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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事故资料纪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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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资料纪录器(英语:event data recorder,缩写为 EDR)是一个安装在汽车上,用于记录驾驶状态等资讯以便在交通纠纷时提供证据。在现代的柴油卡车中,车祸往往发生在发动机出现故障或车速陡然变化的时候,事故资料纪录器便在这时候记录下资料。车祸发生后,从事故资料纪录器上收集到的资料可以用于分析事故原因和确定责任人。这个设备具有防篡改和可读写特性,与飞机上的黑匣子作用相似。通常又称作“汽车黑匣子”(它和磁带记录器、警车上用的摄像头等不是同一类设备)。

说明EDR的功能涉及多个专利技术。一些EDR设备可以在车祸结束前持续记录资料或覆盖先前写入的资料,另一些只在发生特定事件的时候才开始记录(比如速度突然变化),一直持续到车祸结束或记录器超时。EDR设备会记录下非常多的资料,包括何时踩下了刹车、发生碰撞时的速度、转向角度甚至是安全带的锁扣处于“锁定”还是“解锁”的状态。现代的EDR将资料储存在其内部的EEPROM模组中,一些内置通讯系统的汽车(比如通用汽车公司的OnStar系统)还会将资料发送到远端终端机。

大部分轿车和小型货车的EDR设备内置于安保系统控制模组中,这些模组可以监测碰撞时的加速度以决定触发哪些保护操作(比如释放安全气囊、锁定安全带锁扣)。当这些保护操作执行完毕并且仍有足够能源时,资料会被写入EDR的储存器中。老式EDR汇出的资料通常有只有6-8页,而一些新的系统能根据品牌、型号不同监更多的资料,需要的储存空间也越来越大。根据碰撞情况和其他条件,不同类型的EDR设备可能会执行或拒绝执行一些特定的操作。

事故资料纪录器有也可能无法恢复任何资料,其中一种情况是发生碰撞时导致电能严重损失。在这样的情况下,安全系统内的电源储备会将能量全部输出到安全气囊中去,导致没有足够的电源将资料写入EEPROM。其他情况也同样有可能使记录器无法记录下资料。

在大部分的大型货车中,事故资料纪录器是组成发动机电子控制模组(ECM)的一部分,发动机电子控制模组负责控制重型柴油发动机喷油定时和其他功能。不同的发动机生产商所生产制造的EDR设备功能也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共同的引擎事件包括:突然停止、油压过低和冷却剂不足。底特律、卡特彼勒、梅赛德斯-奔驰、麦克货车、康明斯的汽车可能也包含上述功能。当故障发生时,资料会写入到内存中。当检测到车轮的转速降低时,写入内存的资料包括最近两分钟的速度变化、刹车操作、离合器操作和巡航器的状态,之后可以通过软件和引擎专用资料线缆下载这些资料。这些软件可以监视驾驶者的驾驶时间、燃油经济性、闲置时间、平均速度等与汽车维修保养相关的资讯。

有些事故资料纪录器仅仅能通过行驶距离来计算速度而不是速度计。分析师一般通过动量、能量、碰撞产生的破坏力、以及估计的速度和事故资料纪录器做对比,来得出事故的前因后果。1

使用情况事故资料纪录器并不是法律要求必配的设备,各生产厂商使用情况不尽相同。通用汽车和福特汽车公司在他们最新型号的汽车上都安装了该设备,而奔驰和奥迪则从不使用。直到2003年为止,至少400万汽车配备了该设备。在英国,一些企业为警员和安保服务行业的汽车配备了一个更加精密的事故资料纪录器。警视厅和伦敦城员警早已是事故资料纪录器的长期使用者,他们将这些罪证资料公之于众。

通过连接合适的扫描工具到诊断链接界面(DLC),来下载安全气囊模组里的资料是最好的方式。诊断链接界面通常在汽车仪表盘的下方,大约是驾驶者膝盖的位置。右边的这幅照片里,资料正在通过诊断链接界面汇出。另外,有些模组也可以拆卸下来再汇出资料,如左边的图片。

南美州的博士资料检索系统是唯一有能力下载并恢复这些崩溃资料的商用产品。1

隐私问题尽管车主手册中允许安装警报器,许多驾驶者却不知道他们的汽车上安装了事故资料纪录器。公民自由和隐私保护组织曾经提出:人们需要考虑到事故资料纪录器“偷偷”拍下的这些资料的影响,尤其是“谁拥有这些资料”的问题尚未解决,此外,将记录器所取得的资料作为诉讼案的证据,和肇事车主对保险理赔对抗的做法也存在争议。尽管如此,民事案和刑事案已经逐渐接受将EDR资料作为事故再现的来源可靠的经验证据。2

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的案件2001年,加拿大的魁北克,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上了路口的另一辆车,另一辆车的司机当场死亡,车主以危险驾驶被定罪。后来EDR的资料显示,是该车的驾驶员超速行驶导致的。本案并无其他目击证人。

2005年,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一个十来岁的女士(实习驾驶)因危险驾驶致他人死亡或重伤被定罪。标致汽车事故资料纪录器的资料显示汽车行驶速度在许可范围内,这个从车主(被告的父母)的汽车获得的资料被作为证据与法院的强制令对抗。最终,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大法官推翻了本案。

2006年,一名19岁的男子驾驶吉普撞上了一部路华运动型多用途车(Range Rover Sport),事故中只有一名瘫痪的女婴活了下来,肇事车主被判21个月监禁。事故资料纪录器的资料证明该驾驶人在仅允许每小时30英里的区域里开到了每小时72英里。本案也是英国伯明翰刑事法庭第一次采用EDR资料作为证据。2

名人案件新泽西州州长乔恩科齐恩在一次车祸中受了重伤,根据国家员警总监的说法,他驾驶的SUV内的事故资料纪录器显示他在车祸5秒前的速度是91英里每小时,而该地区道路的限速是65英里每小时。后来查实开车的并非州长本人。2

带有录影功能的事故资料纪录器带有录影功能的事故资料纪录器(VEDR)可以为事故、驾驶评价和汽车性能评估提供影像记录。

爱尔兰岛的一家救护车公司为他们的车队安装了带有录影功能的事故资料纪录器。发生意外后,借助该设备成功从协力厂商保险公司获得了所有赔偿。

2010年12月24日,台湾的新北市新店区发生了恶意阻挡救护车救援导致病患死亡的新店救护车阻挡事件,由事故资料纪录器(车内录影机)摄录下的资料被上传到YouTube并引来道德与特权关说争议。2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李晓林 - 教授 - 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