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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兔子,女人,或当代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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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女人,或当代爱情故事****钟宜峰卿已自取妇,密著室中炊爨,而言吾为之炊耶?——《搜神后记》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在这个月的第二星期,狼的同事从家里拎来一只兔子。人们纷纷凑过去,一边笑着,一边用零食逗兔子,拿手机拍照。狼在工位前写一份合同书,只抬头看了一眼,开了几句玩笑,便又把注意力放回到乙方义务第三条上。我们这个故事的主角就叫狼吧。狼是他的微信昵称,他的真名无聊而平常,叫钟二之类的,不提也罢。总之,当他绞尽脑汁想着如何将资源包里的内容精简地概括在四十个字以内时,兔笼子已经放在了身后。兔子有些躁狂,用前爪敲着眼前的铁丝网。狼叹了口气,点下保存文件,起身去打一杯咖啡。兔子见他站起身来,于是也就安静地趴下了。两只长耳朵驯服地伏在头顶。狼放下杯子,伸手进去摸兔子的头顶。“真大呀,这兔子。”兔子足足有京巴狗那么大,生着浅棕色的毛,趴下的时候柔软而文静。只是大的有些过头。“你喜欢吗?”张姐问。张姐是狼的上司。狼点点头。他很渴,脑子里充满了卡布奇诺细腻的白沫。“我要去出个差,可能得两三周吧。这东西放在家里没人喂。”张姐说。“少年,看你有缘,就托付给你了?”“我没养过这东西。养死了怎么办?”“不麻烦的,这东西很好养。只要每天喂水喂食就成。不掉毛,也没有寄生虫。”狼没有拒绝。一般来说,只要对面请求超过三次的话,狼基本上都会答应的。张姐把兔笼子放在狼背后,又留下一大袋兔粮和水果干:水果干是兔子的零食,用来改善营养并磨牙的。狼捡了一块放进嘴里,味道不赖。早上起的晚了,他没来得及在楼下买鸡蛋灌饼。他就把那块水果干顺势吞了。仍旧有同事,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跑到工位来逗兔子。狼把表格拉来拉去,改着无关紧要的函数消磨时间。张姐下午就坐飞机走了。晚上回家的时候,狼破天荒地打了车。他向小组的财务确认过,可以破例算作加班的报销。他和司机师傅柔声细气地说了很多好话,司机最后答应把笼子放在后座。兔子的安静和司机的话匣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司机抱怨着新上台的某国总统,抱怨着让宠物狗留下满座狗毛的胖太太,抱怨着醉酒后吐在后座的女学生,还有那些死活看不懂手机导航的外地人。狼安静地听着,下车的时候多给了两块小费。他把兔子放在阳台,添了食和水,然后把它彻底抛到脑后,开始写自己的科幻小说。写不出来的时候,就开始削铅笔,用铅笔刀挑破脚上的茧子,然后继续写。故事的主角有着多重身份,游荡在末日的城市废墟中,寻找着自己残破而凌乱的记忆。故事缺少起承转合,本该跌宕起伏的情节读来终究平淡如水。阳台传来窸窸窣窣的骚动声,似乎兔子在用硬纸板磨牙。小说正写到主角耳畔传来下水道里突变怪物十几条腿细碎的搔爬声,狼打了个寒噤,推开阳台的门。兔子刚拉过黑豆一样的屎,正一耸一耸地嚼着兔粮。“你吵什么?”狼弯下腰抚摸着兔子的头顶。那里的皮很薄,可以摸到头盖骨的轮廓。“你要是个女人多好。”狼拿起一片地瓜干,喂给兔子。“明天早上起来一看,就躺在床上。怎么可能呢?我就是太无聊了。女人肯定更啰嗦,比你现在还要吵。你可不可以安静一会儿?”但故事已经陷入了僵局,主角的命运只有交给老天。对于作家来说,恐怕这才是常态。狼回到书桌旁,翻了翻杂志,睡意便铺天盖地地席卷过来。他蜷缩在床上,带着一脑袋的浆糊睡着了。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就见到一张陌生女人的脸。“你醒了?”女人说。“我等了一会儿,估计是时候了。”狼不很惊讶,仿佛早知这一切必将发生,但也可能是由于刚起床,大脑的判断力陷入停顿。他只意识到眼前发生的一切可能和自己有关,但他想不起来。兔女人和自己想象中的并无太大差别,算不上明眸皓齿,但也素净可人。穿的衣服都是狼的,格衬衫配牛仔裤,倒也合身。兔女人似乎也知道狼很容易接受这一点,并没有多做解释。“穿了你的衣服,不好意思。也不能光着身子。”狼点点头。“你饿不饿?”女人问。“我去给你做点吃的。你想吃什么?”“不麻烦你了。你坐坐就好。”“没关系的。”“冰箱里有速冻包子。蒸来吃吧。”狼睡意全无。他挣扎着起床,拿起手机刷了刷,又想起女人可能不会用煤气灶。但只听得厨房里响了干脆的一声,然后就是火焰均匀如呼吸的燃烧声。狼刷牙洗脸,用剃须刀唰啦唰啦刮着胡子。似乎是早起使得感官变为迟钝,眼前的一切都在掉帧。女人须臾已把包子蒸好,又在碗里调了姜醋。姜是切成了细末,用香油微火炸香的,在关火的时候把老陈醋倒进热锅。这是他自己发明的调味品。他诧异由一只兔子变成的女人居然对他的口味了如指掌,但他没有问。他把包子吃净,又想起女人还没有吃东西。狼想唤她的名字,却又不知该叫什么。他走进卧室,女人不在。衣服已经叠成了四方块。阳台的门微开着,兔子蜷在笼子里,正嚼着食槽底下最后一口兔粮。在小说里,狼从容应对着种种逸闻与魔法。但当它们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像个麻瓜一样束手无策。他挤在地铁上,想给张姐发个微信。她似乎是去很远的地方,有时差,他一时想不起来。张姐一直在出差,他跟不上她的节奏。他拿着手机,苦想着措辞。该怎么说?你给我的兔子变成了人,穿了我的衣服,还给我做了早饭。怎么可能?“下车不?”身后的胖女人抱怨道。“让一让,借过。”狼收起手机,茫然地等着地铁到站。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晚上下班回来的时候,兔女人仍旧在家里,已经备好了晚饭,正笑吟吟地坐在床上。狼注意到她还打扫了卧室,把墙角的脏衣服洗好晾了起来。“今天怎么样?”兔女人笑吟吟地问。“两菜一汤。”狼吃着饭,觉得心里突突直跳。他沉默地扒完了菜,又用菜汤泡饭吃了个干净,然后放下筷子。“怎么了?”女人问。“不好吃吗?”“如果你愿意的话...今晚可以睡在床上。”狼艰难地说道,这句话几乎抽空了他的全部勇气。“我只是觉得阳台会冷...”这一晚兔女人睡在狼身边。狼抱着一只玩具龙猫,这样他和兔女人之间就保持着恰好的距离。不必有过分亲密的肌肤接触,但兔女人嘴中喷出的甜香青草气可以吹在他脸上。兔子能变成女人,但我不能变成狼。狼想着。他侧身看到窗外稀疏的灯火,它们像千万只迷茫的眼睛,目光呆滞,没有焦点。远处似乎有一盏绿灯在闪,一点一点的。野狼大概也是吃兔子的,但在城市里生活的久了,就退化得只能吃速冻食品。早上狼醒来,女人不见了。饭桌上摆着白粥和煎鸡蛋。狼打开阳台的门,兔子仍旧在笼子里。它看到有人来了,于是用后腿站起来,两个前爪扒着笼子,三瓣嘴一动一动。狼给兔子加了食,又灌满水壶。它吮着水壶嘴拼命吸水,狼站在那里又看了好一会儿。是自己无心中的玩笑成真了吗?狼无法解释身边所发生的一切,也从来没有问过女人。他们保持着谨慎而谦卑的沉默,从没有多谈过一句。我们的主角是一个没尝过恋爱滋味的单身主义者,是他决定了这个故事只能像温水中泡发的胖大海一样慢慢展开。兔女人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用电饭锅,电磁炉和微波炉,电饭锅的功能很复杂,狼自己买回来之后也没用明白过。一个星期之中,她甚至没做过一样重复的菜。这是种不可思议的默契,按照特定的剧本写就,每一幕每一场都有精准的节奏。仿佛是为了提醒狼自己的真面目,兔子和女人之间不停地切换着,毫无规律可循。有时狼下班喝酒回来,发现桌上的菜已经凉透,兔子则喝干了水壶。有时他听着厨房里的锅铲声醒来,茫然地抓着床单,等待着晨勃像潮水一样退去。女人,兔子。忽而是兔子,忽而是女人。她无常的变化是毫无逻辑,无法书写的超越数。事实上,狼对身边发生的一切依旧是一片混沌。同事注意到他脸上的气色变好了,来的也似乎更早了,笑着问他是不是谈了恋爱。他不知道怎么解释,索性就咬定没有。那么这到底是不是恋爱呢?这东西没有公式,也没有准则。狼根本就搞不清楚,为什么在别人来说水到渠成的事情,在自己身上就这么麻烦。他自诩能用一张白纸构建一个世界出来,但他不懂爱情。这就像某种天生的疾病,或者精神的阳痿。他只是觉得,自己对兔子的感情应该是超越了占有欲的某种东西,但自己也不了解。他开始数着张姐出差回来的日子。在那一周的周六,她快要回来的时候,狼下定了决心。如果在送回兔子的前一天才说,那显得太过凑巧。要下手须得现在才行。“对不起。”狼咔咔地点着屏幕。“今晚下班回来,发现你的那只兔子...”这大概是我们故事的主角一生中做过最为大胆的事。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撒谎,狼给张姐发了一张照片。兔子侧卧在笼子里,双腿蹬直,眼睛紧闭。那其实只是兔子在睡觉,而且它的身子是一动一动的,但照片里看不出来。狼解释说是兔子在自己走后踢翻了食槽,结果一天没进食,活活饿死了。至于饿一天会不会死这种事,他没研究过,他觉得张姐应该也不知道。他再三道歉,并答应以后发了工资就去请吃老火锅。张姐象征性地抱怨了两句,这事就算过去了。也没有提过要笼子的事。他放下手机,敲了敲笼子。兔子睁开眼睛,表情似乎对这一桩配合好的骗局非常得意。狼举着水壶,兔子便直起身来,用三瓣嘴啜着壶嘴吸水。“听我说。”狼仍旧举着水壶。“不用停下。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周日一早,他抓起笼子,打车去了香山。下车的时候,他忘了要发票。天气很热,还没到赏红叶的时候。我们无从得知他为什么要来这里,兴许在狼的认知中,这是北京城里唯一能让人短暂忘记北京的地方。正值酷暑,连空气都被晒得颤抖不已。山上没什么人,连卖纪念品的小贩也走了。树木蔫蔫的,只有蝉叫得倒精神。狼拎着兔笼的手已经红肿了,浑身的衣服也被汗水湿透。他在山路上拐了个弯,走小路进了林子。当确认周围没有别人的时候,他放下笼子,瘫坐在一块石板上。这里有他想要的安静,他再也不想往前走了。他打开了兔笼的门。兔子茫然地站起身来东张西望着,不知如何是好。他伸手进去,小心地把兔子抱了出来,放在地上。“听我说,听。”狼说。“我爱你。”说出来开头就好多了。狼等着奇迹的发生,然而兔子只是伏在草地上。“我爱你。很爱你,非常爱你。”他耳畔浮现出廉价口水情歌的旋律。“我觉得,咱们可以在一起。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酝酿好的葛底斯堡演讲崩塌了。狼语无伦次地说着爱,说着那些在他看来烂俗而可笑的字眼,这时他才意识到没有了纸笔,舌头是多么笨拙。兔女人该如何去爱?她是凭空出现的人,没法融入当代社会中。没有各种卡片、档案和编码来定义它的存在,这使得她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妖精,一个只存在于梦中的游魂。但这在短期内并不是什么问题,在未来总有办法解决。他不知道兔子懂不懂,但它看起来听的很认真。“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很快乐,真的。我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求求你,不要再变回去了。”狼说。“我们结婚吧。”兔子耸了耸耳朵。如果一个外人恰巧走进林子,看到一个男人跪在地上跟兔子说着话,是不是很滑稽?“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就走吧,不要回来了。”狼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睛。我本来想讲一个平淡而幸福的爱情故事,但写到此刻,我已经讲不下去了。像所有虚构的故事一样,自打落笔开始,它们便开始沿着某种预设好的轨迹生长,扎根。写作的人在最后的几行,已经被所有的咬文嚼字和反复推敲榨干了耐心,一心只想着草草收尾。这个故事的一种结局是这样子的:狼四十岁,大腹便便,一事无成。他已经不再写小说了。兔女人给他生了一对孩子,此后便开始慢慢变老,瓶瓶罐罐的化妆品掩不住眼角的细纹。上班,买菜,做家务。他们避免一切不必要的交谈。偶尔,孩子们从学校里回来,瑟缩着不敢打开书包。狼抢过来,打开,看见里面的试卷,长叹一声,骂道:“操。你们这帮他妈的兔崽子。” 致Z·W老师并:感谢他的兔子2016.11.14 一稿于积水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