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火电厂前期工作应认真遵循前期工作的程序稳步开展,不能急于求成,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程序及相关规定稳步开展前期工作。
一般是按照企业开发建设计划或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火电项目, 经过详细调查研究认为可行, 企业代表与当地政府签订项目建设的框架协议,前期工作项目部对项目的可行性开展深入研究工作。
项目产生后, 火电项目的前期工作一般要经历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项目核准等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结束都是下一个阶段开展的开始, 阶段之间相互关联, 承上启下1。
项目的初可研阶段初可研阶段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初可研阶段的工作重点, 围绕初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部将开展一系列的基础工作。
(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区域电网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审查。
(2)初步落实建厂的外部条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立项的支持性文件。
(3)落实项目列入省(市、自治区)综合发展规划及电力、热电联产、低热值煤发电、能源基地等专项规划事宜。
(4)编报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 由分子公司初审后上报集团公司批复立项。报送项目建议书时,原则上应附省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有关意见。
项目的可研阶段可研阶段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可研阶段的工作重点, 围绕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部将开展一系列的基础工作。
(1)依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意见及项目特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国家认可的咨询机构审查,取得审查意见。
(2)落实建厂条件,优化设计方案, 完成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接入系统、节能评估等专题报告的编制及审查, 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文件。
(3)合理确定项目边界条件和技术经济指标,科学分析论证项目投资效益。
(4)确定投资方及融资方案,取得投资协议及商业银行的贷款正式承诺文件。
(5)组建项目公司或项目法人筹建机构,组建方案由分子公司上报集团公司批复。
(6)项目单位应建立前期工作电子文档库,妥善保管所有文件资料, 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前期信息工作。
(7)由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委托分子公司组织进行专家咨询、内审;内审完善后,经集团公司批复同意,分子公司方可委托国家认可的咨询机构进行可研审查, 取得审查意见。
项目核准阶段电规院或咨询公司出示可研收意见后, 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省发改委初审后上报国家发改委,由国家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审查、核准。
1.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由正文、工程设计文件、支持文件、附表、附图组成。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至少包括:
1)项目申请单位情况: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主要投资项目和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
2)拟建项目情况: 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
3)相关规划情况:建设项目在省、地区电力规划中的位置, 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热电项目的供热规划、热电联产规划情况;有关“上大压小”实施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4)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资源利用情况与条件,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节水措施;
5)节能方案分析:包括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
6)项目选址和用地分析: 包括土地性质、占地面积、利用状况、取得土地方式;厂址压覆矿藏和文物、防洪和排涝、地震、地质灾害、通航、军事设施影响情况;
7)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环境和生态现状,对生态环境、地质灾害、有关特殊环境的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8)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9)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10)投资效益和竞争力分析,投资来源及融资方案;
11)项目招标内容和承诺;
12)国家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专项内容。
2.项目申请报告应附有效支持性文件
1)国家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意见;
2)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有关意见;
3)国家环境保护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
4)国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不需新征地的扩建项目,出具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5)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水资源论证批复意见和用水预审意见;
6)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水土保持批复意见;
7)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或项目选址意见书;
8)国家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公司出具的接入系统意见;
9)国家发改委关于项目节能评估的批复意见;
10)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及有关方面意见;
11)符合规定资质的咨询机构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12)出资协议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
13)省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热电联产规划、供热规划及热网工程可研批复文件;
14)燃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燃料供应及运输的意见;
15)国家铁路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铁路专用线接轨的意见(铁路行政许可批复);
16)国家或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防洪影响评价批复意见;
1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3.项目申请报告上报
1)根据《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 取得国家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意见后,由分子公司负责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集团公司审核后上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2)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项目,报经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分子公司负责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报地方投资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3)项目申请报告份数及方式,除按国家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报送外, 分子公司需向集团公司提交纸质版一式3份,用于存档和备案2。
总结总之, 开展火电厂的前期工作目的是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项目储量, 为企业提供优良的建设项目。因此,开展前期工作首先必须了解和掌握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项目的相关规定、产业政策,积极争取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如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方式是省发改委核准,国家备案,同时标杆电价是0.75元/度等;其次要明确项目核准的相关程序,认真按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实事求是,确保项目的合法性;三是要提高前期工作人员的素质, 要懂专业、懂政策、重事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四是前期工作人员要重视调研学习, 重视收集资料和广泛的吸取经验,防止出现错误决策,避免工作出现偏差;五前期工作人员要要创新思维、要从大局出发、从企业利益出发落实好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 做到工作细化不留隐患, 确保项目建设投产后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生存能力,确保企业资产的良性发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