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
GB/T 14848和有关法规及当地的环保要求是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基本依据。对属于GB/T 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应按其规定的水质分类标准值进行评价;对于不属于GB/T 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如GB 3838、GB 5749、DZ/T 0290等)进行评价。现状监测结果应进行统计分析,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均值、标准差、检出率和超标率等。
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应采用标准指数法。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因子已超标,标准指数越大,超标越严重。标准指数计算公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评价标准为定值的水质因子,其标准指数计算方法见下式:
式中:P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无量纲:
Ci一第i个水质因子的监测浓度值,mg/L;
Csi一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浓度值,mg/L。
(2)对于评价标准为区间值的水质因子(如pH值),其标准指数计算方法见下式:
包气带环境现状分析对于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和评价工作等级为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开展包气带 污染现状调查,分析包气带污染状况。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