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阶段指在选定的普查区内采用露头检查、地质填图、较少的探矿工程及物探方法,大致查明煤层资源的勘查工作。也包括有地质可靠程度较高的基础储量或资源量外推部分,其工作成果应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或圈出详查区范围。
释义普查阶段(prospecting stage):相对于矿床勘探及区域地质调查等工作来说,普查阶段可理解为整个矿产地质工作中的一个阶段,即寻找、发现矿产并作出初步评价的工作阶段。1
分类与特性但为了有计划地进行矿产普查工作,提高找矿的成效,通常需要经过一个由较大范围的概略了解到小面积详细研究的调查过程,因而又可以根据工作的详细程度将矿产普查过程再划分为若干阶段,如划分为初步普查和详细普查两个阶段,后面这种反映矿产普查工作的深入过程、详细程度及任务要求的阶段,也称普查阶段。1987年后普查工作成为矿产勘查工作的独立阶段,不再划分初步普查和详细普查。一个地区的矿产普查工作属于何种阶段,或从哪一阶段做起,主要取决于已往对这个地区的地质及矿产的了解程度。对某些未进行过初步普查的地区,在急需的情况下,若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已发现一定数量的矿点或重要的矿产线索等),也可以直接进行详细普查。1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李兵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