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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易激惹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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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气质,是婴儿出生后最早表型出来的一种较为明显而稳定的个人特征,是在任何社会背景中父母最先观察到的婴儿的个人特点。

由于气质在婴儿社会性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理解和预测婴儿个性发展和社会相互作用系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所以,在今年来,关于婴儿气质的研究内容日益增多。著名的有托马斯、切斯的三类型说、布雷泽尔顿的气质三类型说、巴斯的气质活动特性说等。

易激惹婴儿的特点与抚养方式该类型婴儿突出特点是时常大哭大闹,烦躁易怒,爱发脾气,不易安抚。其情绪不稳定,多变化,冲动性强。在饮食、睡眠等生理机能活动方面缺乏规律性,对新事物、新食物、新环境接受很慢。

抚养方式建议:由于该类型的婴儿的易激惹的特性,成人需要花更多的心力去接受这类型婴儿。故在抚养中需要极大的耐心与爱心,在生活方式上,尽量给予关怀。家长应尽快适应孩子的性个特点,了解其发出的生理信号,满足其需求。需注意不可忽视此类型婴儿,不然易导致亲自关系疏远,婴儿社会性发展不完善。

相关气质类型理论1.托马斯、切斯的三类型说

托马斯、切斯等人根据长时间的研究结果,发现存在三种气质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容易的儿童”,这类儿童平时活动比较悠闲轻松,适应性强,心情愉快,对刺激的反应强度在低到中等之间,能建立起比较有规律的吃饭和睡眠习惯,对新的规矩、食物或人适应很快;到了学龄阶段之后,这类儿童也能较好地适应学校生活。
第二种类型是“兴奋缓慢儿童”,这类儿童的特点是平时活动时不易兴奋起来,相对来说不怎么活跃,容易退缩,而且反应缓慢,反应强度比较弱,对于外界环境的改变较难适应,对竞争性工作会发生困难等。
第三种类型是“困难的儿童”,这类儿童的特点是平时不大友好,难以高兴起来,在反应时常常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强烈,在吃饭、睡觉等日常生活上缺乏规律性,容易为新的问题、心境所困扰,而且常有过于激烈的反应。
根据托马斯的统计,被研究的儿童中有40%属于第一种气质类型,15%属于第二种气质类型,10%属于第三种气质类型,余下的35%的儿童的气质属于三者之间的混合。托马斯的理论认为。人一出生就大致可以分成这三种类型。气质的早期差异同遗传有密切关系,但后天的生活环境仍可以对气质不断地塑造,因此,先天的气质会随着经验的增加而改变,但这种改变是非根本性的、局部的改变。
2.布雷泽尔顿的气质三类型说

第一种类型:活泼型
典型的活泼型婴儿心理是名副其实地“连哭带斗”地来到人世的。他不像一般婴儿那样要靠外力帮助才哭,他等不及任何外界刺激就开始呼吸和哭喊。护士给他穿衣服时他大喊大叫,脚挺直,或用脚踢,用手推开护士。睡醒后立即就哭,从深睡到大哭之间似乎没有较长的过渡阶段,每次喂奶对母亲来说都是一场战斗。
第二种类型:安静型
这类婴儿心理从出生时起就不活跃。出生后就安安静静地躺在小床上,很少哭,动作柔和、缓慢,眼睛睁得大大的,四处环视。第一次洗澡时他也只是睁大眼睛、皱皱眉,没有惊跳,也不哭,甚至连打针时也较安静而不大闹。
第三种类型:一般型
这类婴儿介于前两类之间大多数婴儿都属于这一类。布雷泽尔顿指出,活泼型和安静型婴儿的父母常常忧虑自己孩子的身心是否正常,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婴儿的气质是各不相同的,但这些婴儿都是正常儿童心理

3.巴斯的气质活动特性说

美国心理学家巴斯用活动性、情绪性、社交性、冲动性为指标,将人的气质划分为活动性、情绪性、社交性、冲动性四种类型。

活动型的人倾向于喜欢迎接新的任务,爱活动,不知疲倦,在婴儿期表现为手脚乱动,儿童期表现为在教室里坐不住,成年期显示出强烈的事业心;情绪性的人觉醒程度和反应强度大,婴儿期表现为经常哭闹,儿童期易激动、难于相处,成年期表现为喜怒无常;社交型的人渴望与他人建立密切的关系,婴儿期表现为离不开父母亲人,孤单时哭闹得很凶,儿童期容易接受教育,成年后与周围的人非常融洽;冲动型的人缺乏抑制能力,在婴儿期就表现为急躁,儿童期经常坐立不安,注意力易分散,成年表现为讨厌等待等。巴斯的这一理论的缺陷在于没有揭示出活动特性的生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