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实变函数f(p)=f(x1,x2,...,xm ),当它的所有变量同时取极限时函数值的极限,这种极限称为重极限。当自变量x1,x2,...,xm不是同时取极限,而是依一定的顺序相继取极限时,f(x1,x2,...,xm)的极限,称为累次极限。
基本介绍重极限是多元函数的一种极限,因为对n(≥2)元函数而言,极限
中x=(x₁,x₂,…,xn),a=(a₁,a₂,…,an)∈Rⁿ,x→a意味着同时有x₁→a₁,x₂→a₂,…,xn→an,故称相应的极限为n重极限,作为多元函数特例的多重数列的极限也称为重极限1。如二重极限
证明重极限不存在常用的方法是证明沿两种不同路径极限不同(通常可取过点的直线)。例如证明重极限不存在,取直线y=kx,让点(x,y)沿直线y=kx趋于(0,0)点此时有,则重极限不存在2。
求重极限求重极限的常用方法有:
1)利用极限性质(四则运算法则,夹逼原理);
2)消去分母中极限为零的因子(有理化,等价无穷小代换);
3)利用无穷小量与有界变量之积为无穷小量2。
【例1】求下列极限
(1);
解:(1)由于
而,由夹逼原理知.
(2).
解:(2)将分子有理化:
原式=
重极限与累次极限的关系多元实变函数f(p)=f(x1,x2,...,xm),当它的所有变量同时取极限时函数值的极限,这种极限称为重极限。当自变量x1,x2,...,xm不是同时取极限,而是依一定的顺序相继取极限时,f(x1,x2,...,xm)的极限,称为累次极限。
例如,当p(x,y)为平面中的点时,设聚点A的坐标为(a,b),则f(P)在P→4时的重极限为
我们也把它记作
而它的两个累次极限则记为
与
重极限与累次极限的关系
(1)累次极限存在且相等时,重极限未必存在。
(2)重极限存在时,累次极限不一定存在。
(3)若与都存在,则二者必相等。
(4)若与都存在,则三者必相等。
(5)若,则不存在。
注意
1.对于二个不同变量的极限过程在交换其次序的时候,应该加以注意,不是无条件地都可以交换次序的。
2.累次极限和重极限的关系也是相当复杂的,不能把重极限存在(或累次极限存在且相等)认为是累次极限相等(或重极限序在)的必要条件3。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胡建平 - 副教授 - 西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