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肌病指在药物使用过程中,如预防、诊断或治疗中,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后干扰骨骼肌的正常结构和功能,引起肌肉疼痛、触痛、肌肉无力、行动困难、不安腿综合征和扭转性肌痉挛等典型的临床症状。肌痛和肌痉挛是药物影响骨骼肌正常功能和结构的一种早期症状,进而可发展成为肌病。
病因多种药物可引起肌痛、肌无力及血清肌酸激酶升高,常见的药物包括他汀类、贝特类
降脂药,秋水仙碱、青霉胺、胺碘酮、阿司匹林、西咪替丁、环孢素、达那哇、依那普利、青霉素和利福平等。药物造成肌病是通过以下多个方面而发生的。
1.药物对肌纤维作用
(1)直接作用:药物在局部直接引起肌肉纤维损伤、出血、坏死、变性、低度感染、无菌性炎症、肌肉纤维化、形成硬结、纤维带、肌肉挛缩等而发生肌病。
(2)全身反应:药物作用可造成肌代谢改变,出现全身性损害,如钙离子使损伤肌膜的通透性增强,进入肌纤维内,使肌纤维过度收缩或收缩成分破坏。
2.对肌细胞膜的作用
药物改变肌细胞膜的兴奋性,出现肌强直性疾病。
3.对神经肌肉接头处的作用
药物作用于神经肌肉接头处引起重症肌无力和肌无力综合征。
临床表现肢体近端明显的肌力减弱、肌无力,以至出现慢性过程发生肌萎缩。典型表现为肌肉疼痛、触痛、肌痉挛、肌无力、肌麻痹和不安腿综合征等。感觉障碍时提示有周围神经病变。
检查行常规肝、肾功能检查,必要时检查肌电图、肌活检等。
诊断根据用药史、结合典型临床表现肌肉疼痛、触痛、肌肉无力、行动困难、不安腿综合征和扭转性肌痉挛等,结合相关检查可协助诊断。
治疗一般无需处理,停药后症状自动消失。症状明显,或疼痛不能忍受者可予以相应处理。
预防合理用药,加强用药的监督。谨慎使用高危药物,必要时行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可疑药物引起的肌痛和肌病应立即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