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法制化管理是现代气象服务的基本要求,是气象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气象服务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符合我国气象服务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气象服务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和氛围。气象服务标准化工作是气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都明确强调要。健全气象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综合探测、气象仪器设备和气象服务技术为重点的气象标准体系,加强气象业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1
气象法制化管理及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是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的气象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气象部门是国务院授权的气象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好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服务工作,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职责。这就要求各级气象部门不仅要搞好部门内气象服务管理,还要加强气象服务的社会管理。
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是依法管理气象服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不仅赋予了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管理气象服务的全力,同时也规定了气象部门的义务和责任。各级各类气象服务机构和管理机构在从事气象服务和管理时,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既要依法维护气象服务的地位,严格执法,又要自觉地把气象服务的行为纳入法律允许、保障之下,依法规范气象服务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是气象服务自身发展的要求。从气象服务的性质、对象、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看,它既是一个统一体,又是一个复合体。不同性质的服务、不同的组织形式交织在一起,从服务产品的加工到分发服务,如果没有规范化的管理,是很难想象的。为了使气象服务能够正常的开展,必然要求对其内部关系、外部环境进行规范和协调,制定一定的运行法则,以供遵循。另一方面,由于气象服务是面向社会的,要涉及许多服务关系和法规性问题,因此,只有把气象服务纳人法制化管理之下,才能顺利进行。
气象服务标准化工作是气象事业的基础。加快推进气象服务标准化建设,是迎接经济全球化机遇与挑战的需要,是新时期国家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需要,是气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的需要,是确保气象服务规范化、高质量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和保障。引导、推动气象服务业务和科学技术标准的研究,提高气象服务竞争力,促进气象服务业务和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使实施气象服务技术标准成为提升我国气象服务科技整体实力和社会地位的重要策略。1
气象标准化我国气象标准化工作起步晚、起点低,气象服务标准化工作则更加滞后。1998年前,只颁布实施了一项气象国家标准。1998年到2003年,气象标准化工作稳步开展,共有14项气象标准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40余项气象标准列人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颁布实施气象行业标准20项,国家标准4项。2004年以来,气象标准化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气象标准体系,中国气象局从战略、规划层面加强了领导,气象标准化工作翻开了新的一页。
截至2008年底,已颁布和实施气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2项。其中,国家标准20项,行业标准132项,基本覆盖了气象基础与综合、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气象基本信息、气象防灾减灾、气候与气候变化、卫星气象与气象遥感应用、空间天气监测预警、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预报与评估、雷电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农业气象、大气成分监测预警与服务、气象影视等各个领域。北京、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气象局也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制定了50多项气象地方标准。此外,还制定了一定数量的气象企业标准。经过努力,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气象标准体系,基本涵盖了气象服务的全过程,为现代气象业务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气象标准化体系对界定气象标准化工作范围和领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理清标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随着气象事业的发展和气象标准化工作的深人开展,将对现有的气象标准体系框架进行不断充实、深化、拓展和完善。1
气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气象服务是国家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将气象业务产品及时推向社会,提供有效的气象服务。气象工作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必须而且只有通过气象服务才能体现出来。为更好地推进气象服务,前提基础是要具备完善的气象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明确气象服务的定位和主要的任务,发展现代气象服务,确保气象服务能力和效益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气象事业进人依法发展新的历史阶段。随后,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与气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文件。中国气象局先后制定和修订了《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等法规性文件。中国气象局还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有关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施放气球管理等规范性文件。气象服务法制化建设的迅速推进,增强了气象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对依法规范气象服务管理、健康有序发展气象服务起到重要的作用。气象服务标准化是指在气象服务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制定、发布和实施气象服务标准的活动,以达到统一,获得最佳工作秩序。气象服务标准化是气象服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我国气象服务持续发展并与国际接轨的一项技术基础和重要措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