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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小说】迷雾与巨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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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佳磊来源:蝌蚪五线谱
那次实验让一些地方的时间与空间乱了套,一些地方被锁在一个不断循环的时间轴里,循环的周期从几分钟到几年不等,一旦里面到了某个固定的时间点就会“倒带”,周而复始。
第三章 罪恶之城(上)

人们说,一切的伤痕都会被时间冲拭,因为你无法想起一百年前发生的事,活着就是轮回……但我知道这话是错的。
我的名字叫菲欧娜,是押送这位名叫雷加·亚伯拉罕的通缉犯的赏金猎人队伍的一员。我每次看着这在日记里自称为“破雾者”的精神病人,心里都会产生一种复杂而矛盾的感觉……你要问这到底是什么感觉?这就关乎我接下来要讲的关于我的故事……
我有个外号叫“千年处婊”,是的,我至少有一千岁了,我在一千年前爆发的大灾变里存活下来并活到至今。男人们暗地里骂我是婊子,却又无法抗拒我的美色,我的五官是高雅与俗媚的极致依存,身材是水蛇腰与大胸脯的完美矛盾体,我肆意的玩弄男人的感情,但至今没跟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上过床……为什么?是因为那段如同梦魇般挥之不去的记忆……
的确人的大脑容量有限,会忘记以前的事情,但除非那段记忆会在每个夜晚的睡梦里呈现,如同烙印般刻在心头,即使已经过了一千年……我忘了这一千年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我忘了我的出生地,甚至忘了我的姓氏,但我却无法忘记那一千年前发生的事情,并连同与之相关的一切……

那是在大灾变还没发生以前,我依稀记得那时候的生活,那时候的人们并不像现在这样居住在房车,而是住在用石头做成的巨大方块里,车子仅仅是代步工具。那时候的人们并不是拿子弹来做交易,而是用一种名为“钞票”的纸张。
我能想起我的大学生活,那个时代不愁吃穿,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怪物横行,所以战斗技能几乎不会出现在大学的课程里,那个年代的课程除了物理学外,其他主要都是跟那名为“钞票”的纸张有关的学术。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便有不少男孩为我疯狂,有几个富二代会主动殷勤的实现我想要的一切,即使到了后来出来工作,我的美貌仍会为我带来不少便利……女孩们羡慕我、嫉妒我,她们中甚至有人说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仅仅是因为我有着精致完美的五官与身材。
但她们并不了解……她们永远不会理解我的痛苦……虽然我有着惊人的美丽,但那时候仍存在“衰老”的概念,衰老的意思是人终将会出现皱纹而变丑……所以我知道不管我有多美丽,最后都会变得平庸,我的美貌连同着因它而来的一切恩惠终将会离我而去。是的,衰老是那个时代的每个人必将步入的阶段,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如我一般要面对从惊为天人到平庸的落差感。我知道自己迟早都要面对这样的落差,我能看到那个“悬崖”,并且我在不可避免的一步步靠近,这种抑郁与恐惧就如同一根套在我脖子上的缆绳在一点一点的收紧……
现在你能理解我那时候的痛苦吗?美丽既是对女人的祝福,也是诅咒……魔鬼掌控一个人的方法很简单:先给人足够多的宝贝,当人习惯了这些恩惠后,尝试去夺走它们,这时候人会付出一切代价去挽留它们,他会付出自己的荣誉、尊严、信仰,仅仅是为了保住自己所习以为常的一切……当我知道自己终将不可避免的失去我所习惯的恩惠,我会做些什么呢?若你手中有一块宝物,你知道它以后终有一天会失灵,你会怎么做呢?你难道不会在它失效以前充分的利用它,去换取别的有价值的东西吗?世上大部分美女都在这么做,她们会在自己的美色开始走下坡路以前去嫁一个有钱人,从此一劳永逸……但我却不想这样--也许是我太聪明,能够想到如果一个男人是因为外表而选择我,那么他终有一天会因我的丑陋而厌弃我,转而选择更年轻美丽的女人,这是大多数有钱人都会做的事情不是吗?又或许是仅仅因为我不想被别人掌控,只有属于自己的东西才能给我带来安全感……
于是我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我要利用我的美貌,爬上足够高的地位,靠我自己去赚取我想赚取的一切。我并不是个女权主义者,我认为女人跟男人有着与生俱来的差别,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因为女人的优势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减少,这样使得女人更加注重眼前的利益……
我首先把自己的肉体出卖给我的部门上司,为的是要让他给我引荐,让我有机会去投标一个大项目,只要成功一次,我不但能够获得丰厚的用尽,更重要的是能够在这大企业的高层立足。我的上司提醒我,上层社会远比我想象的要龌龊与肮脏,但我说我不在乎,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让自己的公司中标。
然而我的确太天真了,我从来没料想过我将面对的一切会超出我忍受的极限……那天我只记得自己喝了很多酒,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去跟对面那肥头大脑的猪猡上床,只要他肯签下那合同。后来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已被五花大绑在半空中,我的双眼被黑布蒙上,我想呼喊,但我的嘴巴被一个塑料球给塞住。即使我被蒙上了双眼,但依旧能感受到周围不断闪烁的相机闪光灯,能听到拍照者的低声赞叹……后来发生的事情,就是我未来不断重复的梦魇,无数双手在肆意把玩我的肉体,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进入我的身体,我用喉部尽全力的哭喊,但却让他们更加的兴奋……
后来,我公司谈下了那笔生意,但一切的功劳却被我的那位上司揽走,据说是因为他给对方带去了一个完美的“贡品”,而我却如同被施舍般得到了佣金……
我无法想象后来的日子是怎么活下去的,我走在路上,仿佛能感受到背后的嘲弄声,我总是难自禁的去想也许他们已经看到了那些照片……我知道我的人生玩完了,我最惧怕的事情提前发生了,我彻底失去了尊严,俨然成了一个笑话,一个在别人眼里一文不值的娼妓。
从那时候起,我对性产生了极度的厌恶,我发誓不会再给任何一个男人占有我的身体。而后来,最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大灾变……我由衷的感谢那场灾变,它让我可以重新开始,更重要的是,那场灾变后人类不再衰老,女人的优势成了永恒的存在。我在大灾变里活了下来,迈入了新的时代,我花了大部分的时间去学习战斗技巧,后来成了一名全职猎人。
虽然我对性彻底失去了兴趣,但生活总得需要快感不是吗?很快我找到了替代品--玩弄男人的感情。我享受男人为我付出一切后却又得不到我的过程,每当我无情的粉碎他们的幻想,他们因此透露的绝望与痴狂,就是我的“高潮”,我从中获得的满足感,夹杂着虚荣与复仇,如同毒品般让我上瘾。我一次又一次的享受这一切,即使男人们知道我是个这样的婊子,但他们每个人仍然会禁不住想,也许自己在我心目中是特别的,也许自己能够得到我,然后就这么走近了圈套……
这就是我,这样的我很容易把眼前这位叫雷加·亚伯拉罕的男人视为一块“肥肉”,一个将死之人会更容易中情感圈套,我想要他爱上我,我想要玩弄他,就如同我对待过的大部分男人一样,这样的欲望造就了我对他复杂感情的其中一面……
而另一面则是“同情”。

雷加之所以成为了通缉犯,是因为他那“罗宾汉”式的作风得罪了不少高层人士。他对正义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执着。他凭一己之力捣毁了不少毒巢与匪帮,他的事迹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奇摩虾港事件。
奇摩虾港是一个专卖海鲜的船队聚落,那里的人有个恶习--通过往海鲜里注入各种化学物来增加其重量从而卖出更高的价钱,一旦顾客发现自己的购买物已被化学药剂折腾的不能作为食物而去找他们理论的时候,他们就会一群人围着那顾客,典型的强盗消费……但里面其中一家良心商人拒绝这种做法,而他的良心所带来的回报就是吸引了更多的顾客去他那消费。聚落里的其他商家发现客源被那良心商人抢走,于是威逼良心商人效法他们的做法,被良心商人再三拒绝后,其他人绑架了他的三个妻子,以逼他就范。恰好雷加经过了那里,闻听此事后就去把良心商人的三个妻子给救了出来,顺便把参与绑架的所有人给爆头了。后来从那三个妻子口中得知,原来她们起初是被他们的丈夫,也就是那良心商人从人贩子那买来的,她们是被迫嫁给了那人,她们的丈夫为了不让她们逃跑,还在她们锁骨处安装了微型炸弹,于是雷加回去后也把那良心商人给爆头了。
雷加就是这么一种人,他的原则似乎就是他的一切,他眼里的善恶没有中间地带。也许其他人从雷加的眼神中看到的是坚定,但我从中看到却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他那看似坚定的眼神,我曾经在另一个人身上看到过,那是我大概几十年前遇到的一个寡妇。
那寡妇有个十岁大的独子失踪了,她请我们猎人去找寻其下落,最后我们在一个食人花的肚子里找到了她儿子的衣服。我带着那件衣服回去后把真相告诉给她,她却拒绝相信,她深信她儿子依然活着,她说她儿子只是长大了想出去闯闯,等闯累了就会回去看她。在往后的日子里,她见到人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她儿子很快会回来看她,人们能从她微笑的表情看出她满怀希望,但也许她自己并不相信自己说的话,她只是通过这样来自我催眠,逃避那让她绝望的事实。
而我从雷加身上看到了跟那寡妇一样的眼神,看似坚定,但其实是麻木。
亚伯拉罕一族大概在三百年前覆灭,曾经他们是致力于对抗迷雾的战士裔族,坚信世界会恢复它本来的样貌,他们不计报酬的捍卫正义。只要愿意,每个人都能加入他们的族群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他们是那时候人类对光明之道仅存的信仰寄托,但随着这一族的毁灭,这份寄托也随之永远消失……
雷加是这一族仅存的一员,他仍然坚守着他族裔的信仰,只是这世界早已变了,人类已经习惯了有迷雾的存在,我们在房车里栖息,迷雾来了就迁徙,这就如同秋起收粮,雨来了就收衣服,罪人会被吊死在树上,强盗割开商人的喉咙,野外每走一步都可能被尸体绊倒这类事情一样,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早已经成为了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会稀罕一个妄想能打破迷雾的傻子。
而他的一些正义之举,并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改变,相反,世界早已经适应了罪恶的存在,成了社会运转不可或缺的一环,按弗兰克的说法就是雷加的做法在扰乱所谓的“经济秩序”,所以不但没人会感谢雷加,人们甚至还会唾弃他,因为他让大家的腰包变干瘪了。
所以他在我眼里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他被这世界唾弃,却不愿意面对这现实,依旧抱着他那不切实际的所谓使命,就如同那寡妇一样,他用表面的坚定来掩饰自己的绝望,靠着这样的自我催眠来苟且残存。
而他现在之所以还活着,完全是因为某个高层人士想要在他送上绞刑架前好好折磨他一番……我大概猜出那高层人士是谁,是一个以剥人皮为乐的变态。出于我对他的怜悯,我决定帮他一把,在这旅程结束前就让他死个痛快,这是我能为这可怜人所做到的最后一点恩慈。
但我不能就这么直接杀了他,按照我另外那几个同伴的作风,得知我的举动让他们少了一半的收入,肯定会把我的那份给夺走……所以我必须耐心等待,等一个恰当的时机。
与此同时,代表我欲望的那一面在对我细语,它说:在杀死他以前,让他先爱上我,让他在死之前被爱情折磨……
噢……我已经等不及了,我太想看到当他发现所憧憬的一切只是海市蜃楼,而也正是我把这海市蜃楼撕碎时,他那困惑与绝望的表情,然后带着这表情死去……那是多美妙的体验啊……
这旅途还长着呢,我要精心策划这一切……我要耐心点……耐心……

菲欧娜发现自己的脸颊在发烫,但还好坐在对面的雷加在闭目养神,没有看到她通红的脸。
他们几个猎人商定必须轮流两人负责看管在第二节车厢关押的雷加,另外三人则在布莱茵战车的车头。现在轮到了菲欧娜。
如往常一样,菲欧娜闲着无聊翻看着雷加的日记,而雷加则坐在她对面,双手被笨重的手铐铐着。当她拿起其中一本的时候,忽然从里面掉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面是一个穿婚纱的华裔女子。菲欧娜自觉得世界上很少有别的女人的美丽能超越她,但照片上的这女子差点让她惊呼起来……与拉丁裔与华裔混血的菲欧娜不同,这女子是纯粹的华裔,华裔女子外表的一切优点都能在她身上找到--冰晶玉洁的皮肤,细长的眉毛与精致的嘴唇,还有那明亮的双眼……
照片中女子身上的婚纱凌乱不堪,头顶的装饰也东倒西歪,仿佛她处于奋力逃脱追捕的状态,她脸色茫然,其中一只手平举起来摸着前方的空气,仿佛在她面前的是一堵墙--一堵让她绝望的墙。
菲欧娜捡起了照片,对雷加问道:“这是你女朋友吗?”
雷加慢悠悠的睁开了双眼看了看,回答道:“不是。”然后又继续闭目养神。
“她叫什么名字?”菲欧娜继续问道。
“我不知道,我并不认识她。”雷加闭着眼睛回答。
“那她是谁?为什么你会有张她的照片?”
“她是命运女孩……”
菲欧娜眼神发亮,充满好奇的说:“噢?命运女孩……就是你每篇日记里面最后都会提到的使命之一,找到命运女孩……那你找到她没呢?”
这时雷加终于又睁开了双眼,说:“我没有……她在我无法到达的地方……她被锁在时间废墟里。”
菲欧娜能够从雷加的话语间体会到那份悲凉……时间废墟,也是那一千年前粒子对碰实验的产物,只能说那次实验让一些地方的时间与空间乱了套,一些地方被锁在一个不断循环的时间轴里,那时间轴基本上是一千多年前大灾变没发生以前,循环的周期从几分钟到几年不等,一旦里面到了某个固定的时间点就会“倒带”,周而复始。在时间废墟中的人们并不知道自己被锁在一段固定的时间轴里,他们若往废墟边缘的方向看,只会看到他们在那个时间对应的情景。废墟边缘是人们被称为“隔界”的地方,外面的人永远无法穿越隔界进入到时间废墟里面,如同里面的人永远无法突破隔界到达外面的世界。
从如此近的拍照距离看,照片中的那女孩所站的位置应该就是时间废墟的边缘,而她举起一只手摸到的也许就是隔界--一个永远无法穿越的力场。而她脸上呈现出茫然,难道她知道自己的命运被锁死而停滞不前?
“给自己定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使命,确实是让自己的生活永远不丧失目标感的好方法。”菲欧娜讽刺道,“那你现在怎么办呢?”
“我只能靠我自己一个人去击杀那巨蛇。”雷加回答道。
菲欧娜忍不住笑出声来,说:“拜托,你该不会真的以为世界上存在一条这么大的蛇吧?”
“为什么不呢?”
“蛇不可能长的那么巨大……如果真有这样一条巨蛇,肯定有人发现,早已登上新闻了。”
“你知道吗?在一千年前,人们还以为狼人、吸血鬼这类生物只存在于奇幻小说里,但看看现在……”
“那为什么至今没人发现?”
雷加犹豫了几秒,说:“只能说它太过善于隐藏……”
菲欧娜又“扑哧”的笑出声来,说:“看来你的妄想症比我最初想象的还严重啊……我以为妄想这世界上的人都会变得跟你一样已经够严重的了……等等,你该不会到现在还是觉得亚伯拉罕的后裔会遍布全地吧?”
“是的……我永远相信。”
这时,菲欧娜看见雷加的眼神再次流露出麻木与涣散,看似坚定的表象仍然掩盖不了其透露出来的深邃的悲伤……很显然,连雷加本人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回答,他回答时的声线无力且颤抖,他只是在自我欺骗……菲欧娜觉得这是她所遇到过的最悲伤的表情,以至于她后悔刚刚问了这问题。
为了转移话题,菲欧娜说:“别误会……我并不是在嘲笑你,其实我是相当欣赏你的,你是个可敬的卫道者,我跟另外那几个只会算子弹的傻逼不一样……”

“咳呵……我说菲欧娜……你应该有注意到我就坐在你旁边吧。”这时那个从刚刚到现在一直沉默不语在玩手机的叫“老陈”的华裔男子终于开口说话了。
“哦得了老陈,我说的那几个傻逼显然不包括你,你知道我一向都是把你忽略的。”菲欧娜逗趣的说。
“噢,如往常一样,你的话真让我暖心啊。”老陈一边玩手机一边苦笑着回应。
菲欧娜继续看着雷加,说:“所以,你该怎么做呢?想有后裔,你必须先得有个女人吧?”
菲欧娜说这话时,身体有意的往后倾了倾靠着墙板,一只手肘搭放在后面的一根横扶手,其中一条腿翘放在另一条大腿上。她知道自己这样的姿势相当迷人,因为她胸部坚挺的曲线在这样的体态下能够完美呈现,任何男人看到都将垂涎三尺。
你一定以为我是在性暗示了吧……快上钩吧臭男人……菲欧娜心想。
“我想你误会了,”雷加回应道,“亚伯拉罕一族并不是靠繁殖来壮大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只要他肯认罪悔改,立志走上光明之路。”
我当然知道这点!……菲欧娜心里怒骂道……难道你是白痴吗?听不懂我的暗示?

“你是说人人都可以像你一样,成为破雾者?”老陈罕见的放下他一直把玩的手机问道。
“不……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很容易……但成为破雾者,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雷加回应道。
“那么,传说是真的吗?破雾者能够在迷雾中存活下来?你能做到吗?”菲欧娜问道。
“是的,所以才叫破雾者。”
“这么说你试过?那迷雾里到底有些什么?”菲欧娜一半不屑一半好奇的继续问道。
老陈目不转睛的看着雷加,跟菲欧娜一样好奇的等待着雷加的回答。可雷加一段短暂的沉默后,说:“很抱歉,我不能告诉你们……这是为了你们好。”
菲欧娜笑了笑,说:“老陈,看来有人以为我们是容易被吓怕的小屁孩。”
老陈接着说:“我们可是狩魔猎人,是专门猎杀怪物的?虽然我们也知道迷雾比我们所遇到的怪物要可怕上万倍,但也不至于被吓尿。”
“那你见识过地狱吗?”雷加说道,“看得出你们身手了得,但在真正的险恶面前还是不够看……但话说回来,你们误会了,我并不是因为担心你们做噩梦而不告诉你们,而是真的为你们好,这跟恐惧无关,我无法跟你们解释,等你们或许哪天不幸走进了迷雾里面,就会理解我今天说的话了。”
菲欧娜与老陈老半天没说话,因为是在努力琢磨着雷加的话,后来菲欧娜打破沉默说:“我看他是在瞎扯淡呢,估计他自己也没见过……”

这时两个猎人肩处的对讲机传来一段充满嘻哈气息的男声:“能看到窗外的人有福了,因为我们正在靠近迁徙中的蒂塔城。”
是在车头处的其中一个叫“拉萨奇”的猎人传来的话语,显然他是在揶揄菲欧娜跟老陈,因为后两人所在的车厢是一个关押猎物的牢房,没有一扇窗户。
虽然菲欧娜不止一次在聚落的外围观看正在迁徙的大型车队,但那景象仍然让她心驰神往。于是她二话不说便站了起来,打开了车厢门,爬上了正在高速行驶中的车厢顶,背后传来老陈“你疯了吗”的呐喊声。
就这样,菲欧娜高傲的站在车顶上,当时的车速达到时速80公里。风呼啸而过,她乌黑的长发在狂野的随风摆动,背后挂着一把一米长的钛银剑,还有一把狙击枪。她一直手摆在额头前用以遮住阳光,姚望着远方滚滚尘沙中快速移动的大型车队。
正在迁徙的是名叫蒂塔城的大型房车聚落,是一个以采矿业为主的聚落,原本蒂塔城已经驻扎在一个铁矿处,但设备刚搭建好迷雾就来了,于是只好迁徙。
蒂塔城的前头与尾部由数十辆用来开路的名叫“铁钻”的巨型装甲车组成,每一辆长宽约50米,高约20米,车的前头搭载着由最先进的纳米金属制成的巨型石头,那石头可以随意变换形态,既可以变成螺旋钻,也可以变成滚轮,能够很轻易的粉碎前方一切障碍物,如有必要,甚至能将一个城市废墟铲为平地。
它的侧翼,最外围的是快速反应部队,由上百辆轻型战车组成,大小跟一般出行的轿车差不多,每一辆车顶都搭载了重型武器,有些是重型机枪,有些则是榴弹发射器。
稍微里面一点,是数十辆名叫“城墙”的重型自走炮装甲车,约20米长10米高,顶上搭载着与车身差不多长的能毁灭一切的高斯加农炮。
蒂塔城的中心就是用于生活与商业活动的房车群。
菲欧娜用她的鹰眼看见,蒂塔城行进方向的前方约10公里处有个障碍物,她用狙击镜看到原来是一个约10米高的笨重的巨石怪正在跳着霹雳舞,它刚好挡在了车队行进路线上。这时车队其中一个高斯加农炮已经开始充能,就这么一会功夫,当那巨石怪跳到倒立的动作时便突然被轰成了碎石。

这时菲欧娜的对讲机传来了弗兰克的声音:“滴滴APP显示有个狩猎委托,蒂塔城的无人机在前方驻扎地附近的森林里搜查到有个‘一二三木头人’的窝点。所以你们懂的,现在投票看看是否要接单。”
一二三木头人的学名叫魏腊奇走兽,之所以被称作一二三木头人,是因为猎人们习惯给怪物根据其习性来起些讨喜的名字,这样就显得没那么可怕。魏腊奇走兽有着极其诡异的形态,身体是一个圆形的肉块,上面长满了眼睛,身体下方由数十只看似人类手臂的肢体来支撑并行走,上方长着三条硕长的颈项,顶上是三个长满利齿的巨口。它喜欢从背后偷袭人,如果你反应足够快听到背后的动静而转身,你会看到它就会如同石像般定在那里,它会保持你转身看到它的那一瞬间的姿势,哪怕那姿势是多么的违反力学,它丝毫不动,仿佛已经在那伫立了上百年……当看到自己身后突然出现一个如此诡异并张着三个血盆大口的生物,一般人的本能反应是先尖叫一声,然后转身拔腿就跑--如果这样就是犯了致命的错误,这时那怪物会瞬间把那人的整个脑袋啃下来。正确的应对方法是视线始终保持在那怪物身上,只要这样它便会保持不动,然后可以慢慢的后退远离它。

“你怎么看,弗兰克?”菲欧娜对着对讲机问道。
“我的看法是放弃。”弗兰克回答道。
这时对讲机里拉萨奇抢话道:“得了弗兰克!你怎么那么没种!我们又不是第一次对付一二三木头人,这可是少有的可以不耗费子弹就能搞定的怪物,这种单都不接你还当什么猎人啊?”
弗兰克知道拉萨奇说的没错,对付这种怪物不耗费子弹的方法很简单但风险也很高,只要走进它们的猎食范围呆着引诱它们来攻击,只要反应足够快,在它们没把人的脑袋啃下前转身,那么基本上它们就是任人宰割了。
弗兰克说道:“你别忘了,我们以前是五个人共同行动,但这次只有三个,因为要留两个来看着雷加……所以我投反对票。”
“我投赞成,” 维尔戈一边驾驶着战车一边说,“三人跟五人没啥区别,只要反应够快就行了。”
“我的看法跟维尔戈一样。”菲欧娜说道。
“太好了!”拉萨奇欢呼道,坐在他旁边的画家也学着他的语气欢呼起来,然后拉萨奇兴奋的拍了拍画家的肩膀,“已经三票了,我去抢单了。”
但没多久,对讲机传来拉萨奇失望懊恼的声音:“不!不!别逗我!他妈的单子又被别人抢了!”
“意料之中,”弗兰克笑着说,“我没猜错的话,抢单的是‘狼帮’那些人。”
“你说狼帮?就是那个毫无节操底线的猎人组织?”老陈问道。
“你说的对,就是那帮混蛋,”弗兰克回答,“专干些诸如打劫其他猎人手中猎物的匪帮,由一群疯子组成,毫无职业操守可言,这是我不想接单的第二个原因,我可不想跟那帮垃圾有什么瓜葛。”
“弗兰克,你是怎么知道狼帮在蒂塔城里?”菲欧娜问道,这时她已经盘腿坐在车顶上。
“蒂塔城跟狼帮的关系可谓源远流长啊”弗兰克意味深长的说,“你们知道蒂塔城是矿业城市,但知道他们靠什么来打败其他竞争对手的吗?”
弗兰克见没人回答,于是继续说:“靠廉价劳动力……论设备先进度他们不如另外几个矿业城市,他们靠狼帮从世界各地抓来的奴隶,那些奴隶本是普通的百姓,但被狼帮灌输了一种叫‘孟婆’的药剂,这药剂能让人彻底失忆并且成为智障,那些奴隶们忘记了自己原来的身份,只知道挖矿就是生活的全部,于是毫无怨言的一直干到死。蒂塔城就是靠这样取得成本优势,以低廉的价格抢占原料市场,然后发家致富。”
“然后就像别的城市一样,一旦一个行业发展起来,就会带动其他行业,因为一旦富人多了消费需求也增加,于是整个城市就这么繁华起来,”菲欧娜接话道,“只是这样的繁华是靠牺牲广大苦奴撑起来的,典型的建立在罪孽之上的城市。”菲欧娜没有掩饰她的鄙夷之情。
“是的,正是这样。”弗兰克说道。
“我们进城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老陈问道。
“大概就是狼帮那些人了,你懂的,当地的官员肯定是站在狼帮那边,毕竟他们是一丘之貉。”弗兰克回答道,“他们的头目名叫‘鬼狼’,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他除了靠狩猎与脏活致富,据说他还做大宗商品与汇率期货……跟他相比,更可怕的是他的副手,一个名叫‘针眼’的变态杀手,这人似乎除了杀戮与折磨外,对其他事情一概不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