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原则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和“科学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措施为主,辅之以化学防治。禁用高毒、剧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在作物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及制剂,不能使用有机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农药应符合NY/T393的规定。 防治措施 1、农业防治实行轮作倒茬;选用抗病品种和脱毒种薯,剔除病薯;适时播种,合理密植;起垄栽培,加强水肥管理;清除杂草、清除病残体,降低病虫源数量。2、物理防治采用黄色黏虫板诱杀蚜虫;安装频振式杀虫灯诱杀地老虎、金龟子等;利用银灰膜、防虫网等方法驱避阻隔害虫;人工捕杀28星瓢虫、豆芫青等害虫。3、生物防治保护利用自然天敌,创造有利于天敌生存的环境条件,选择对天敌杀伤力小的农药,安装性诱剂诱杀夜蛾等害虫。4、化学防治针对生产实际情况确定预防对象,选择适宜的药剂和用量进行药剂拌种或田间防治。农药使用应符合NY/T393规定。 编辑:卜晓冬审核专家:山西省农科院推广处研究员 马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