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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教材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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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概括:教材掌握的一个环节。指个体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深度加工改造,从而获得对教材内容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的一般的,抽象的,理性的认识的认知活动;即个体加工改造感性知识以形成,发展理性知识的过程。1

概括的类型及特点

在实际领会过程中,学生对于教材的概括存在着两种类型。

感性的概括

感性的概括是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这种概括往往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例如,有的学生由于经常看到主语在句子的开端部位,因而认为主语就是句子开端部分的那个词。有的学生看到锐角、直角与钝角这样一些几何图形中都有两天交叉的线,就认为“角是由两条线的交叉所组成的平面。”有的同学在观察传动装置时,所看到的主动轮都是大轮,就认为主动轮一定大于从动轮。类似这样的一些认识,从形式上看,虽然也是抽象的,而且从外延上看涉及到一类事物,但从内容上看,并没有反映出该类事物的本质特征。他们所概括出来的往往是某些事物所具有的一些外表特征。因为“主语”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说话人所要陈诉的对象”,而不在于它在句子中的所在地位;“角”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由一个端点引出的两条射线所组成的平面”,而不在于“两条线的交叉”;“主动轮”与“被动轮”必须从力的传递关系来分,而不在于轮子的大小。在这种概括,学生的认识仍停留在事物的外表特征即感性范围内,所以我们把它叫感性的。

感性的概括经常是在直观的基础上。事物的某些要素或是由于重复,或是由于在学生t生活中具有特殊意义等,使它同对象的其他因素相比,处于较强的优势地位。因此,这些要素的刺激作用在皮层上所引起的兴奋,根据负诱导的神经活动规律,可以抑制其他要素的刺激作用。这样,它们就能同其他要素分离出来,而被认为是对象的本质特征。实际上,这种概括不是通过自觉的分析和抽象,而是依靠对象各要素之间的强弱对比,强要素的泛化掩蔽了弱要素而实现的。这类概括是自发完成的,因此,也可以把它叫做直觉的概括。

理性的概括

理性概括不同于感性概括,它是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加工改造,揭示事物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程。

理性概括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有许多研究思维问题的心理学家研究过有关这一过程的特点,并提出了许多不同的意见。其中,对于教学来说,有三点是必须注意的。

首先,它不是自发进行的,一般是在意识到感性知识经验的不足或矛盾时,在对感性知识经验自觉进行一系列分析的基础上完成的。所谓意识到感性知识经验的不足或矛盾时,在教学中通常是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即:a.把一些外表很不相同的事物归入同一类别,并比同一名称来命名感到困难时;b.以已有的知识经验去解释,说明新的事物现象而遇到障碍时。例如,如果学生原先认为“角”是由两条线交叉形成的,当他把平角或周角也列入“角”这一类,都以“角”来命名是时,就会对原先的认识发生疑问,感到不足。这时就会要求重新认识角的本质特征,自觉地去思考分析现有的认识,发现不足,使原有的认识提高一步。因此,为要使学生进行理性概括,必须在教学中善于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这是进行启发式教学的一个关键。

其次,理性概括的结果,是以示揭示事物的一般因素(特征与联系)及本质因素(特征与联系)为特点的。所谓一般因素,指的是一类事物所共有的,不是个别或某些事物所特有的。如物体的惯性(物体保持原来静止或运动状态的性质)特征(属性),是如何物体都有的,不仅固体有,液体和气体也有。牛顿第一定律即惯性定律(如果物体没有受到外力的作用,它将保持匀速直线运动或静止状态不变),适用于处于运动或静止状态中的所有物体。所谓本质因素,即内在地决定事物性质与联系的那些因素,也就是通常的概念与法则的逻辑定义所揭示的那些因素。

第三,在教学条件下,理性的概括,通常是在前人认识的指导下,对一类事物的特征与联系进行一系列地分析和比较,从而区分一般(共有)与特殊(非共有)因素,才能实现。例如,学生在领会圆这一概念时,必须在教材中关于圆的定义的指引下,对各种圆形的特征进行分析,分出圆心,圆心到圆周的距离,圆面积的大小等等特征,并在这个基础上把这些特征进行比较,区分出哪些是所有圆形所共有的。(圆周上各点到中心点的距离都相等),哪些不是都共有的(如圆面积的大小,有没有标出中心点等),然后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概括(圆是由圆周各点到中心点的距离都相等的平面)。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前人认识的指引(如概念的定义)与比较。这是学生对教材概括所不可缺少的二个前提。因为没有前人认识的指引,就难以确定比较的方向,难以区分出一类事物所公有的一般因素。如果找不出一类事物所共有的一般因素,也就难以确定事物的本质因素。虽然一般与本质是有区别的,但任何本质必然是一般的。其次,本质的东西是通过一类事物所共有的现象体现出来的,离开一般现象就难以认识事物的本质。所以,既不能把一般现象与本质混同,也不能截然分割。当然,作为理性的概括来说,仅仅抓住事物的一般现象是不够的,而是要揭示其内在的规定性,即通常所说的本质。2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殷晓莉 - 儿童心理专家 副教授 -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