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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包装容器铝质饮水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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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0,eqv IS0780:1997)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IS02859—1:1999,IDT)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4805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

GB/T 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69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72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91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

GB 9693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

GB 11333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GB 17326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7338 食品包装用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和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树脂及其成型品中残留丙烯腈单体的测定

HG/T 2947 铝背水壶橡胶密封垫片1

材料瓶体

饮水瓶瓶体应选用纯度不少于99%的铝。

瓶盖

饮水瓶瓶盖原材料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的卫生指标应分别符合GB 9691,GB9693的规定,丙烯睛一丁二稀一苯乙烯(ABS)树指及其他材料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的规定。相关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的规定。

密封垫片

饮水瓶密封垫片应符合HG/T 2947的规定。2

要求配合性能

饮水瓶瓶体与瓶盖及密封垫片配合松紧适宜,密封垫片配人瓶盖后应不会自然脱落。同一型号同一规格产品瓶体、瓶盖和密封圈能随意互配。

尺寸规格

饮水瓶的尺寸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尺寸偏差

饮水瓶的高度尺寸偏差:±1.0mm,横截面的几何尺寸偏差:±0.3mm。

满口容量

饮水瓶的满口容量不得低于标称容量的105%。

耐热性能

饮水瓶经耐热试验后,瓶体内外涂层不脱落、不起皱,瓶盖无裂纹、变形、气泡和刺激性气味。

密封性能

饮水瓶经密封性能试验后应不泄漏。

卫生要求

瓶体

瓶体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1333的规定,瓶体内表面的涂膜材料应符合GB 4805的规定。

瓶盖

瓶盖材料聚乙烯(PE)、聚丙烯(PP),丙烯睛一丁二稀一苯乙烯(ABS)的卫生指标应分别符合GB9687,GB 9688,GB 17326的规定,其他材料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的规定。

试验方法外观和配合性能检验

用手工及目测方法。目测环境条件:应在自然光或距离40W日光灯0. 6m处进行。

尺寸检验

用通用或专用量具(仪)测量,量具(仪)最小读数值不大于0. 02mm。

满口容量检验

用清洁水作为测试液,注人样瓶内至口平,然后将瓶内的水倒人量杯测得的读数即为样瓶的满口容量值(或用称重后再换算成体积方法获得容量值)。

外涂层漆膜附着力的试验

将专用划线规置于测量处,用划线刀(裁纸刀)按划线规横刀11次、纵刀11次,间距为1mm。然后将胶纸(宽度为25. 4mm的3M610胶粘带)贴于已划线处,用手指按擦至完全贴紧后,用力迅速撕开胶纸,观察涂层的情况。

内涂膜完整性试验(适用于涂膜瓶)

使用最小读数值不大于0.1mA内涂膜完整性测试仪,瓶体接正极,向瓶内加入1%氯化钠溶液,液面距瓶口20mm,插入不锈钢棒接负极,确保液面低于螺纹,读取第4s的内涂膜缺陷电流值。

耐热试验

将电热恒温水浴槽调至(95±15)℃后,把样瓶放人水浴槽内浸没,10min后取出,观察样瓶情况。

密封试验

向样瓶内注人标称容量2/3的常温清洁水,拧紧瓶盖,关闭水嘴,瓶口向下,用力上下摇动10次,然后将饮水瓶静态倒置1h,观察样瓶有无水泄漏;然后打开水嘴,将瓶口向下,检验水嘴出水功能是否正常。

卫生性能检验

卫生指标检验按GB/T 5009. 60,GB/T 5009. 69,GB/T 5009.72,GB/T 17338等相关标准进行。

检验规则同一型号规格的一次发货批为一检验批,一个饮水瓶为一个样本单位。

生产企业质量部门应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证。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当结构、材料、工艺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e)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标志

产品的包装箱应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尺寸、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及产品合格证,并标有“小心轻放”、“怕湿”,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包装

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不允许有异味和污染等。

饮水瓶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或按用户要求,如用瓦楞纸箱作为外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产品采用竖直排列,瓶之间用缓冲材料隔开。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允许有异味、污染等,运输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防止碰撞,运输时,应避免雨淋、暴晒、受潮污染及损伤,并不得与腐蚀性物品同时装运。

储存

产品应储存于干燥、通风、清洁的仓库内,不得有污染、损伤和阳光直晒,严禁重压及与有腐蚀性物品同处存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