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选择原则
食品生产基地的选择是在对基地及其周围自然环境条件进行详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虽然不同类别的食品生产基地选择的标准与侧重点不同,但一般食品基地选择原则应遵循以下几条1:
1. 基地应选择在所种作物的适宜区、主产区;
2. 基地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周边5km以内无污染源、农田土壤、灌溉水质、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3. 基地农田土壤肥沃、背景值正常、土壤障碍因子不明显(沙化、盐化、水土流失);
4.交通便捷,道路通畅,对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应具备一定的灌溉条件。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选择的原则边远省区、农村农业生态环境相对良好是绿色食品产地的首要选择。城市郊区受城市污染较轻或末受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现状较好,也是绿色食品产地选择的理想区域。
大气要求要求产地及产地周围不得有大气污染源,特别是上风口不得有污染源,如化工厂、钢铁厂、水泥厂等,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也不得有烟尘和粉尘。生产生活用的燃煤锅炉是大气中二氧化硫和飘尘的重要来源,燃煤锅炉需要装置设备除尘、硫,须避开交通繁华要道汽车尾气二氧化硫等污染物。
用水要求必须满足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用水的需要。除了对水数量有一定要求外,如地面水的多少、分布、地下水资源的多少及降水的多少,更重要的是对水环境质量的要求,生产用水不能含有污染物,特别是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例如,汞、铅、铬、镉、酚、苯、氰等。如果是食品加工厂,加工水质量将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要选择在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清洁无污染的地区,要远离对水造成污染的工厂、矿山,产地应位于水源的上游。对于某些因地质原因而致使水中有害物质(如氟)超标的地区,应尽量避开。
土壤要求要求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位于土壤元素背景值正常区域,产地及产地周围没有金属或非金属矿山,并未受到人为污染。土壤中无农药残留。在选择绿色食品产地时考虑土壤肥力指标,选择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地区。对于土壤中某些元素自然本底高,如放射性元素高本底、重金属元素高本底等的地区,不宜作绿色食品产地。
生态多样性及环境要求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选择要考虑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的基础建设为了保证绿色食品产地整体处于健全的生念环境之中,保证绿色食品生产能持续、稳定发展,还应考虑产地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的基础建设。在区域内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宜林则林,宜牧则牧,防止土壤沙化、盐渍化和水土流失,培肥地力,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生态农业,保持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以保证原料生长和产品有一个良好环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