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危险源报告是对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具体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1,有安全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报告。
基本组成部分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4.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5.可能受影响的建筑和人员;
6.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7.评估结论及建议。
特点1.内容的汇报性:危险源报告是被委托方向委托方书面汇报工作,让委托方掌握基本情况并及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指导。
2.语言的陈述性:因为危险源报告具有汇报性,是被委托方向委托方做了什么工作,或工作是怎样做的,有什么情况、,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有什么规划,对报告对象有什么意见、建议。所以行文上一般都使用叙述方法,即陈述其事,而不是像请示那样采用祈使、请求等法。
3.行文的单向性:危险源报告是被委托方向委托方,是为委托方进行管理提供依据, 一般不需要委托方的批复, 属于单项行文。
4.成文的法律性:危险源报告具有相关签章后产生法律效应,被委托方和委托方不能随意更改。
注:需要危险源报告的个人或单位为委托方;出具危险源报告的单位为被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