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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阿贝尔规范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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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场论(Gauge Theory)是基于对称变换可以局部也可以全局地施行这一思想的一类物理理论。非交换对称群(又称非阿贝尔群)的规范场论最常见的例子为杨-米尔斯理论。物理系统往往用在某种变换下不变的拉格朗日量表述,当变换在每一时空点同时施行,它们有全局对称性。规范场论推广了这一思想,它要求拉格朗日量必须也有局部对称性—应该可以在时空的特定区域施行这些对称变换而不影响到另外一个区域。这个要求是广义相对论的等效原理的一个推广。

在数学中,阿贝尔范畴(或称交换范畴)是一个能对态射与对象取和,而且核与上核存在且满足一定性质的范畴;最基本的例子是阿贝尔群构成的范畴Ab。阿贝尔范畴是同调代数的基本框架。

规范场论规范场论(Gauge Theory)是基于对称变换可以局部也可以全局地施行这一思想的一类物理理论。非交换对称群(又称非阿贝尔群)的规范场论最常见的例子为杨-米尔斯理论。物理系统往往用在某种变换下不变的拉格朗日量表述,当变换在每一时空点同时施行,它们有全局对称性。规范场论推广了这一思想,它要求拉格朗日量必须也有局部对称性—应该可以在时空的特定区域施行这些对称变换而不影响到另外一个区域。这个要求是广义相对论的等效原理的一个推广。

规范“对称性”反映了系统表述的一个冗余性。

规范场论在物理学上的重要性,在于其成功为量子电动力学、弱相互作用和强相互作用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数学形式化架构——标准模型。这套理论精确地表述了自然界的三种基本力的实验预测,它是一个规范群为SU(3) × SU(2) × U(1)的规范场论。像弦论这样的现代理论,以及广义相对论的一些表述,都是某种意义上的规范场论。

有时,规范对称性一词被用于更广泛的含义,包括任何局部对称性,例如微分同胚。该术语的这个含义在本条目使用。1

规范场论简史最早包含规范对称性的物理理论是詹姆斯·麦克斯韦的电动力学。麦克斯韦在他的论文里特别提出,这理论源自于开尔文男爵于1851年发现的关于磁矢势的数学性质。但是,该对称性的重要性在早期的表述中没有被注意到。大卫·希尔伯特假设在坐标变换下作用量不变,由此推导出爱因斯坦场方程时,但它也没有注意到对称性的重要。之后,赫尔曼·外尔试图统一广义相对论和电磁学,他猜想“Eichinvarianz”或者说尺度(“规范”)变换下的“不变性”可能也是广义相对论的局部对称性。后来发现该猜想将导致某些非物理的结果。但是在量子力学发展以后,外尔、弗拉基米尔·福克和弗里茨·伦敦实现了该思想,但作了一些修改(把缩放因子用一个复数代替,并把尺度变化变成了相位变化—一个U(1)规范对称性),这相应于带电荷的量子粒子其波函数受到电磁场的影响,给定了一个漂亮的解释。这是第一个规范场论。泡利在1940年推动了该理论的传播。

1954年,为了解决一些基本粒子物理中的巨大混乱,杨振宁和罗伯特·米尔斯引入非交换规范场论,来建构将核子绑在原子核中的强相互作用的模型。(Ronald Shaw,在阿卜杜勒·萨拉姆指导下,在他的博士论文中独立地引入了相同的概念。)通过推广电磁学中的规范不变性,他们试图构造基于(非交换的)SU(2)对称群在同位旋质子和中子对上的作用的理论,类似于U(1)群在量子电动力学的旋量场上的作用。在粒子物理中,重点在于量子化规范场论

该思想后来被发现能够用于弱相互作用的量子场论,以及它和电磁学的电弱统一理论中。当人们意识到非交换规范场论能够导出渐近自由的时候,规范场论变得更有吸引力,因为渐近自由被认为是强相互作用的一个重要特点—因而推动了寻找强相互作用的规范场论的研究。这个理论现在称为量子色动力学,是一个SU(3)群作用在夸克的色荷上的规范场论。标准模型用规范场论的语言统一了电磁力、弱相互作用和强相互作用的表述。

1970年代迈克尔·阿蒂亚爵士提出了研究经典杨-米尔斯方程的数学解的计划。1983年,阿蒂亚的学生西蒙·唐纳森在这个工作之上证明了光滑4-流形的可微性分类和同胚性分类非常不同。麦可·弗里德曼采用唐纳森的工作证明奇异R的存在,也就是,欧几里得4维空间上的奇异微分结构。这导致对于规范场论作为数学理论的兴趣逐渐增加,独立于它在基础物理中的成功。1994年,爱德华·威滕和Nathan Seiberg发明了基于超对称的规范场技术,使得特定拓扑不变量的计算成为可能。这些数学上的成果也导致了对该领域的新兴趣。1

电磁学中的简单的规范对称性的例子电路中接地的定义是规范对称性的一个例子;当线路所有点的电位升高相同的值时,电路的行为完全不变;因为电路中的电位差不变。该事实的一个常见释例是栖息在高压电线上的鸟不会遭电击,因为鸟对地绝缘。

这称为整体规范对称性。电压的绝对值不是真实的;真正影响电路的是电路组件两端的电压差。接地点的定义是任意的,但一旦该点确定了,则该定义必须全局的采用。

相反,如果某个对称性可以从一点到另一点任意的定义,它是一个局域规范对称性。1

阿贝尔范畴定义

阿贝尔范畴的公理版本繁多,在此仅取其一(见外部链接)。

一个范畴 若满足下述条件,则称阿贝尔范畴

是加法范畴。

所有态射皆有核与上核。

所有态射皆为严格态射。

只满足前两个条件者称作预阿贝尔范畴

若取k为一交换环,则在上述定义中以k-加法范畴代换加法范畴,便得到k-阿贝尔范畴之定义。

基本性质在阿贝尔范畴中,任何态射f皆可分解为单射。满射,其中的满射称为f的上像,而单射则称为f的像。此性质源自公理中对态射严格性的要求。

任一态射f是单射当且仅当,是满射当且仅当,是同构当且仅当

子对象与商对象具良好性质。例如:任一对象的子对象构成的偏序集合是有界格。

任一阿贝尔范畴可设想为有限生成阿贝尔群的么半范畴上的模;这意谓着我们能构造一个有限生成阿贝尔群G与对象A的张量积。

承上,阿贝尔范畴也是上模;可以诠释为的对象。若完备,G的有限生成假设可以移除。2

相关概念阿贝尔范畴是同调代数的基本框架,它容许讨论同调代数中的基本构造,如正合序列、短正合序列与导函子。

对所有阿贝尔范畴均成立的重要结果包括五引理(含特例短五引理)与蛇引理(含特例九引理)等等。3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王海侠 - 副教授 - 南京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