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资料表明,油类是中国近海的主要污染物。海上石油污染主要发生在河口、港湾及近海水域、海上运油线和海底油田周围。据统计,我国每年通过各种渠道泄入海洋的石油和石油产品约占全世界石油总产量的0.5%,倾注到海洋的石油量达200~1000×104t,由于航运而排入海洋的石油污染物达160~200×104 t,其中1/3左右是油轮在海上发生事故导致石油泄漏造成的。
简介监测资料表明,油类是中国近海的主要污染物。海上石油污染主要发生在河口、港湾及近海水域、海上运油线和海底油田周围。据统计,我国每年通过各种渠道泄入海洋的石油和石油产品约占全世界石油总产量的0.5%,倾注到海洋的石油量达200~1000×104t,由于航运而排入海洋的石油污染物达160~200×104 t,其中1/3左右是油轮在海上发生事故导致石油泄漏造成的。1
我国情况2005年我国原油消费量为3×108t左右,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由于石油产地与消费地分布很不均匀,我国进口的石油90%以上是通过海上船舶运输来完成的。即使中哈、中俄输油管建成后,仍将有80%的石油需从海上运输。随着我国石油战略储备计划的实施,以及未来对石油需求的增加,石油海上运输量还将继续攀升,使原本就十分繁忙的海运环境更趋复杂,从而使海洋石油污染风险继续走高。
据2006年7月上海国际海事论坛的一份报告显示,1973年至2003年,我国沿海共发生船舶溢油事故2353次,平均3.5天发生一起I溢油量在50t以上的重大溢油事故62起,总溢油量达34 189t。近年来,重大海洋石油污染事故屡屡发生。2004年12月7日,二艘外籍船在珠江口海域发生碰撞,导致1200t余的燃油泄漏2005年4月3日,载运119 574t原油的葡萄牙籍阿堤哥油轮在大连海域触礁,造成附近海域污染。
2001~2006年中国近海海域石油污染的统计结果表明,全国近岸海域海水中石油类平均浓度和样品超标率均有下降趋势。但其中浙南、营口、盘锦、杭州湾、三亚、福州、海口、北海、沧州、深圳等海域都出现过较高浓度的污染,超标现象严重(中国近壮海域环境质量公报2001~2007年)。1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胡芳碧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