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消费构成(Electricity consumption composition)是指在电力消费总量里各行业所占比例,以及有哪些行业有电量消费的一个统计。为了反映国家电气化发展水平和趋势,以及反映经济增长与电力消费量增长的关系,需对电力消费及其构成进行统计分类。
简介电力消费构成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及居民用电情况及其比例关系。为反映一个国家电气化发展水平和趋势,以及反映经济增长与电力消费量增长的关系,需对电力消费及其构成进行统计分类。1
1986年前分类1986年前,中国电力消费构成分为农村用电包括农村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农村工副业、农村生活等用电),工业用电(包括轻工业用电和重工业用电),交通运输用电(包括车站、码头及机场的动力和通信用电,电气化铁路、电气运输机械等用电)和市政生活用电(包括上下水道用电、生活照明用电和非工业动力用电)等4大类。
1986年后分类1986年后,电力消费构成改分为八大类:
①农、林、牧、渔和水利业用电(包括生产和服务业用电);
②工业用电(指城乡工业企业中用予工业生产的用电);
③地质普查和勘探业用电;
④建筑业用电;
⑤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用电;
⑥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用电;
⑦其他事业甩电(包括公共服务和咨询业,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艺和广播电视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的用电);
⑧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
用电比例结构据1990年的统计资料,部分用电比例结构如下:农、林、牧、渔和承利业为6.85%,工业为78.22%(其中轻王业15.98%,重工业为62.24%),建筑业为1.04%,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为1.70%,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业为1.2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为7.72%,其他非物质生产部门用电合计为3.15%。2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陈红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