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本标准代替NY/T 894-2004《绿色食品 荞麦》。与NY/T 894-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改为《绿色食品 荞麦及荞麦粉》;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荞麦米、荞麦粉;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荞麦感官要求,增加了荞麦米、荞麦粉的感官要求;修改了荞麦理化指标,增加了荞麦米、荞麦粉的理化指标要求;修改了卫生指标,删除了氟、对硫磷、马拉硫磷、氰化物,增加了铬、溴氰菊酯、氧乐果、辛硫磷、赭曲霉毒素A,修改了镉、乐果、敌敌畏限量值。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莹、郭璇、贾圭、王颜红、林桂凤、王瑜、孙辞。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894-200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荞麦及荞麦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荞麦、荞麦米、荞麦粉。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1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02 植物性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8 粮油检验 容重测定
GB/T 5505 粮油检验 灰分测定
GB/T 5508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GB/T 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
GB/T 5510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脂肪酸值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458 荞麦
GB 13122 面粉厂卫生规范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T 20770 粮谷中486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3502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术语和定义GB/T 1045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荞麦米buckwheat荞麦果实脱去外壳后得到的含种皮或不含种皮的籽粒。
荞麦粉buckwheat flour亦称荞麦面。荞麦经清理除杂去壳后直接碾磨成的粉状产品。
大粒甜荞麦large grain common buckwheat亦称大棱荞麦。留存在4.5mm圆孔筛的筛上部分不小于70%的甜荞麦。
小粒甜荞麦small grain common buckwheat亦称小棱荞麦。留存在4.5mm圆孔筛的筛上部分小于70%的甜荞麦。
分类荞麦分为甜荞麦(大粒甜荞麦、小粒甜荞麦)和苦荞麦。
要求产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1
原料原料应符合NY/T 393、NY/T 394的规定。1
加工环境应符合GB 13122的规定。1
感官要求1.荞麦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形状,籽粒饱满、无霉变,同时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荞麦的感官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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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荞麦米、荞麦粉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形状;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味,按照GB/T 5492的规定执行。1
理化指标1荞麦及荞麦米
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荞麦及荞麦米的理化指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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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荞麦粉
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荞麦粉的理化指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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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如下的规定。1
污染物、农药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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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的规定,检验方法按照JJF 1070的规定执行。1
检验规则申报绿色食品的产品应按照本标准中5.4-5.7以及附录A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其他要求应符合NY/T 1055的规定。本标准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的检测方法如有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部文公告的检测方法,且其最低检出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在检测时可采用。1
标志和标签1标志使用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1
2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包装运输和贮存1包装应符合NY/T 658的规定。1
2运输和贮存应符合NY/T 1056的规定。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绿色食品 荞麦及荞麦粉产品申报检验项目1
如下规定了除5.4-5.7所列项目外,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生产实际情况,绿色食品荞麦及荞麦粉申报检验还应检验的项目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绿色食品荞麦及荞麦粉申报检验必检项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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