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力迫条件(forcing condition)是公理集合论术语,指用于力迫构造的偏序集的元素。美国数学家科恩(P.J.Cohen)对力迫条件的原始定义形为或的有限协调公式集,这里a代表用于兼纳扩充的兼纳集(或代表兼纳集的名),n为自然数。因此,每个力迫条件就给出了兼纳集元素构成的一个局部情况,由于兼纳扩充模型由兼纳集G所决定,因此,一定的力迫条件可以确定出兼纳模型中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一列适当的力迫条件无穷序列可以确定出兼纳扩充中的所有性质,这种力迫条件序列称为完备力迫条件序列。现代力迫法对力迫条件的定义由科恩的原始定义抽象与简化而得。
设为用于力迫构造的偏序集,为两个力迫条件,若,则称p强于q,若存在使且,则称p与q相容,否则称为不相容,记为。
力迫法力迫法(forcing method)是构造集合论模型的主要方法之一,它是由美国数学家科恩(P.J.Cohen)于1963年为证明连续统假设的否定(ᒣCH)与ZFC公理系统的相容性、选择公理的否定(ᒣAC)与ZF公理系统的相对相容性时发明的,构造集合论模型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内模型方法,即从ZF(C)系统的一个模型M出发,构造M的一个子模型N,使N为ZF(C)∪{φ}的模型。美籍奥地利数学家哥德尔在证明CH及AC的相容性时采用的即是内模型法;二是外模型法,即从ZF(C)系统的一个模型M出发,通过扩充M成为一个更大的模型N,使N为ZF(C)∪{φ}的模型。科恩通过分析哥德尔的证明过程意识到,要证明ᒣCH及ᒣAC的相对相容性,至少不可能在已有的ZF(C)系统的标准模型之内构造一个标准模型,使之满足ᒣCH或ᒣAC。因此,他采用了外模型方法。假设ZF(C)系统有一个可数的可传标准模型M,取不属于M的自然数集合a(因M可数,故这样的a不仅能找到,而且很多),把a加到M上,以扩充出一个新的模型N[a](⊇M∪{a}),使得N[a]满足M所满足的ZF(C)系统的所有公理。为此,必须恰当选择a,以“逼迫”(Forcing)N[a]满足人们所希望的命题。这一过程有些像代数中构造代数扩域的过程,将a作为一个待定元,通过观察N[a]的性质确定a。由于a为自然数集合,因此a的性质取决于哪些自然数属于它,哪些自然数不属于它。设p为ω到{0,1}的有限函数,用函数p来表示a的一个部分信息,即当p(n)=1时,表示n∈a;当p(n)=0时,表示n∉a。如果能凭借a的一个部分信息p推知N[a]必定满足某个集合论性质A,则称p“力迫”A在N[a]中成立,记为p⊨A,这里p称为力迫条件,A称为力迫结论,“力迫”一词的含义是因为a具有条件p之后,才迫使性质A在N[a]中成立,通过恰当定义力迫关系“⊨”,可以使之满足下列性质:
1.可靠性:p⊨A与p⊨TA不能同时成立;
2.平凡性:若p⊨A,则对任何q⊇p,q⊨A(因为q比p包含了更多有关a的信息);
3.完全性:对任何条件p及性质A,总存在条件q⊇p,使q⊨A或⊨ᒣTA,此时称q决定A。
根据上列性质,先将所有集合论性质排成一个序列A0,A1,…,任取一个力迫条件p作为起点,若p不能决定A0,则由完全性可知存在p0⊇p,使p0决定A,否则取p0=p。若p0也能决定A1,则取p1=p0,否则取p1⊃p0,使p1决定A1,依此类推,可以得到一个力迫条件序列{pn},使得对任何n,pn⊨An或pn⊨ᒣAC,称这样的序列为一个完全序列,它完全决定了N[a]的性质,令a={n:pn(n)=1},从而待定元a就可以由力迫序列{pn}所确定,一个实际的力迫证明通常采用反证法,它是一种对角线方法,对给定的力迫序列{pn},若欲证明性质A在N[a]中成立,反证假设ᒣA在N[a]中成立,从而存在一个力迫条件pn⊨TAn,因pn有限,故可对pn进行恰当扩充,使q⊃pn且q⊨ᒣ(ᒣA),但由性质2,q⊨ᒣA,这与性质1矛盾,从而得出原证结论。利用这种方法可以证明ZFC+V≠L相对于ZFC系统相容。对上列方法再进行一般化,可以证出ᒣAC,ᒣCH的相容性结果。
以上为科恩的力迫法的基本思想,在随后的十多年中,人们对力迫法作了较大的改进,形成了多种力迫法表述形式,最有代表性的是斯科特(Scott,D.S.)与以色列学者索洛韦(Solovay,R.M.)等人发展的布尔值模型方法及休恩菲尔德(Shoenfield,J.R.)给出的偏序集上的兼纳扩充方法。目前通常采用后一种表述方法或将两种方法相结合。力迫扩张的过程可大致描述如下:对ZF(C)系统的一个可数可传模型M(称为基模型)以及M中的一个偏序P(称为力迫概念),令G⊆P为P的一个兼纳子集(参见“兼纳集”),一般地,G∉M,由兼纳模型定理(参见“兼纳模型定理”),存在一个包含G且扩充M的模型M[G],使M[G]为ZF(C)系统的一个可数可传模型。M[G]称为M的兼纳扩充。为了能在基模型M中讨论扩充模型M[G]的性质,引入若干新的常元(它们可以在M中定义出来),用以表示M[G]中的集合,通常称之为M[G]中元素的名,记为借助这些名,可以在基模型中描述兼纳模型M[G]的性质。
在基模型中,恰当定义力迫法关系(这里称为力迫条件,φ为经扩充的集合论语言的公式,为的名),使得如下力迫定理成立:当且仅当存在,使。因此,M[G]的性质就可以由M中的力迫关系所决定。为了证明某个集合论假设A加到ZF(C)系统后相对ZF(C)系统的相容性,可以适当构造偏序集P,使得兼纳扩充M[G]满足A。利用这种方法可获得诸如ZFC+ᒣCH,ZF+ᒣAC,ZFC+GCH+V≠L等相对相容性结果。如果进行一次力迫扩充,仍不能使兼纳扩充模型获得所需的性质,可以将扩充后的模型作为基模型,再进行若干次扩充,直至获得所需的性质。这种方法称为迭代力迫法。例如ZFC+MA+ᒣCH以及ZFC+SH的相对相容性即是用迭代力迫法获得证明的。近十多年来,应用迭代力迫法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以色列数学家谢拉赫(S.Shelah)在这方面的成就举世瞩目。他引入正常力迫法并且证明了许多迭代力迫法的保持定理,谢拉赫还用他的理论解决了一大批著名的数学问题,如拓扑学中的P点存在性问题,无限交换群中的怀特海问题等,目前已被应用于递归论、超限算术、无穷组合论、一般拓扑、测度论、泛代数、模型论等众多领域,是迄今为止获得相对相容性结果的主要方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