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深度是根据当前开采技术水平能够开采到的深度或将来能够达到的最大开采深度,所确定的探矿工程控制矿体估算储量的最大深度。
释义勘探深度(depth of exploration) 指经过矿床勘探工作所探明的矿产储量,主要是提供矿山建设作依据的工业储量的分布深度,是衡量矿床勘探程度的因素之一。1
举例与特性例如,勘探深度300米,是指被探明的工业储量分布在矿体露头或盲矿体的顶界到地下垂深300米的范围之内。合理的勘探深度,决定于:正业部门对这类旷产的需要情况,当前的开采技术和经济水平,未来矿山生产的规模、服务年限和逐年开采的下降深度以及矿床的地质和技术特点等,一般对矿体延深不大的工业因‘床,最好一次勘探完毕。矿体延深很大的矿床,勘探深度应与未来矿山的首期开采深度一致,在此深度以下,可打少量深孔控制其远景,为矿山总体规划提供资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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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