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犯罪心理包括内化过程和外化过程。流动人口个体在微观社会环境作用下的生理、心理因素及其相互作用“内化”的过程,再将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行为是“外化”的过程。
流动人口犯罪心理的表现特征包括
1.攫取财产欲望的失衡心理———相对剥夺论
根据相对剥夺理论, 在流动人口犯罪中, 流动人口群体是隶属群体, 定居市民是参照群体。 流动人口通过与市民群体的比较, 产生相对被剥夺感, 即相对丧失感。
2.暴力泄恨犯罪的报复心理———挫折—攻击理论
流动人口犯罪的挫折心理主要为:尊重需要受挫。流动人口离开家乡, 漂泊在陌生的城市, 本身难免产生孤独感; 他们中, 很多文化水平较低, 生活水平较低, 本身就有一些自卑感。 这样的人群, 恰恰更需要社区的认同与尊重。 如果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 取而代之的还是歧视、嫌弃与冷落, 那么他们的受挫感就会比一般人更为强烈。 他们其中的一小部分人随着受挫次数、时间的累计, 便会产生不满、抵触的情绪, 怨恨不断累计, 进而产生攻击、报复的犯罪心理。公正待遇需要受挫。 目前, 有相当部分流动人口还属于弱势群体, 受到了一些不公正的待遇, 在社会转型期,社会中本身难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遭受的社会排斥容易激发城市流动人口的敌视心理和被剥夺的屈辱感, 最终所产生的破坏力是难以估量的。
3.流动人口结伙犯罪的封闭心理与从众心理流动人员由于血缘、地缘、亲缘这三缘的联系因素, 以及共同在城市的生活经历, 容易结合形成团体。有些流动人员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差, 缺少主见, 就极易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和暗示, 在其所在的群体实施犯罪时, 也会参与其中, 在实施犯罪活动时, 也会受到同伙影响, 做出本来不会做、不敢做的行为。
4.导致流动人口流窜性犯罪的侥幸心理1
在流动人口产生犯意的过程中, 有一种侥幸心理, 即认为自己如果犯案后, 在当地留下的可供侦查的信息、线索也会较少, 侦查人员难以开展侦查工作, 再加上现代交通工具如此发达, 犯罪后容易逃窜至其他城市, 这些有利于逃避法律惩罚的有利因素, 大大刺激了流动人口的犯罪意图, 淡化了对刑法的畏惧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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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晓莉 - 儿童心理专家 副教授 -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