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赫
男人享有男人的权利,不能更少;女人享有女人的权利,没有更多。Men, their rights and nothing less; women, their rights and nothing more.1我不知道要逃亡多久。也许是一辈子,又或许在下一秒就会被捉拿归案,这全看运气。其他人也一样。幸运的话,泽在俱乐部里还会保有单间,雄性季风的抗争计划也能顺利展开。愿天姥保佑吧!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投身到男权解放运动中,而这一切又都得从那件强奸未遂案说起。其实不过是件私闯女宅的小案子,类似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抗议游行时更是常见。热血沸腾的男性会冲击女宅,大吼大叫,然后再被警察鞭打着拖走。可这次唯一不同的是受害人失踪了,而且是在警方眼皮底下失踪的。这让检察官恼羞成怒得像只发了疯的野狗,竟在没找到受害人时,就提出强奸指控。很可笑,不是?她真该去好好看看心理医生了。而这种荒唐事儿也只有在被告是男人时才可能会出现,所以没有哪个律师愿意接手这样的案子,除了倒霉的法庭指派律师。而我,恰恰就是这个倒霉蛋儿。
2人生就是这么不公平。好在歧视从一出生就存在,让人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习惯。但在接到指派命令时,我仍感到一阵恶心。要知道,从文明开始凡是与强奸沾上边儿的就都是重罪,甚至重于谋杀一个男人。毕竟死亡只代表个体基因的泯灭,而故意伤害女人则是对他人基因生存及延续权利的严重侵犯。所以这案子一开始就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噱头十足。但凡知道我成了指派律师的,都寻思着从我这儿挖出点内幕来。尤其是那些打了鸡血的记者,搞得我只能躲到在办公室里过夜。而雄性季风那个所谓的男权组织更是接连不断地发来恐吓信,直到撑爆了我的邮箱。这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块被扔进了苍蝇窝里的腐肉。而我只能一杯一杯地灌着闷酒,完全没在意泽讲的那些政治笑话。他和丹的大笑,听起来更像是对我的嘲讽。俱乐部里那几首翻来覆去调情的小调,和弥漫的费洛蒙也搅得人心烦意乱。我讨厌俱乐部。尽管有人说它是新时代男性解放的象征,但抗议者们则认为这才是男性屈辱的标志,与封建时期领主们挑选性奴没什么分别,男人依旧被摒弃在家庭之外。不过我更多的是因为有个异常敏感的鼻子,那股浓厚的女人发情期的味道能活活将人呛死。万幸的是泽已混上了立法委员——他的政治生涯也到头了,所以他在俱乐部里有个单间。而独立的包厢的另一个好处,就在于可以肆无忌惮地嘲笑社会,又不用担心被女人听到。所以我来这儿主要是为了听泽讲政治笑话,尤其是他称呼女人为“娘们儿”时,总是要使尽全身力气咀嚼一番后,才肯把“娘们儿”吐出来。那份咬牙切齿的凶狠劲儿让他的胖脸变得很是滑稽,可是今天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好笑。丹注意到了我的臭脸,用他特有的方式问候道:“你吃了屎了?”我乜了他一眼,便掐灭了跳起来挥出一记左勾拳的念头。这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丹整整我高了一头,他那肌肉嶙峋的脖子堪比我的大腿;其次,他是我唯一的血脉兄弟,我们是一奶同胞。而关于第二点,我真的要感谢我母亲和她组成的二元家庭——所以我和她以及她爱侣的关系还融洽得犹如离群前,要不然我肯定会被如蝗虫般成群的血脉兄弟和同巢兄弟们烦死。所幸我只有三个同巢兄弟和丹,泽便是我的同巢兄弟——母亲爱侣的孩子。但相较于丹,泽长得和我更像一些,以至于我俩小时候常常怀疑我们可能源于同一组基因。或许这可能是真的,因为只有我和泽是屈指可数的受过高等教育并从事着非体力劳动的男性。但相信我,这绝不是什么好事,因为那需要分出更多的精力来应付非发情期的女人。泽显然在应对这种事情上更有经验。他抿了口酒说:“没必要为那案子烦心。这和我去参加立法投票是一样的,只是配合着走个过场罢了,结果早就内定了。”“但不作为的话,怎么向民众交代?至少我和我的工友就不会放过你。”丹冲我挥舞了下胳膊说。这是他说过的最具深度的一句话,而我的痛苦就在于此。完全被动地被推到交锋的战场中间,再被迫去选择其中一方。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倒真想把律师执照甩在那群女人的臭脸上。“那样的话,你可以为荣誉而战。”泽耸了耸肩说:“因为以我的经验看,那些娘们儿根本就没把你当回事儿。谁会去在意一个陪衬?”“我倒是想战。”我狠砸了下杯子,想把一身的怨气都发泄出去。“可连当事人,我还没能见到呢。提了几次申请,最后只批准我在开庭前二个小时,可以和我的当事人有个短暂的会面。没娘的!这官司还怎么打?”“怎么会这样?”丹很诧异。“很正常!”泽说,“这么说你输定了。”“现在唯一希望就是失踪的受害人了。”“她能去哪儿?”丹问。我撇了撇嘴说:“天姥知道。”一个刚刚生完孩子的医生,除了自己的五元家庭外,几乎没有任何的社交圈子。或许她老早就被检方控制起来了,准备作为最后杀手锏,不然她们怎敢指控强奸?这时,门外来了两个女人。我被最先选中,但因一身酒气,最后被领走的是丹和泽。这正和我的心意。祝他们好运!也祝愿我,和这个该死的案子。
3在所有的法律书籍中,对强奸犯的描述都大抵相同:肌肉发达、茎刺骇人,有些还会配有图片,那些手绘的下体看上去更像是狼牙棒。所以这些妖魔化的总结,让人难以理解。不过若是见过丹的话,那么理解起来就毫无问题了。记得我还是在十一二岁的时候,一次无意间闯进了他(大我三岁)的房间。那时,他正一脸享受地握着下半身的根部。那东西就如同条一抹了固化胶水的眼镜蛇,直挺挺地立在我面前。而蛇颈处则狰狞出来粉色的茎刺,上面的倒钩清晰可见。这之后,我便害了整整一个星期的眼病。当然了,官方的说辞大抵都是披着合法外衣的虚伪言论。我面前的被代理人张文十二就瘦弱得还不如丹的一根胳膊。谢顶,面色枯黄,一副黑框眼镜——似乎在狱警召开的欢迎会上损失惨重——还勉强地挂在鼻梁上,整个人像只冬夜里的麻雀窝在椅子里。或许是在欢迎会上把舌头弄折了,我的当事人一直没说话,甚至连头都没有抬过。这倒很符合氏文的特点。(男人在离群后,总会将从事的工作或者居住地定义为氏,以此来分类自己,好像如此便能找到认同,从母系中独立出来。)作家嘛,都是些感情敏感、内向的家伙儿。然而此时距离开庭所剩的时间却已经不多了。我只能奋力地敲了敲桌面说:“听着,我不期望你马上就信任我。但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男人,应该能分得清我和检察官的区别。我也不想做这个该死的指派律师,不过出于职业道德,还是会尽我所能地帮你,可这需要你的配合。我需要完完整整地了解到整个事情的经过,包括每一处细节,连你那天穿了什么颜色的内裤也不能放过。不然仅靠这个,我们输定了。”我将手里的文件摔在桌子上,那是检方提交给法庭的证据。而我这边儿别说证据,连张像样的文案都没有。可张文十二却只是半死不活地扫了我一眼,便再无反应。“好吧。”我决定在彻底放弃前,再最后废几句话。如果依然如此,那么我对民众以及良心(自从当了律师,我怎么还会有那玩意儿?)也算有了交代。我说:“你是对的,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反正结局早已注定。希望你被绞死的时候,不会太过痛苦。哦!记得要咬紧牙,不然舌头会伸出来很长。”他出现了一丝慌乱。“怎么?你还不知道她们对你的指控?”我一屁股做到他对面的桌子上说:“是强奸!罪大恶极,你将被绞死。”“我没有!”他猛地站起来,差点将我顶翻在地。“可你显然没受得住她们的热情,说了些不该说的。”我指了指他左侧颧骨处的瘀伤。“我没有。”“但她们有了指控的证据。也许是你说的,也许是受害人的指正。”“这不可能!回燕不会那么做!”“你怎么知道?你们很熟?”他一下子从大喊大叫中清醒过来,就像只被突然掐住了脖子的公鸡。瞪大了眼睛望过来,张了张嘴,可最后却什么也没说。只是重新跌坐进椅子,自顾自地喃喃道:“她不会的……她不会的……”“你确定?”我俯身过去,将整张脸都贴了上去。他迎着我的目光紧盯过来,过了好半天,才认命般地点了点头。和我想的一样,这案子绝不是表面那么简单,里面另有隐情。我眯起眼,努力地想从对方的脸上看出线索,可直到他被目光灼烧得四处躲藏,也没能发现什么。而以现在张文十二的状态,更不会将秘密宣诸于口。但足够了,尤其当我告知受害人郑回燕还未被找到时,他明显松了口气。这就是我想要的。检察官收集的那些证物——现场照片、指纹取样以及监控录像,对私闯女宅或许是完美的证据。但对强奸,哪怕是未遂,都缺少直接的说服力。所以只要确认我当事人和受害者之间有某种利益关系或者协议,这场仗就还有得打。再加点小技巧和运气,想取得胜利,也未尝不可。
4天姥显灵!尽管掩饰得很好,但法官一进场,我便闻到了发情期那特有的味道。这得感谢我那对发情期异性过于敏感的鼻子。于是,我情不自禁的对着法官舔了舔嘴唇。她瞪我一眼后,宣布开庭。按照程序,检察官开始展示证据。那洪亮的声音和义正言辞的发言,让我的当事人紧张得不住地颤抖,但我却毫不在意。她扬起手中的材料,大声地念起笔录证词中的段落。她们只有这点能耐,照本宣科。不过我没时间等她念完,便高举起手臂。“我反对!”另一只手则在桌子下面用拇指反复摩擦食指与中指的指缝。法官瞥见了我的暗号,在收拢起嘴角扩散的笑意后,暂停了检方的陈词。我站起身,整了整衣襟,压低嗓子让声音略显磁性。“法官大人。从这份证词上看,审讯期间检方的问话里面有着明显的误导性,并将诸多法律名词混淆使用,妄图得到一份她们想要的供词,这对我的当事人是极其不公平的。”挑衅地瞄了一眼检察官后,我加快语速并提高音量,以使对方插不进话来。“当然,这不是反对的重点。我反对的是这份口供真实性,这并不是否定检方的工作,但鉴于我当事人脸上的瘀伤,我不得不有这方面的顾虑。所以我恳请法官大人重新考量这份证词,是否真实有效。”法官制止了检察官的辩白,而是让被告抬起头。张文十二左颧骨处的瘀伤较之前要更红了,这是我教的小技巧之一,用冷水猛搓的结果。和上赌场一样,当你什么都没有还想赢时,就得靠些不太见光的手段。很显然,法官没能看透我的老千,她说:“反对有效。口供有待进一步审核,此次庭审不再作为有效证据。原告方面,是否还有其他证据?”检察官一下子把脸拉得老长,瞪了我好半天,才咬着牙说:“没了。”接下来是庭讯证人,一共四个,都是受害人郑回燕所在的五元家庭里的成员。除了第一证人外,其他人都不算是直接目击证人,仅仅是听到喊叫声后,赶过去协力将被告制伏而已。于是在检方询问完,我只是重新传唤了第一证人李丽琴。“您好,李先生。在之前的陈述中,您说是路过受害人的房间,听见到里面有争吵声。那您之前有见过我当事人吗?”她瞪着我,那表情就像在极力地咽下一只苍蝇。憋了好半天才说了句“没有”,可声音却硬得像块砖。我耸了耸肩,接着问:“那您是如何认定里面是我当事人的?”“听声音我也知道是他!回燕每次发情都会和他在一起,而且时不时还会邀他来家里坐坐。”“这么说,受害人和我当事人的关系非同一般?”“我反对!”检察官趁证人愣神地一瞬间插了进来:“被告律师在误导证人。”“反对有效。”我摸摸鼻子说:“那么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受害人实际上剥夺了其他男性延续其基因的平等权利?”“法官大人,我讨厌这个男人。质问女人,于礼不合!我希望可以不再回答他任何问题。”李丽琴一下子站起来,浑身颤抖,就像只炸了毛的斗鸡。法官揉着太阳穴,敲击木槌让会场肃静下来后,转向第一证人说:“在法律面前,性别是平等的,所以你必须继续回答被告律师的提问。另外,宋氏律师,请你提问与本案有关的问题。被告是在案发现场被制伏的,所以与受害人争执的不可能是别人。这已是定论,不需要再纠缠于此。”我后退一步,欠了欠身,尽可能地显得谦卑。于礼不合,这还是封建时期对男人的专属罪名,恐怕现在听着摇滚乐的新生代们很难明白这词作何解释。但翻开历史书,每一页都会有一个因此被鞭笞或斩首的男性。在第一证人情绪平稳后,我躬身使用古老的礼节说:“我为我刚刚的言行向您道歉,李先生。并以同姓的名义,恳请您的原谅。”法官和证人耳语了几句,可能是在说明我的姓与氏或者别的什么。但不管怎么说,李丽琴极不情愿地接受了我的道歉。“那么,李先生,请问当您制伏被告后,受害人在干什么?”“什么都没干,她只是一直在哭。”“那她当时是否有过激的情绪或者不正常的反应?”“如果哭算是的话。”我来回地踱步以便心无旁骛地思考。“您最后一次看见受害人,她在干什么?”“我说了,她一直在哭。她有产后抑郁。我们就让她到别的房间去休息。”“那你们在干什么?”“在外面等警察。”“那您是如何发现受害人失踪的?”“警察来了后,我们去房间叫她,那时她就不在了。”“哈,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说——你们和警方其实都没有得到受害人对争吵及后面发生事件的直接解释——换个方式,所谓的强奸都是你们自我意识的想象,绝非……”“我反对!”检察官在后面高声打断我。法官只是略带警告地瞟了我一眼,但并未阻止。我感激地舔舔下嘴唇,说:“我们换个问法,对我当事人的指控更多是你们分析出来的,而绝非亲自看到或者听到的,对吗?”“我反对!”检察官这次的声音险些将屋顶掀开。而在她继续反对前,我快速地将声带调到委屈的频率档上,面对法官说:“大人,这很重要。”感谢天姥!发情期再一次让我成功出千,并从证人那儿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听着检察官摔打文件的咒骂声,强忍笑意,保持优雅,我说:“谢谢。我没有什么可问的了,大人。”胜负已分,无再需结案陈词的奋力一击。不过检察官却以重新审核证据为由,延长了审判期。所以我不得不和这案子再纠缠一段时间,而我当事人和受害者之间的秘密也让我八卦沸腾。但不管怎么说,这是我在接到案子后第一次心情愉悦。本着谦虚谨慎的精神,我向检察官伸出了友好的右手。可惜她却视而不见,只是抱着文件夹,鼻孔朝天地说:“恭喜了,你个卖舌头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那没娘的小动作,下次绝不会这么简单!”这就是女人。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自嘲地耸了耸肩,续而推起嘴角,准备去应付守在大门外的记者。
5然而事态的变化总是出人意料,可我却是在休庭两天后才得到消息。这期间,我一直在法官家里兑现法庭上的承诺。在这一点上,检察官绝对是冤枉我的。和那些卖舌头的不同,我绝不是靠舌头这种代替品来行贿的。就像我的鼻子,不定向的基因突变,让我缺少了那些带着倒钩的茎刺——我一直觉得这是我们社会体制变态的根源:痛苦的交配方式导致女权的猖獗——以至于小的时候总是以为自己天生缺陷,甚至羞愧到不愿与兄弟们一同洗澡。我常常会想:在度过漫长的饱受嘲笑的童年后,我没有去报复社会,真的是不幸中的万幸。当然,现在丹和其他人也时不时地会拿这点来打趣,但这不过是为了弥补因社会地位不同而带来的心理落差罢了。不过实际的情况是他们无法想象和理解的,所以也没必要和他们争论——当你无法完成顺畅地动作时,也便无法体会到极度的感官享受。这也是我能顺利拿到律师执照并还混得不错的原因之一。所以有太多的利益关系需要去应酬,我便很少再去俱乐部里等待发情期女人的挑选。但泽和我不一样,于是我们基本上都是在俱乐部里见面的。而这次,他一看见我就大叫起来。“瞧瞧,谁来了?男权斗士!”“你的提案通过了?”我在他对面坐下,伸着懒腰,这令我连日劳作的腰肌舒服了许多。他摆摆手说:“别傻了,那样的话,现在报纸的头版就不是你而是我了。不过说回来,你乐得可真够丑的。”不理会这么恶俗的玩笑,我打了个哈欠说:“你今天倒是心情不错,没有女人难为你?”“她们哪还有那个娱乐时间,就连优生法案都被扔到了一边。”他说。优生法案是《优先选择非自然生育繁殖方式的法律条例》的简称。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人工繁殖不再是痴心妄想,于是女人们似乎看到了一条无需忍受男性茎刺便可繁衍下一代的阳光大道。况且在实验室的试管里,可以确保每一枚受精卵都是无暇的。因为按照约定俗成的法律,生育残障儿是浪费社会资源的不被允许的行为。于是,女人们再也不用着考虑羊水穿刺或是四月引产,也没了担心与伤害,人工繁殖将所有的问题都解决得十分完美。当然,除了男性的权利。所以泽在立法委里主要有两件事可做:首先是鼓吹宣传、续而期望批准通过他的《关于男性姓氏改革草案的诸多意见》。说白了,就是要求男人名字前不再冠母系的姓,而是将原来居于第二位的氏独立成姓,以达到一种形式上的平等,因为女性是没有氏的。但除了少数男权狂热份子外,很少有人愿意去改变习俗。这使得泽只好将大部分时间用在第二件事上——阻挠优生法案的通过。但就他那点影响力而言,绝不会达到这种效果。“怎么回事?”我问。“你住进荒郊野岭了吗?”他一脸无奈地说,“雄性季风以你那个案件为由,在政府门前组织‘捍卫男权’的集会,结果却演变成与警方的暴力冲突,刨去受伤住院的,当场被抓的就有四十几个人。目前冲突还在进一步加剧。现在上面已确定要对雄性季风定性严打,所以立法委正全力修改刑事诉讼法,其他的统统都要停下来为其让路。”“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媒体登出宣判结果的当天就有抗议的声音,而集会是在第二天。”他说,“最初只是要求无罪释放张文十二,后来味道就有点变了,等到警察开始驱散人群时,场面就已经不可控制了。不过你那张极其难看的照片倒是作为精神偶像,被贴在扛着的牌上,到处招摇过市。”我突然觉得喉咙发紧,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不算什么好消息。我可不想被那些特别的部门盯上,然后提心吊胆的,不知道哪天就会被蒸发掉。”“凡事要往好的方向看,兄弟,至少你会很快从这个案子里面脱身出来。”他说。这时一个女人过来敲了敲门,隔着玻璃指指泽,显然看中他了,还好她没认出我来。于是泽在拍了拍我的肩膀后,笑嘻嘻地起身离开。而我则强颜欢笑地举起酒杯,祝愿他的精子能杀出重围,得以存活。泽的预感是对的,只是没想到我被踢出的速度会如此之快。在从俱乐部回家的路上,两个黑衣女人截住了我。“李宋群?”其中一个问。因都带着墨镜,一样的绷着脸,在昏暗的路灯下,我实难分清说话的是两人中的哪一个,但还是点了点头。随后她们在一番嘲讽后,扔给我一份最高法院的通知。出于职业的本能,我质疑了她们俩的执法权,却得到一记电棍和几句义正言辞的威胁。于是,我确信了最高法院通知的真实性。在我扶着路灯摇晃着站起身时,那两个女人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一股怪异的药味儿——泽对我提过,所谓直属特警都是些靠药物抑制生理期的不男不女的怪物。按理说我应该感到高兴,但有那么一瞬间,整个人却仿佛被一股巨大的失落感击得粉碎,之后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在心底里蔓延开来,续而变成煎熬。又或许是那记棍击让我头晕目眩,之前灌下的酒都一股脑地涌了上来,尽管伸长脖子,可还是溅了一裤子的臭烘烘,左半边脸也火辣辣地疼。当我回到家时,丹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你吃了屎了?这么臭。”他似乎只会用这句打招呼。但我实在没精力和他闲扯,可随即便意识到不大对劲。“你是怎么进来的?”我问。“你又没锁门。”没娘的!肯定又是那群狗仔儿记者,趁我没在时摸进来翻找内幕。我真应该报警,但除了耽误一晚上的时间来做笔录外,恐怕得不到任何好处。于是,只好把注意力放回丹的身上,我问:“你来做什么?”“顺路,就来看看我的斗士兄弟。”我翻了翻白眼。“别闹了,我刚从泽那里受了刺激。”这时他看见我脸上的瘀伤,指着问:“然后你和他决斗了?”“是直属特警,”我为自己倒了杯酒,“警告我老实些。因为之前的骚乱,张文十二那个案子便颇具象征意义,于是最高法院准备重新受理,而我则毫无疑问地被一脚踢开。当然,官方说辞是因为我与被告的性别相同,所以要没娘的避嫌!”由于在不断地咒骂,我没听清丹嘀咕了些什么。只是觉得嘴巴发干,咽下的每一口酒都涩得能把胃酸搅上来,然后就需要更多的酒把它冲下去。于是我一杯接着一杯地灌酒,甚至都没注意到丹的离开。好在他帮我锁了门。
6第二天,我被巨大的敲门声震醒。睁开眼好半天,才魂归身体,这还要归功于宿醉后胀痛的脑仁。伴随着剧烈的敲击声,我努力地从地上爬起。本想跨过周边的酒瓶,却像一脚踩到云里,一阵天旋地转后,又躺在地上。要不是心疼那已被蹂躏得木屑横飞的门,我真想一辈子不起来。好不容易蹭到门前,却只瞧见一个傻大个儿。他显然没想到我能猛地把门打开,以至于最后挥动的一拳差点砸在我的鼻子上,待发现我后又鬼叫着向后蹦去。我将半个身子倚靠在门上,然后最大程度地挑起眼皮,瞪着扰我清梦的家伙。“抱,抱歉……您就是……李宋律师吧?”他低下头,两只手不停地搔上摸下,一会儿拽拽衣襟,一会儿又搓绞在一起。“她们说……就是您办公室的人,能在这找到你。我敲很长……还以为您不在。没想到……真是太好了,请帮帮我姐姐……那些人已经找过去了……唯一能找到的人就是您了……”如同一只羊被塞进熊的身体,这傻大个儿说起话来扭捏得要命。那些语无伦次的话连同酒精在我的脑袋里跳起了华尔兹,所以我决定在他把我彻底弄晕之前,让他远远地滚开。但他却先一步拦住了我——“我姐姐是郑回燕”他说。什么?扶门的手滑了一下,在费力稳住身体后,我重新打量起面前的傻小子。事情曲折变化之快,完全出乎意料。若是在头一天,我绝对会蹦起来献上热吻,但现在就不得不谨慎些。但直到我把他盯得好像憋了尿一样,也没能看出什么破绽,只好让开身,示意他进来。当转过身,我才注意到当时房间里的狼藉:七扭八歪的沙发把身上的靠垫胡乱地扔到各个地方,台灯与茶几则像两具尸体似的摊在地上,到处是空酒瓶和不知道哪天的报纸。在将一脸惊讶的傻大个儿领到客厅后,我从堆满碗碟的水池里挑出两只相对干净的茶杯,分别倒上热茶。许是茶的原因,他情绪缓和了许多。“谢谢。我实在没想到您是这个样子。哦,对不起,我的意思是……你和报纸上的不大一样。(我不介意地摆摆手,又为他续了杯茶。)我姐姐希望能见你一面,您知道的……她不大方便。”“你找得到她?”我问。“是的,呃……应该说,她一直在我那里,您知道的。”他说,“那天她带着孩子突然找上我——我们是血脉姐弟,但离群后却很少联系,所以我们当时都很激动。她说她得了产后抑郁,想换个环境,问我是否方便。我说随您高兴。但她骗了我……您知道的,那个案子,但我又能怎样?她是我亲姐姐,小时候一直是她照顾我,记得有次……呃,不好意思……总之,我一问,她便大喊大嚷的,情绪十分不稳定,您知道的,有次险些用刀伤了孩子。要说那孩子可真乖极了,不哭不闹的。可他妈妈就不会那样,我一直怕吵到邻居而把警察招来,因为她威胁我……不让报警,不想与案件有关,我只能由她,您知道的,她是我血脉姐姐……我一直劝她,可她害怕极了。直到在电视上看到你们的胜诉,她似乎才好一些。可就在前两天,突然有几个黑衣警探到附近做调查,这让她又歇斯底里起来……她把每一处可以透光的地方都堵了起来,不断嘀咕着完了完了……我祈求她告诉我怎么回事,可她说我没用,谁都不行,除非是您……她开始求我不论如何要找到你,只有你能帮她,您知道的,她说你是最后的希望……”我耐着性子听完他带着哭腔的讲述,唯一得到的有效信息就是他的母系肯定有非常严重的精神病遗传史。但出于对事态的好奇心,我仍试探地问:“你姐姐要见我?她有说为什么吗?”“没,她没有。您知道的,她只是要我找到您……”他说。“那她平时没表露过什么吗?”“这是她突然起意的……是昨天在新闻上看到您的照片后,她让我一定要找到您,说还有希望。”“别用敬语,我是个男人。”我提醒道,“你确定她当时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吗?从你和你的描述上,我有些怀疑。”“不,是真的,您……你知道的,是真的……我总是说不明白话,但求你一定要相信……虽然我姐姐之前有些歇斯底里,但在提起你的时候,她很正常……当然,有那么点小激动,但您知道,这要比其他时候都要平静的多……所以我才费尽周折来找你……”我一边衡量着信息的真实性,一边与内心深处的好奇心做着搏斗。这时,他突然一拍脑门说:“对了,我姐姐让我把她的身份卡带来了,哦,还有我的。”说实话,现在弄张假卡比请客吃饭还容易,满大街都是办卡的小广告。好在我还有些手段——当初一时兴起,偷了台办公室的读识器回来。当我把落满灰尘的读识器翻出来时,那傻大个儿险些惊得掉了下巴。扫过磁条并键入我的律师权限密码后,读识器显示卡片是真的,对应的信息也没问题,上面的DNA记录说明两人确实是血脉关系。“这是真的,”我把两张卡还给他,“但前提是你没有绑架或杀害郑回燕,然后偷走她的卡……”“哦,天姥啊!天姥!”他一下窜起来,接着踩在我的茶几上。“你知道的,她是我姐姐……况且,况且她是女人……你怎敢有这种想法?您是开玩笑的,是吧?”我双手举过头顶,安抚着让他坐下。“我必须小心些,你应该听说了,雄性季风那帮家伙闹得很离谱,谁也不敢保证什么。”“可这是不被允许的,这不道德!”“世道变了。”我拍拍他的手说,“但不一定是坏事。”他撇过头,愤愤地嘟囔着。我站起身,边把脚旁的垃圾踢开边说:“好了,我知道你是诚实的,也很渴望见见你的姐姐。但需要说明的是我的用处可能不大,因为我已经和那案子再无瓜葛,这是昨天刚刚通知的。”我指了指脸上的伤。“真的感谢你!不会没有用处……你知道,她肯定会非常高兴!”“那也是我的荣幸。”感谢天姥。如果这傻小子说得是真的,我或许还能扳回一局。最高法院显然没注意到这案子后面还有隐情,那秘密会是个关键,哪怕不能让我扬眉吐气,但至少能恶心恶心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