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NY/T 1507—2007《绿色食品 山野菜》。与 NY/T 150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适用范围,删除了山野菜制品;
一修改了感官要求,删除了干制山野菜、保鲜山野菜和腌制山野菜;
一删除了固形物、总酸、氯化钠和水分等理化指标;
一删除了卫生指标铬、锡、铜、氟、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笨甲酸、山梨酸等卫生指标.增加了氧乐 果、克百威、敌敌畏 、百菌清、毒死蜱、氯氰菊酯、毗虫啉、多菌灵、三唑酮、腐霉利、甲拌磷、辛硫 磷等农药残留指标;
一删除了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微件物等微生物学指标;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
本标准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蔬菜水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湖北凡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慧、张志华、王富华、陈岩、耿安静、赵晓丽、李丽、朱娜。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 1507—2007。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山野菜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野生或人工种植的、可供食用的绿色食品山野菜。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听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 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 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 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GB 23200.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I普一质谱法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酷和氨基甲酸酷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NY/T 1275 蔬菜、水果中毗虫啉残留量的测定
NY/T 1379 蔬菜中334种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和液相色谱质谱法
NY/T 1453 蔬菜及水果中多菌灵等16种农药残留测定 液相色谱一质谱一质谱联用法
要求产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 的规定。
生产过程生产过程中农药和肥料使用应分别符合NY/T 393 和NY/T 394的规定。1
感官要求品质
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具有该品种固有的外形和颜色特征,成熟度适宜,外观新鲜,以茎叶供食用的山野菜应无老叶、黄叶和残叶,茎秆鲜嫩,整齐均匀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及机械伤;以根供食用的山野菜应保持根形完整、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及明显机械伤;清洁,无肉眼可见杂质。
检验方法
品种特性、成熟度、色泽、新鲜度、清洁、腐烂、病虫害及机械伤害等外观特征,用目测法鉴定;气味用嗅的方法鉴定。
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农药残留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检验规则申报绿色食品的产品应按照感官要求和农药残留限量及附录中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其他要求应符合NY/T 1055的规定。本标准规定的农药残留量检测方法,如有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部文公告的检测方法,且其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在检测时可采用。
标签应符合GB 7718 的规定。
包装、运输和储存包装应符合NY/T 658 的规定。
运输和储存应符合NY/T 1056 的规定。1
附录绿色食品山野菜产品申报检验项目表中规定了除感官要求和农药残留限量所列项目外,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生产实际情况,绿色食品山野菜申报检验还应检验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