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外合资旅行社可试点经营出境游业务)根据北京市旅游委日前出台的《北京市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在京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将可试点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办法规定,在北京市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向北京市旅游委书面申请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据悉,合资旅行社申请出境游业务获得国家旅游局许可同意后,应当在指定银行开设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或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此次试点有效期为三年。旅行社在试点期间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由北京市旅游委撤销其试点资格,自撤销试点之日起三年内该旅行社不得申请试点。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按照方案,外商可参与到商业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中,同时可在京设立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业务。其中,“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引人关注。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旅游市场或将迎来外资进入潮。(新华网)案例:扩大中外合资旅行社出境游业务试点为使中外合资旅行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进一步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促进我市旅游行业对外开放,提升北京出境旅游的水平,市旅游委按照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一)背景《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次《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在商务和旅游服务领域,进一步降低投资性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的外资准入门槛,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符合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北京旅游产业扩大开放、改革创新的整体趋势,符合游客对旅游产品多样化的需求。目前,全市共有旅行社2495家,其中外商投资旅行社36家,中外合资旅行社9家。2010年国家旅游局、商务部联合下发《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33号令),国家旅游局批准了北京地区3家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游业务,分别是:交通公社新纪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旅途易旅游有限公司、国旅运通旅行社有限公司。2016年,《北京市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出台后,又有中青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北京安行凯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2家中外合资旅行社申请并获得出境旅游业务许可。其余的4家中外合资旅行社中,有3家旅行社由于自身业务发展原因选择不经营出境旅游业务,1家旅行社经营未满2年尚未达到申请出境业务的资格要求。截止目前,北京市9家中外合资旅行社中,已有5家先后获得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二)做法1.充分调研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市旅游委成立了以宋宇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办公室、法制处和行业管理处为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组,多次召开工作会、座谈会,专程赴部分中外合资旅行社调研,听取企业和行业专家对开展出境旅游业务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中外合资旅行社充分发挥境外资源优势做好出境旅游业务的政策,健全完善扩大旅游业开放的体制机制。2.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经与国家旅游局反复研究修改,2016年5月市旅游委发布了《北京市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为开展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批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并鼓励外资进入旅游行业提供了制度保障。3.点对点做好服务指导。为把扩大服务业开放的有关政策落到实处,我委工作人员与现有9家中外合资旅行社负责人专门建立了点对点联系,及时为中外合资旅行社宣传讲解相关政策,解答企业疑问和困惑,鼓励和支持企业主动开展出境旅游业务。期间,注意跟踪掌握2011年获批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3家旅行社发展情况,支持和指导中青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和北京安行凯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主动申请并取得出境旅游业务许可。(三)启示1.真诚服务才能赢得企业的信任和支持。我委注重加强与中外合资旅行社的沟通交流,认真落实《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关注企业经营情况,了解企业政策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全力做好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政策咨询和审批工作,引导企业主动申请获得出境旅游资格并全力做好相关业务。2.坚持不懈才能推动扩大开放工作。北京市中外合资旅行社只有9家合资社,但市旅游委没有因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少而忽视做好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工作。期间,通过座谈调研、登门拜访、点对点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推动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力求通过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提升北京市出境旅游的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3.突破局限才能提升扩大开放水平。为进一步推进北京旅游市场的开放和创新,市旅游委积极与国家旅游局进行沟通,力争从政策上进一步鼓励外商在北京成立更多的合资旅行社。下一步,市旅游委将争取得到国家旅游局的支持,把目前仅支持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进一步放宽为允许更多的外商投资旅行社(含外商独资旅行社和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从事经营出境游业务,并取消经营旅游业务必须满2年的时间限制,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大幅度放款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要求,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新贡献。(北京市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