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NY/T 1710-2009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规定了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NY/T 1710-2009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适用于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包括蚝油、鱼露、虾酱、虾油和海鲜粉调味料等产品。
《NY/T 1710-2009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适用产品名称:蚝油 鱼露 虾酱 虾油 海鲜粉调味料。
基本信息《NY/T 1710-2009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NY/T 1710-2009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NY/T 1710-2009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由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起草。
《NY/T 1710-2009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主要起草人:黄和、蒋志红、李鹏、章超桦、陈宏、吴晓萍、谢万翠、罗琳、李秀娟、周优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