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妈您放心吧,我会跟丁教授礼貌地说的……嗯,东西昨晚就收拾好了……知道知道,我路上会注意安全的……好的好的,妈,先不说了,完事我再打给你。”程飞挂掉了电话,盯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自言自语:“还有两个星期就是妈妈的生日了,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辞职回家。”镜子里的程飞,全然没有他这个年龄的人应有的活力。憔悴苍白的脸上倔强地印着两个黑眼圈,暗红的血丝像一条条树根,牢牢地扎在他的眼白里。程飞算了算日子,他已经有三年的时间没有回家看看生病的母亲了。这三年里,程飞的吃喝拉撒睡全在丁教授的实验室,一步都没有离开过。其实他早就想辞掉这份枯燥的工作,回家孝敬母亲,但每次他把辞职信写好了,却又都揉成纸团扔进废纸篓。不知为什么,丁教授的实验室总是像一只大手,死死地抓着他。程飞放下擦脸的毛巾,从睡衣兜里掏出昨晚悄悄打印好的辞职信,铺在丁教授的办公桌中央,以便让丁教授能尽早看见,免得自己又像以前那样改变了主意。看着丁教授的办公桌像一座被占领的城池,而那封辞职信就像在城头飘扬的胜利的旗帜,程飞满意地笑了笑。他看了看手表,离丁教授来实验室还有两个小时。该工作了。虽然他对这工作早就厌倦透顶,还无数次地幻想过把这间实验室砸烂,但想到马上就要离开了,程飞还是觉得应该留一个好的结尾。作为丁教授的助手,每天的白天和晚上,程飞主要的工作就是照顾并协助研究丁教授的祖宗们。丁教授的实验室里养着一些“足虫”,丁教授把它们看得如同宝贝一般,程飞觉得“足虫”和“祖宗”的读音差不多,就在心里把它们叫做丁教授的祖宗。“足虫”是一种外星生物,有个淡绿色椭圆形的躯体,从这椭圆形的一端又长出五条小短腿,整个儿身体的形状看上去有点像人类的脚,所以人们给它们取名叫“足虫”。足虫的五条小短腿轮流屈伸,拖拽着身体慢慢地向前移动,它爬过去的地方会留下一道黏液的痕迹,淡绿色浆糊状的,样子气味都令人作呕。程飞经常想,宇宙中怎么会有这么丑陋的生物?一定是造物主觉得太闷了,想恶心恶心自己,所以才开了这么一个莫大的玩笑。其实这东西本来不该呆在地球的,按原计划,三年前访问那个什么星球的那艘叫什么号的无人飞船本来不打算带回生物标本,因为人们根本不知道那颗行星上有生命存在。鬼知道那个返回舱里怎么会带来那么多丁教授祖宗的活细胞!这些活细胞一被发现,全人类都振奋了——这也可以理解,毕竟这是人类首次发现外星生命。程飞当时在大学里学习生物科学马上要毕业,也是冲着对外星生物的好奇心才兴致勃勃地申请到这里来实习。他是个有志气的小伙子,他也希望能功成名就,能像丁教授那样成为生物学界数一数二的人物,他觉得这是个绝好的机会。可是当他第一眼看见用那些活细胞克隆出来的足虫时,一股酸水从他的喉咙里漾了上来,他是强忍着才没有呕吐。那是程飞第一次渴望冲出这座实验室,可他想了想自己灿烂的未来,又想了想上初中时背过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才咬牙决定留了下来。三年了,老百姓对这外星生物的新鲜感慢慢地消退了,科学界对这玩意儿的研究也并没有什么能引起人们兴趣的进展,现在连那些无聊的媒体都快把“足虫”两个字忘了。到现在,只有丁教授对祖宗们的热情不减。而程飞,在漫长的工作中渐渐地发现,其实他内心深处真正想要的并不是功成名就,而是做个平凡的人,过简简单单的生活。于是,三年来他无数次幻想着,辞掉工作,回家乡的小县城,照顾好母亲,再找份普通的工作娶个普通的妻子,聊度余生。可是,他的辞职信写了又扔,写了又扔,每次都是马上就要把信交给丁教授了,又临时改变了主意。但这次,无论如何他也要走了。程飞戴好了一次性手套。早晨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从冰柜里取出丁教授配制的食丸丢到墙角里,让足虫们爬过去饱餐一顿。听起来很简单,可是程飞要走到冰柜去取食丸,必须经过足虫们爬过的地方。丁教授的那些祖宗虽然蠕动得很慢,但经过这一晚上的时间也已经爬过了很多地方,有的已经爬到实验室门外了。地板上到处都是它们留下的淡绿色黏液。因为太恶心,程飞曾经试着不去正眼看那东西,只凭眼睛的余光和自己的感觉,踮着脚尖小心跨步踏过地板上稀稀寥寥的几块干净的地方,走到冰柜去取食丸。可是就在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程飞就遇到了麻烦——他的一只鞋被黏液粘掉了,一着急,另一只脚也没站稳,整个人摔倒在黏液上,还有一只手竟然摁到了一只足虫身上,弄得他好几天茶饭不思。后来程飞再也不敢大意,总是先屏着呼吸忍着恶臭把地板上的黏液打扫干净再去取食丸。今天的地板打扫得格外干净——最后一次嘛。打扫完,程飞使劲洗了洗手,去冰柜取出了一些食丸,远远地丢到喂食的墙角里,然后自己赶紧远远地避开。只见丁教授的祖宗们一闻到食物的气味,马上掉转了方向,向食物爬过来。刚才还都在懒洋洋地蠕动,现在却纷纷变成了快速的竞赛,速度大概已经超过了蜗牛。本来已经爬出门外的几只足虫也争先恐后地爬了回来,刚打扫的地板上又布满了淡绿色的黏液。估计它们还要一两个小时才能爬到食丸旁边,现在程飞可以休息一下了。他坐在那把办公椅上。实验室里只有这一把椅子,是给程飞坐的——谁都知道,丁教授是不需要椅子的。程飞坐下来,回想着三年来自己在这实验室里的点点滴滴。丁教授对工作有着近乎疯狂的热情,这曾经让程飞打心里感到敬佩。丁教授对待那些丑陋的足虫,真的像是在伺候自己的祖宗。程飞刚来时,丁教授再三地嘱咐着程飞怎样控制足虫的进食量和进食时间、怎样给它们调节气温、怎样给它们杀菌消毒……他要求程飞把那无数的注意事项记在本子上背下来,还经常像古时候的私塾先生那样检查程飞的背诵情况,背不熟要扣工资的。那时程飞是个刚离开校园的小伙子,有年轻人的激情,虽然不太情愿,但也一丝不苟地按丁教授要求的去做;有不懂的,也会积极地找丁教授去问。有一次程飞耐不住好奇,问道:“丁教授,我们实验室的门就一直这么开着吗?”丁教授的眼睛没有离开显微镜,他埋着头说:“嗯。空气要流通。关上门它们会憋死的。”“足虫就在房间里放着,开着门不怕它们跑掉吗?”“你来这么多天了,见过一只足虫跑掉吗?”“没有。为什么?”“你觉得呢?”丁教授抬起头来,准备给程飞上一课。程飞试探着说:“我想过,它们是不是喜欢实验室的环境,不需要自由?”“哼,它们的故乡可是地广虫稀啊,进化决定了它们非常需要自由。它们到死都不会适应这么狭窄的空间的。”“那就是它们太懒了,不爱动?”“你是怎么看出它们不爱动的?它们行动虽慢,可是那五条小短腿几乎不会停下来,比人类勤快多了。”“也对。我有一次就看见有的足虫都爬出去了又爬回来。这个我怎么也想不通。”丁教授的脸上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程飞,你上学的时候有过什么不良嗜好吗?比如抽烟喝酒之类的。”“嗯……抽烟喝酒倒没有。我这个人嘴馋,爱吃零食算不算?”“好,就拿你吃零食来说吧。有些零食是垃圾食品,吃了对身体不好,你知道吗?”“知道。”“知道怎么还吃?”程飞哑口无言。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明知那是有害的东西还要吃,更不知道丁教授为什么要和自己聊这个。丁教授说:“如果有一件事,从长远来看是对你不利的,可是对眼前来说,它却可以带来一时的愉悦。这个时候你会怎么选择呢?做还是不做?”“当然不做。眼光要放长远嘛。”“错。面临这样的选择,理智告诉你要注重长远利益,欲望却会催促你享受眼前的感官刺激。就像你面对着垃圾食品,理智告诉你它对身体有害,欲望告诉你它很好吃。你最终选择了屈从于欲望,是因为你的理智不够强大。”程飞愣了半天,说:“我好像懂了。”丁教授接着说:“我们经常说谁的意志坚强,其实意志坚强的本质就是理智足够强大,能为了长远目标牺牲眼前的享受。你不就是这样吗?想做我助手的人那么多,你是唯一的一个看见这恶心的东西还决定留下来的,而且一直坚持到现在。说你坚强,不如说你在这件事上有足够的理智。”“嗯……好像是这样。”“但是,每个人的理智都是有限的,只要眼前的感官刺激足够诱人,人们很容易向欲望屈服。有的学生明知道玩电脑游戏很浪费时间,可还是忍不住去玩;有的人明知道抽烟有害健康,可还是戒不了;有的女孩明知道这个男人很花心,跟着他不会有好的未来,可还是不愿意离开他……这世界上每个人、每只动物甚至每株植物,都有这个弱点,连外星生物也不例外。”程飞低头看着蠕动到他脚边的一只足虫,下意识地向后收了收脚。丁教授说:“你看它们,它们也不喜欢这里,也想到更广阔的空间去,而且它们的生存能力极强,可以在外面的空间生息繁衍。可是这种生物的理智远远不如欲望更强大。当它们试着向外爬想要去争取自由时,一嗅到我精心配制的美味的食丸,看见眼前的利益,就忍不住掉头返回那个墙角了。”程飞明白了,原来实验室的门根本不用关,丁教授早已为足虫们量身定做了一个看不见的牢笼。三年了,虽然程飞早就厌倦了照看丁教授的祖宗,但唯独对喂食这件事,他丝毫不敢疏忽大意。有一次他睡过了头,差点耽误了喂食,赶忙从床上爬起来,连衣服都没穿就跑去拿食丸,幸好没被丁教授撞见,只让丁教授的那些低智商的祖宗们看见了他的裸体。门外传来了熟悉的“吱呀吱呀”的声音。程飞收回了思绪,转头看着门口。门口的丁教授还是那副样子:头上顶着一堆灰色的、乱蓬蓬的头发;又大又厚的眼镜后面藏着一双浑浊的眼睛;黑瘦的面部让人忍不住怀疑他究竟几天没有洗过脸;一套破旧的、油渍麻花的西装,皱巴巴地裹在身上。他用枯柴一样的手费力地摇着轮椅,那轮椅已经锈迹斑斑,一边勉强地向前挪动,一边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像是在抗议。当然,程飞讨厌丁教授有一部分是因为他的样子太邋遢,可是现在程飞还是忍不住想多看他两眼,因为毕竟共事了三年,很可能以后他再也见不到这个老头了。在一圈胡子茬的包围中,丁教授那干裂的嘴唇动了:“喂食了吗,程飞?”“嗯,刚吃饱。”“准时喂的吗?”“嗯。”“那就好。怎么了?心不在焉的,有事啊?”丁教授说着这话,眼睛却盯着地上的祖宗们。“没……没事。”程飞不想把“辞职”两字说得太早,他想先和丁教授聊会闲天,毕竟要永别了嘛。反正丁教授一会就会看见办公桌上的辞职信的。“没事就好。程飞啊,工作累吗?”“嗯——还行。”“在实验室里不经常活动,平时要注意身体啊。”“嗯。”“别无精打采的了,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昨天的实验现在得出结果了,和你预想的一样。”程飞黯淡的眼睛里有了一点亮光。他抬起头等着丁教授说下去。丁教授对程飞的这个反应比较满意。他接着说:“我就知道你小子是青出于蓝胜于蓝,这一次你又超过我了。我看这类项目还是比较适合你,接下来的实验,你来做吧。”这是程飞最爱听的一句话。每次丁教授把做了一半的实验交给他,就等于送给他一项小小的研究成果。这点成果可以让“程飞”这个名字在报纸和网络上出现几次,但当然不足以让程飞功成名就,但总能给他一些成就感,让他觉得向着灿烂的前途又前进了一步。程飞不自主地用眼睛的余光向办公桌瞥了一眼。“怎么啦?”“哦,没……没什么,其实……我想……我应该谢谢你,丁教授。”程飞支支吾吾地说着,他眼神飘忽,很不自然地站起身,任双脚向办公桌的方向挪去。“别客气,对你这样努力的年轻人来说,应该多给你一些机会。好好干吧,你很有前途。”丁教授说着,也把轮椅向办公桌摇去,“那是什么?”他指着办公桌问。“啊?哦,那是……那是我昨晚的……昨晚的……演算的草稿,忘收拾了。”程飞紧走几步,抢在丁教授前面来到了办公桌旁边,一把抓过那封辞职信,胡乱一揉,塞进了衣兜。“哈哈,你小子,还有秘密啊?”“哦,不是……”“好了好了,年轻人的事,我不问了。工作吧。”这一天,程飞工作比以前更加卖力。晚上,等丁教授离开后,程飞掏出那封被揉成纸团的辞职信,扔进了废纸篓。接着,他坐在那张空荡荡的办公桌旁边,掏出手机,又一次拨通了妈妈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