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味即性味,包括药气和药味。即指药物寒、热、温、凉四气和辛、甘、酸、苦、咸五味的基本属性。药物气味的错综不同,产生的作用便不同。每味药都有气和味,须综合运用。同是寒性药,味不同作用则不同,如黄连苦寒,能清热燥温;浮萍辛寒,能疏解表热。同是甘味药,气不同作用也不一样,如胡桃肉甘温,能温肾补气;瓜蒌甘寒,能清热化痰。
解读气味即性味,包括药气和药味。即指药物寒、热、温、凉四气和辛、甘、酸、苦、咸五味的基本属性,属中药药性理论内容。《神农本草经》序录云:“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这是有关药性基本理论之一的四气五味的最早概括。每味药物都有四气五味的不同,因而也就具有不同的治疗作用。历代本草在论述药物的功用时,首先标明其“气”和“味”,可见气与味是药物性能的重要标志之一,这对于认识各种药物的共性和个性以及临床用药都有实际意义。
中医应用一、四气四气,就是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药性,又称四性。它反映了药物对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的作用倾向,为药性理论重要组成部分,是说明药物作用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四气之中寓有阴阳含义,寒凉属阴,温热属阳,寒凉与温热是相对立的两种药性,而寒与凉、温与热之间仅程度上的不同,即“凉次于寒”、“温次于热”。有些本草文献对药物的四性还用“大热”、“大寒”、“微温”、“微凉”加以描述,这是对中药四气程度不同的进一步区分,示以斟酌使用。然从四性本质而言,只有寒热两性的区分。此外,四性以外还有一类平性药,它是指寒热界限不很明显、药性平和、作用较缓和的一类药,如党参、山药、甘草等。平性能否入性,医家见解不同,有的认为虽称平性但实际上也有偏温偏凉的不同,如甘草性平,生用性凉,炙用则性偏温,所以平性仍未超出四性的范围,是相对而言的,而不是绝对的平性,因此仍称四气(性)而不称五气(性)。然而也有主张“平应入性”,如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草部卷前绪论中说:“五性焉,寒热温凉平。”第一个提出五性分类法。《本经》载药365种,平性药竟占100味之多。天麻性平,凡肝风内动,惊厥抽搐,不论寒热虚实皆可应用,可见无论从文献记载,或临床实践,均可证明平性是客观存在的,“平”应入性。
药性的寒热温凉是由药物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不同反应和所获得的不同疗效而总结出来的,它与所治疗疾病的性质是相对而言的。如病人表现为高热烦渴、面红目赤、咽喉肿痛、脉洪数,这属于阳热证,用石膏、知母、栀子等药物治疗后,上述症状得以缓解或消除,说明它们的药性是寒凉的;反之,如病人表现为四肢厥冷、面色白、脘腹冷痛、脉微欲绝,这属于阴寒证,用附子、肉桂、干姜等药物治疗后,上述症状得以缓解或消除,说明它们的药性是温热的。
一般来讲,寒凉药分别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滋阴除蒸、泻热通便、清热利尿、清化热痰、清心开窍、凉肝息风等作用;而温热药则分别具有温里散寒、暖肝散结、补火助阳、温阳利水、温经通络、引火归原、回阳救逆等作用。
《素问·至真要大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神农本草经》序例“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指出了如何掌握药物的四气理论以指导临床用药的原则。具体来说,温热药多用治中寒腹痛、寒疝作痛、阳痿不举、宫冷不孕、阴寒水肿、风寒痹证、血寒经闭、虚阳上越、亡阳虚脱等一系列阴寒证;而寒凉药则主要用于实热烦渴、温毒发斑、血热吐衄、火毒疮疡、热结便秘、热淋涩痛、黄疸水肿、痰热喘咳、高热神昏、热极生风等一系列阳热证。总之,寒凉药用治阳热证,温热药用治阴寒证,这是临床必须遵循的用药原则。反之,如果阴寒证用寒凉药,阳热证用温热药,必然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甚至引起死亡。故王叔和云:“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李中梓《医宗必读》谓:“寒热温凉,一匕之谬,覆水难收。”
由于寒与凉、热与温之间具有程度上的差异,因而在用药时也要注意。如当用热药而用温药、当用寒药而用凉药,则病重药轻达不到治愈疾病的目的;反之,当用温药而用热药则反伤其阴,当用凉药反用寒药则易伤其阳。至于表寒里热、上热下寒、寒热中阻而致的寒热错杂的复杂病证,则当寒、热药并用,使寒热并除。若为寒热错杂、阴阳格拒的复杂病证,又当采用寒热并用佐治之法治之。即张介宾“以热治寒,而寒拒热,则反佐以寒药而入之;以寒治热,而热拒寒,则反佐以热药而入之”之谓也。又《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提出“寒无犯寒”,“热无犯热”,这是指掌握四气理论,根据季节不同,指导临床用药的规律。一般是指在寒冬时无实热证,不要随便使用寒药,以免损伤阳气;在炎热夏季无寒证者不要随便使用热药,以免伤津化燥。如遇到真寒假热则当用热药治疗,真热假寒证则当选用寒药以治之,不可真假混淆。
二、五味五味理论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有饮食调养的理论出现了,如四时五味的宜忌,过食五味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等,是其主要讨论的内容。五味作为药性理论最早见诸于《内经》、《本经》中。《内经》对五味的作用、阴阳五行属性及应用都做了系统的论述。《本经》不仅明确指出“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还以五味配合四气,共同标明每种药物的药性特征,开创了先标明药性,后论述效用的本草编写先例,从而为五味学说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经后世历代医家的补充,逐步完善了五味理论。
所谓五味,是指药物有酸、苦、甘、辛、咸五种不同的味道,因而具有不同的治疗作用。有些还具有淡味或涩味,因而实际上不止五种。但是,五味是最基本的五种滋味,所以仍然称为五味。
五味的产生,首先是通过口尝,即用人的感觉器官辨别出来的,它是药物真实味道的反映。然而和四气一样,五味更重要的则是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观察,不同味道的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了不同的反应,和获得不同的治疗效果,从而总结归纳出五味的理论。也就是说,五味不仅仅是药物味道的真实反映,更重要的是对药物作用的高度概括。自从五味作为归纳药物作用的理论出现后,五味的“味”也就超出了味觉的范围,而是建立在功效的基础之上了。因此,本草书籍的记载中有时出现与实际口尝味道不相符的地方。总之,五味的含义既代表了药物味道的“味”,又包涵了药物作用的“味”,而后者构成了五味理论的主要内容。五味与四气一样,也具有阴阳五行的属性,《内经》云:“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洪范》谓:“酸味属木、苦味属火、甘味属土、辛味属金、咸味属水。”
《素问·藏气法时论》指出:“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这是对五味作用的最早概括。后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日臻完善。现据前人的论述,结合临床实践,将五味所代表药物的作用及主治病证分述如下:
辛:“能散、能行”,即具有发散、行气行血的作用。一般来讲,解表药、行气药、活血药多具有辛味。因此辛味药多用治表证及气血阻滞之证。如苏叶发散风寒、木香行气除胀、川芎活血化瘀等。此外,《内经》云:“辛以润之。”就是说辛味药还有润养的作用,如款冬花润肺止咳,菟丝子滋养补肾等。大多数辛味药以行散为功,故“辛润”之说缺乏代表性。
甘:“能补、能和、能缓”,即具有补益、和中、调和药性和缓急止痛的作用。一般来讲,滋养补虚、调和药性及制止疼痛的药物多具有甘味。甘味药多用治正气虚弱、身体诸痛及调和药性、中毒解救等几个方面。如人参大补元气、熟地滋补精血、饴糖缓急止痛、甘草调和药性并解药食中毒等。
酸:“能收、能涩”,即具有收敛、固涩的作用。一般固表止汗、敛肺止咳、涩肠止泻、固精缩尿、固崩止带的药物多具有酸味。酸味药多用治体虚多汗、肺虚久咳、久泻肠滑、遗精滑精、遗尿尿频、崩带不止等证。如五味子固表止汗、乌梅敛肺止咳、五倍子涩肠止泻、山茱萸涩精止遗以及赤石脂固崩止带等。
苦:“能泄、能燥、能坚”,即具有清泄火热、泄降气逆、通泄大便、燥湿、坚阴(泻火存阴)等作用。一般来讲,清热泻火、下气平喘、降逆止呕、通利大便、清热燥湿、苦温燥湿、泻火存阴的药物多具有苦味。苦味药多用治热证、火证、喘咳、呕恶、便秘、湿证、阴虚火旺等证。如黄芩、栀子清热泻火,杏仁、葶苈子降气平喘,半夏、陈皮降逆止呕,大黄、枳实泻热通便,龙胆草、黄连清热燥湿,苍术、厚朴苦温燥湿,知母、黄柏泻火存阴等。
咸:“能下、能软”,即具有泻下通便、软坚散结的作用。一般来讲,泻下或润下通便及软化坚硬、消散结块的药物多具有咸味,咸味药多用治大便燥结、痰核、瘿瘤、症瘕痞块等证。如芒硝泻热通便,海藻、牡蛎消散瘿瘤,鳖甲软坚消症等。
此外,《素问·宣明五气篇》还有“咸走血”之说。肾属水,咸入肾,心属火而主血,咸走血即以水胜火之意。如大青叶、玄参、紫草、青黛、白薇都具有咸味,均入血分,同具有清热凉血解毒之功。《素问·至真要大论》又云:“五味入胃,各归所喜……咸先入肾。”故不少入肾经的咸味药如紫河车、海狗肾、蛤蚧、龟甲、鳖甲等都具有良好的补肾作用。同时为了引药入肾,增强补肾作用,不少药物如知母、黄柏、杜仲、巴戟天等药用盐水炮制也是这个意思。
淡:“能渗、能利”,即具有渗湿利小便的作用,故有些利水渗湿的药物具有淡味。淡味药多用治水肿、脚气、小便不利之证。如薏苡仁、通草、灯心草、茯苓、猪苓、泽泻等。由于《神农本草经》未提淡味,后世医家主张“淡附于甘”,故只言五味,不称六味。
涩:与酸味药的作用相似,多用治虚汗、泄泻、尿频、遗精、滑精、出血等证。如莲子固精止带,禹余粮涩肠止泻,乌贼骨收涩止血等。故本草文献常以酸味代表涩味功效,或与酸味并列,标明药性。
五味还可与五行配合与五脏联系起来。如《素问·宣明五气篇》说:“酸入肝(属木)、苦入心(属火)、甘入脾(属土)、辛入肺(属金)、咸入肾(属水)。”即作了概括的说明。但这仅是一般的规律,并不是一定不变的。如黄柏味苦、性寒,作用是泻肾火而不是泻心火;枸杞子味甘,作用是补肝肾而不是补脾土等等。因此不能机械地看待这一问题。
由于每种药物都同时具有性和味,因此两者必须综合起来看。缪希雍谓:“物有味必有气,有气斯有性。”强调了药性是由气和味共同组成的。换言之,必须把四气和五味结合起来,才能准确地辨别药物的作用。一般来讲,气味相同,作用相近,同一类药物大都如此,如辛温的药物多具有发散风寒的作用,甘温的药物多具有补气助阳的作用。有时气味相同,又有主次之别,如黄芪甘温,偏于甘以补气,锁阳甘温,偏于温以助阳。气味不同,作用有别,如黄连苦寒,党参甘温,黄连功能清热燥湿,党参则补中益气。而气同味异、味同气异者其所代表药物的作用则各有不同。如麻黄、杏仁、大枣、乌梅、肉苁蓉同属温性,由于五味不同,则麻黄辛温散寒解表、杏仁苦温下气止咳、大枣甘温补脾益气、乌梅酸温敛肺涩肠、肉苁蓉咸温补肾助阳;再如桂枝、薄荷、附子、石膏均为辛味,因四气不同,又有桂枝辛温解表散寒、薄荷辛凉疏散风热、附子辛热补火助阳、石膏辛寒清热降火等不同作用。至于一药兼有数味,则标志其治疗范围的扩大,如当归辛甘温,甘以补血、辛以活血行气、温以祛寒,故有补血、活血、行气止痛、温经散寒等作用,可用治血虚、血滞、血寒所引起的多种疾病。一般临床用药是既用其气、又用其味,但有时在配伍其他药物复方用药时,就可能出现或用其气、或用其味的不同情况。如升麻辛甘微寒,与黄芪同用治中气下陷时,则取其味甘升举阳气的作用;若与葛根同用治麻疹不透时,则取其味辛以解表透疹;若与石膏同用治胃火牙痛,则取其寒性以清热降火。此即王好古《汤液本草》所谓:“药之辛、甘、酸、苦、咸,味也;寒、热、温、凉,气也。味则五,气则四,五味之中,每一味各有四气,有使气者,有使味者,有气味俱使者……所用不一也。”由此可见,药物的气味所表示的药物作用以及气味配合的规律是比较复杂的,因此,既要熟悉四气五味的一般规律,又要掌握每一药物气味的特殊治疗作用以及气味配合的规律,这样才能很好地掌握药性,指导临床用药。
12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杨明会 - 中医药专家,教授、主任医师,博士后导师、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中医师承制研究生导师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