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机构,指经过强化后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构件通过联接形成的构件系统。
四杆强化机构在铰链四杆机构中,如果某个转动副能够成为整转副,则它所连接的两个构件中,必有一个为最短杆,并且四个构件的长度关系满足杆长之和条件。
在有整装副存在的铰链四杆机构中,最短杆两端的转动副均为整转副。此时,如果取最短杆为机架,则得到双曲柄机构;若取最短杆的任何一个相连构件为机架,则得到曲柄摇杆机构;如果取最短杆对面构件为机架,则得到双摇杆机构。
如果四杆机构不满足杆长之和条件,则不论选取哪个构件为机架,所得到机构均为双摇杆机构。
分类1、双曲柄机构定义:铰链四杆机构中,若两连架杆均为曲柄时,此机构称为双曲柄机构。在双曲机构中,如果两曲柄的长度不相等,主动曲柄等速回转一周,从动曲柄变速回转一周,如惯性筛。如果两曲柄的长度相等,且连杆与机架的长度也相等,称为平行双曲柄机构。这种机构运动的特点是两曲柄的角速度始终保持相等,在机器中应用也很广泛,如机车车轮联动机构。
2、双摇杆机构定义:铰链四杆机构中,若两连架杆均为摇杆时,此机构称为双摇杆机构。在双摇杆机构中,两摇杆可分别为主动件,当主动摇杆摆动时,通过连杆带动从动摇杆作摆动运动。如码头起重机中的双摇杆机构,当摇杆摆动时,连杆上悬挂重物的点近似水平直线移动。1
判定方法满足杆长之和条件:
①最短杆为机架-----双曲柄机构;
②最短杆的相邻杆为机架----曲柄摇杆机构;
③最短杆的相对杆为机架-----双摇杆机构。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程鹏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