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甲磺酸酚妥拉明,适应症为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2.嗜铬细胞瘤的诊断(酚妥拉明试验)。3.预防和治疗因静脉注射去甲肾上腺素外溢而引起的皮肤坏死。4.心力衰竭时减轻心脏负荷。
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酚妥拉明,辅料为甘露醇。
化学名称:3-[[(4,5-二氢-1H-咪唑-2-基)甲基](4-甲苯基)氨基]苯酚甲磺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7H19N3O·CH4O3S
分子量:377.46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
2.嗜铬细胞瘤的诊断(酚妥拉明试验)。
3.预防和治疗因静脉注射去甲肾上腺素外溢而引起的皮肤坏死。
4.心力衰竭时减轻心脏负荷。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
(1)酚妥拉明试验:静脉注射5mg,也可先注入2.5mg ,若反应阴性, 再给5mg ,如此则假阳性的结果可以减少,也减少血压巨降的危险性。
(2)防止皮肤坏死:在每1000ml含去甲肾上腺素溶液中加入本品10mg静脉滴注,作为预防之用。已发生去甲肾上腺素外溢,用本品5~10mg加10ml氯化钠注射液作局部浸润,此法在外溢后12小时内有效。
(3)嗜铬细胞瘤手术:术前1~2小时静脉注射5mg,术时静脉注射5mg或滴注每分钟0.5~1mg,以防肿瘤手术时肾上腺素大量释出。
(4)心力衰竭时减轻心脏负荷:静脉滴注每分钟0.17~0.4mg。
儿童常用量:
(1)酚妥拉明试验:静脉注射一次1mg,亦可按体重0.1mg/kg或按体表面积3mg/m2,或肌肉注射3mg。
(2)嗜铬细胞瘤手术:术前1-2小时肌肉或静脉注射1mg,亦可按体重0.1mg/kg或按体表面积3mg/m2 ,必要时可重复;术时静脉注射1mg,亦可按体重0.1mg/kg 或按体表面积3mg/m2。
不良反应较常见的有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律失常,鼻塞、恶心、呕吐等,晕倒和乏力较少见;突然胸痛(心肌梗死)、神志模糊、头痛、共济失调、言语含糊等极少见,这些都可能是心、脑血管痉挛或阻塞的表现。
禁忌1.严重动脉硬化。
2.严重肾功能不全。
3.胃炎或胃溃疡。
4.对本品过敏者。
注意事项1.有报道指出,使用本品可出现心肌梗死、脑血管痉挛和脑血管疾病,特别是在低血压时。
2.进行酚妥拉明实验时,在给药前、静脉注射给药后至3分钟内每30秒钟、以后7分钟内每分钟测一次血压,或在肌肉注射后30~45分钟内每5分钟测一次血压。试验时应平卧于安静和略暗的室内,静脉注射速度应快,一旦静脉穿刺对血压的影响过去,即予注入。表现为阵发性高血压或分泌儿茶酚胺不太多的嗜铬细胞瘤的患者,可能出现假阴性;尿毒症或使用了降压药、巴比妥类、鸦片类镇痛药、镇静药都可造成酚妥拉明试验假阳性,故试验前24小时应停用;用降压药者必须待血压回升至治疗前水平方可给药。逾期发生低血压时,可静脉内滴注去甲肾上腺素,但不宜用肾上腺素,以免血压进一步降低。
3.心绞痛、心肌梗死、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患者慎用,存在心力衰竭时可考虑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尚缺乏对妊娠妇女的研究,只有在必须使用时,确定对胎儿利大于弊后,方可在妊娠期使用。尚不知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但为慎重起见,哺乳期妇女要选择停药或者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老年人对其降压作用敏感,易诱发低温,肾功能较差,应用本品时需慎重。
药物相互作用1、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使后者的周围血管收缩作用抵消或减弱;
2、与胍乙啶合用,体位性低血压或心动过速的发生率高;
3、与二氮嗪合用,使二氮嗪抑制胰岛素释放的作用受抑制。
药物过量药物过量主要影响心血管系统,出现心律失常、心动过速、低血压甚至休克;另外也可能出现兴奋、头痛、大汗、瞳孔缩小、恶心、呕吐、腹泻和低血糖。如果出现严重的低血压或休克,应立即停药,同时给予抗休克治疗。患者置于头低脚高卧位,并扩张血容量。必要时可静脉推注去甲肾上腺素,并持续静脉滴注直至血压恢复至正常水平。但不宜用肾上腺素,以防低血压进一步下降。
药理毒理药理学
甲磺酸酚妥拉明是短效的非选择性α-受体阻滞剂(α1、α2),能拮抗血液循环中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的作用,使血管扩张而降低周围血管阻力;拮抗儿茶酚胺效应,用于诊治嗜铬细胞瘤,但对正常人或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影响甚少;能降低外周血管阻力,使心脏后负荷降低,左心室舒张末压和肺动脉压下降,心搏出量增加,可用于治疗心力衰竭。
毒理学
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
长期的试验表明,甲磺酸酚妥拉明注射剂没有明显的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在对大鼠、小鼠和兔子的试验中,未发现甲磺酸酚妥拉明注射剂有致畸或胚胎毒性。
药代动力学肌肉注射20分钟血药浓度达峰值,持续30-45分钟;静脉注射2分钟血药浓度达峰值,作用持续15~30分钟。静脉注射的半衰期(t1/2)约19分钟。静脉注射后,一次给药量的13%以原形自尿排出。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管制瓶装,每盒5支。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WS1-(X-056)-94Z1