则需对整个操作过程进行一系列的测量。β辐射场易受操作程序的影响,对β、γ混合辐射场要注意操作监测引起β、γ剂量率比值的变化。
表面污染的监测为检查工作场所设备、工作台、地面、墙壁、工作人员体表和工作服等表面是否有放射性物质污染而进行的监测。主要目的是:①及时发现污染事件,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污染扩散;②检查污染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操作是否违反规程;③确定表面沾污水平,为采取去污措施提供依据;④为制定个人和空气监测计划或修改操作程序提供必要的资料。
表面污染监测方案的设计要能满足下述目标:①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状况和经验确定监测周期和监测方法。可以用直接或间接监测方法对场所内具有代表性的表面进行监测。②对于缓慢扩散的污染,要定期检测清洁工具、工作鞋、手套等具有代表性的物件表面。③对可能发生大量或急剧扩散的污染的工作场所, 必须在出口两侧均设监测点, 以确保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时无污染或沾污水平低于控制水平。④与工作相关的监测是常规监测的补充。在操作过程中及操作结束后,测量与操作相关的设备表面或物件表面,有助于控制污染的扩散。与工作相关的监测还包括检查移出工作场所的物件。⑤在使用密封源的工作场所,密封源有可能泄漏,必须定期地检查源的密封性,一般用擦拭法测量表面污染。检查的周期取决于源的等级和使用的情况。
空气污染的监测确定工作场所放射性气体和气溶胶浓度所进行的监测。吸入气载放射性物质是工作人员受到内照射的主要途径, 因此监测空气污染是控制内照射的重要措施, 其主要目的是发现意外气载放射性污染,以便及时采取对策,并为制定内照射监测方案和调查或估算群体摄入量上限提供资料。
关于监测方案的制定,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①在操作大量放射性气体、挥发物的场所和经常污染空气的操作岗位,如铀的开采、冶炼,钚及其他超铀元素的处理,都应进行常规监测;②在工作场所若干个选定的能代表工作人员呼吸带的位置设置采样器, 根据采集的样品中的活度确定空气中放射性浓度, 取样数目和周期根据空气放射性浓度的变化而定; ③为了估算个人的摄入量,必要时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采样器;④为探测意外的气载放射性污染, 在工作场所可设置连续采样的监测系统。
监测结果的分析工作场所的外照射监测只能给出辐射场性质和辐射水平随空间和时间的变化。由于工作人员在场所内活动方式难以控制, 因此监测资料用于估算工作人员器官或组织的剂量当量有一定困难,但可作一些简化的假设,例如,在辐射水平足够低的场所, 假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始终处于场所内剂量当量率最高处, 于是可以估算出可能接受的剂量当量上限。此时不需要限定工作人员在场所内活动的时间;如果场所辐射水平很高,则必须限定工作人员在高剂量率区域的活动时间。对与工作相关的监测的评价往往是针对特定的工作时间进行的,在此时间内,工作人员接受的剂量不应超过防护管理部门规定的限值。
表面污染水平与工作人员受照剂量之间的关系难以定量表示, 但当表面污染水平保持在适当的控制限值之下时,就已表明对污染的控制是有效的,在场人员无异常内污染,一般可不进行其他项目的监测。如果沾污水平超过控制限值,应调查污染源,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应进行个人内污染和空气监测。由于α和β放射性核素危害不同, 应分别进行监测和评价。
空气污染监测数据可用来估算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间内的总摄入量。估算结果可与防护标准的有关限值加以比较。由于场所空气中放射性浓度随时间、空间变化可能很大,因此要估计区域采样的代表性,应与个人采样器测量结果加以比对,并作适当的修正。此外,在评价危害时还应计及气溶胶粒度分布, 必要时引入校正因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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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