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监视系统,使道路上的交通信息与交通相关信息尽量完整和实时;交通参与者、交通管理者、交通工具、道路管理设施之间的信息交换实时和高效;控制中心对执行系统的控制更加高效;处理软件系统具备自学习、自适应的能力。
产生背景简介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如何对机动车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如何处罚和减少交通违章行为、如何快速侦破交通事故逃逸和机动车盗抢案件,已经成为了各地政府、交管部门越来越重视的一个问题。因此,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的安装、实施也成为管理部门关心的重点。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就是通过监控系统将监视区域内的现场图像传回指挥中心,使管理人员直接掌握车辆排队、堵塞、信号灯等交通状况,及时调整信号配时或通过其他手段来疏导交通,改变交通流的分布,以达到缓解交通堵塞的目的。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提供图片监控、车辆查询、违章查询、智能研判、布控、流量统计分析;实时图片监控道路的车辆信息,同步图片叠加时间、抓拍地点、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车身颜色、设备名称、车速、限速、车道、红灯时间和抓拍序号等;支持卡口车辆信息实时刷新和停止刷新操作;支持多种车辆研判模式如首次、频繁、高危时段,支持车辆行为分析和查询模式如区间、碰撞、同行车、套牌车;实时监控交通路面情况,提供识别车辆号牌字符,识别车辆号牌颜色,识别车身颜色,检测车辆时速等卡口功能,同时也提供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违章变道,逆行,压(实)线等功能;支持通过录入车牌号码、车主信息、车身颜色、车身长度、车辆类型、车牌颜色、布控机构和通缉单位、布控类型、布控联系人、布控时间等信息进行布控。1
现状分析(一)地点分布不均,监控少。
(二)已有设施技术参数低。一些监控设施科技含量低,监控手段和功能落后。一些交通肇事逃逸发生后,纵然能在一些收费站或者路段视频中调取录像进行查看,但一些录象模糊不清,根本无法辨别所拍摄的车辆号牌,颜色,类型,无法为案件的侦破及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三)监控系统技术标准不一,整合难度大。一些监控系统只具备简单的拍照功能,未能形成真正意义的智能监控作用,不能达到智能监控信息同步联网共享的层次,仍处于各部门、各层级各自为战状态,制约了联动作战机制的建设。1
与传统监控系统对比传统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是对道路黑点、繁忙路段交汇点、隧道口、主要道路及公共大桥等位置进行监视,往往只能直观地看到某段道路小部分的实况,这种监控方式通常对突发性较强的交通异常事件无法做到预测,很容易造成二次严重性的交通事故,如连环车相撞等。而智能交通监控系统采用识别技术进行分析,有异常发生就会自动通知交通人员,交通人员就可及时掌握车辆排队、堵塞等交通状况,调整信号或通过其他手段来疏导交通,改变交通流量的分布,以达到缓解交通堵塞的目的。交通人员发现事件后,也可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如呼叫救护车抢救受伤者、拖走损坏车辆、安排修理人员维修损坏路面等情况,减小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影响,保持道路畅顺。1
作用(一)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直观地监控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逃逸方向。智能监控系统主要安装在交通流量大、车速快的主要干道或需红绿灯控制的主要路口,对交通死亡逃逸事故多发在主要道路形成有力的追踪作用,可以协助办案民警快速确定逃逸车辆的逃跑方向及可能的藏匿地点。
(二)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直观地监控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车型和颜色。驾车逃逸事故有可能在事故现场留下碰撞后的散落物,但散落物须通过认真比对和大量的排查工作才能确定逃逸车辆的车型和颜色,而通过智能卡口的监控则可以直观地监控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车型和颜色,为驾车逃逸事故的侦破工作节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三)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直观地监控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特征。对一些无牌证或假牌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无法追查逃逸车辆的情况下,通过一些重要卡口的智能监控系统掌握车辆驾驶人的相貌、性别、发型等特征及乘坐人员情况,可以为侦破案件提供多方面的线索。
(四)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直观地监控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号牌号码。肇事逃逸者在逃逸过程中,往往慌不择路,容易造成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主干路口红绿灯的电子监控系统在抓拍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可以直接拍到车辆号牌号码,为侦破案件找到突破口,遏制驾车逃逸事故多发且呈上升的趋势。
(五)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为快速侦破交通肇事案赢得宝贵时间。交通肇事逃逸案是逃逸者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产生的临时心理决定,这种决定是建立在侥幸心理基础上的,如果交警部门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在短时间内找到破案线索,逃逸者的侥幸心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的得到巩固,智能监控系统提供的证据直接打击逃逸者的侥幸心理,为快速侦破交通肇事案赢得宝贵时间。
(六)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是全天候的值勤“警察”,对肇事逃逸者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大部分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发生在夜间或凌晨路面警力相对薄弱或无警力监控的时段,该时段路面警力状况直接增强了存心逃避法律责任肇事逃逸者的侥幸心态,而路面视频监控系统是全天候的值勤“警察”,使肇事逃逸者无可乘之机。
总而言之,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直观地监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全过程。协助办案民警全面、直观了解交通事故发生过程,及时掌握逃逸车辆车型、颜色、碰撞损坏部位,为客观查证案发当时情况,追究事故责任提供最直接的依据。2
建设要求(一)合理规划,科学布点。建设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必须要科学规划,将交通科技设施逐步延伸至交通事故逃逸案多发的主要道路,形成全方位的监控网络。
(二)更新技术,提高实效。在信息时代里,警察所用的侦察手段已经都成了公开的秘密,肇事逃逸者反侦察能力越来越强,而监控设备所抓拍的数据信息据有无可争辩的权威性,只有在事实面前交通肇事逃逸者才无可狡辩,要及时更新技术资源,增加监控点数量、提高监控录象想素,才能大大提高办理案件的效率和准确率。
(三)促进合作,实现共享。共享内部资源,大大提高智能视频监控的覆盖面。
(四)加强沟通,全面服务。2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胡建平 - 副教授 - 西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