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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互联网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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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网络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世界经济、政治、文化一体化,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会带来种种的不良后果。当社会热点事件发生并进入人们的视野之后,往往在网络中会迅速形成虚拟社群对其进行热烈的讨论,乃至决策,这种现象在论坛和贴吧里尤为明显。由于公共事务的复杂性和公众心理的偏差性,使得网络舆论容易出现一定的价值偏离与变异,这些“网络民意”迅速膨胀,若再加之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渲染和煽动,极易影响社会秩序、司法独立,甚至出现网络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网络的发展是大势所趋,网络空间需要秩序来维持,网络有秩序,社会才能在由网络构建的有秩序的环境下平稳、健康的发展。1

简介一般认为互联网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把互联网作为一种产业,是因为互联网作为一种经济的发展的巨大的推动作用具有革命性,可以改变传统的运营方式,使企业能有效的利用外在的资源,加强与全球市场的联系,降低交易成本。从这一角度上的互联网管制就属于对互联网经济类的管制;而另外一个属性是作为媒体意义上的,该类管制是从社会管理角度来对待的。现在互联网已经被称为报纸、广播、电视之外的第四媒体,它使得信息的传播比以前更有效的进行,对内容的管制正是基于互联网作为一种媒体的考虑。现在网络上的许多问题,如利用网络发布、传播反动、色情及含有诽谤、侮辱他人言论的事件不时发生,这些都是网络内容管制的范围。这是从互联网社会性管制来说的。其范围一般包括 BBS、博客、个人网站、网上新闻、IRC(InternetRelay Chat,网络即时聊天,简称 IRC)、MUD(Multi-user Dungeon or Dimension,多用户网络游戏,简称 MUD)、MOO(Mud,Object Oriented,面向对象的 MUD 游戏,简称 MOO)等。2

我国互联网管制的主体2000年公布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随着各部委相继制定关于网络管制的部门规章,我国的互联网管制机构越来越多,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是各级政府机构,它们是互联网管制的发起者、管理者,同时也是推动者。

接入管制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我国互联网的接入管制部门。主要负责对网站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监督,对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监督和管理。

安全管制部门公安部与国家安全部是互联网的安全管制部门。主要负责网上反动、淫移等有害信息的监控,打击网络中的不法行为,并对境外有害信息提出封网站名单,并通知有关部门封堵。

内容管制部门中央和地方的新闻办公室和对外宣传办公室是我国互联网最直接的内容管制部门。此外,还有文化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参与网络媒体的内容管制。主要审批互联网登载新闻业务资格,管理和监督网络上的著作、视频、言论的内容,防止有害信息对青少年造成不良的后果等。

网络行业协会2001年在信息产业部的指导下经过民政部批准,中国互联网协会(InternetSociety of China,ISC)成立,这是我国目前影响范围最大的一个自律性行业组织。其根本任务是:“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和自律公约,充分发挥自律行业作用。”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等文件和公约,对互联网行业进行规范。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其他媒体、网站等,成立了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网络版权联盟等行业组织。此外,互联网行业自律的平台和组织还有中国网络媒介论坛、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等。

我国互联网管制的客体互联网管制的客体主要有两类,一是网络中有害信息,二是网络中涉及侵权的信息。

有害信息互联网中的有害信息泛滥,荼毒人们的思想,败坏社会风气,威胁国家安全,甚至把人们引上犯罪的道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移、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俳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侵权信息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人们在网络中很容易地可以浏览、转载、下载、复制各种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作品,而这一过程的成本几乎为零。加之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难以追根溯源,难以追责,这对网络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同时,在各大论坛、贴吧的热帖中,尤其是在“小三贴”"出轨贴”中,帖子中主人公的不良行经激起了网民的怒火,网民们自发组织起来进行各种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行动,并对人肉出的主人公进行各种线上线下的讨伐,这体现了网民对道德论丧、对婚姻不忠诚等行为的强烈谴责,但是从另一角度,这也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更使许多无辜者受害。

我国互联网管制的方式我国互联网管制主要通过有立法的管理、技术手段的控制、行业自律的约束三种方式。

立法手段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国相继颁布了百余部网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定。我国涉及互联网管理的立法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部委和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地方政府所制定的行政规章。

技术手段网络管制的技术控制是指利用网络技术保护网络信息系统、网络信息资源,以防犯罪行为的破坏,保障网络的畅通运行,如IP传输协议、域名规则体系、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等网络技术规范,是网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是灵魂。技术手段主要是针对互联网中的有害信息,大多是通过设置防火墙、安装过滤软件、实施内容监控等手段来实现,具体来说,网络媒体的技术管制手段主要有:身份认证技术、阻止进入、过滤和分级,我国采取的主要是身份认证技术、阻止进入、过滤三种。

行业自律除了政府的严格管制,我国互联网的管理还依靠行业的自律。相对于政府,行业组织往往有更专业的互联网知识和更直接的实践经验,非正式的规则制定过程也能够减少决策成本,简捷的规则制定程序也能够使规则尽快适应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其监管的方式也更加灵活更容易被行业接受。但目前我国互联网行业协会对互联网管制的影响力尚小、范围也仅局限于少数领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