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宣传教育,营造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社会氛围 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让农民知道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和原因,认识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于农业环境安全,对于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进而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顺利实现的重大意义。要重视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因地制宜地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地普及农业生态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的认知度、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和引导,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农业面源污染对社会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农民的环境教育与培训,逐步让农民树立起农业资源的忧患意识、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二、建立完善监测体系,强化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的监测 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监测,并全面反映污染治理实施的效果。组建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进一步完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监测网络体系,提升监测检测能力。建立高效的农业面源污染预报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系统以及重大农业面源污染事故监测体系。加快建立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的监测体系,切实加强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管理,建立统一的生产、销售、使用档案资料,有效实施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管理监控。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力度,实行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安全农产品的强制性质量标准体系,切实有效地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三、完善法律法规,依法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现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加快制定出台《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订和完善农产品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农产品基地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积极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对农产品基地建设的环境管理。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奖励扶持政策,依法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制度建设,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依法治理,从源头抓起,切实有效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编辑:宋李晶审核专家:山西省农业厅研究员 石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